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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误工费和车保险可以双重赔偿吗

#工伤赔偿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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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
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在线
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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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工伤赔偿标准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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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工伤误工费车保险赔偿通常不能同时获得。
倘若因交通事故引发了工伤,首先应当由肇事方的车保险来赔偿误工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倘若车保险的赔偿金额低于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那么不足的那部分就需要由工伤基金来进行补足。
2.工伤保险制度的设立,其目的在于当劳动者因工作而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致使其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获得医疗救治以及经济上的补偿等。
而车保险主要是针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具体的处理方式需要依据实际的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的细节来进行判断,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比如,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案件的具体情节也会对赔偿的处理方式产生影响。
所以,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劳动者应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妥善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被认定为工伤。肇事方车保险赔偿了误工费等费用,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小朱要求工伤基金补足差额,保险公司却认为不应再由工伤基金补足,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工伤保险旨在保障劳动者因工作受伤等情况能获得医疗救治与经济补偿,车保险针对交通事故损失赔偿,二者保障目的有所不同。
2、按规定,车保险赔偿低于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时,不足部分应由工伤基金补足,所以小朱要求合理,保险公司观点缺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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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重大误解,双方重大误解应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重大误解《合同法》第54条第1款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重大误解是可撤销行为的一种。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二、双方重大误解应具备哪些条件重大误解可分为双方的重大误解和单方的重大误解。双方重大误解应当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一)与时存在的事实有关。被合同双方据以错误判断的事实必须是在订立合同时存在的事实,而不是在订立合同后才发生的事实。例如,某人订立了一项土地购买合同,认为所购土地的价格将在一年之内上涨3倍。但一年之后,土地的价格不但没有上涨反而下降了。这样的错误便不是对合同订立时所存在的事实的判断错误,而是对合同订立后将要发生的事实的判断错误。如果同一人在订立一项土地购买合同时认为所购的土地有20公顷。但事实上,所购买的土地只有16公顷,这样的错误便属于对合同订立时的事实的判断错误。
(二)该事实必须是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假设在4月份,一位土地承包人签订一项合同,按当时的市场价格出售将在6月份收获的小麦,则订立合同时的小麦市场价格便构成了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之一。
(三)重大误解须是本质性的,一般误解不构成重大误解。所谓重大误解是本质性的,是指表意人如不发生重大误解就不可能为该意思表示。实践中本质性的重大误解一般涉及行为性质、标的物、对方身份等重要因素。
(四)受重大误解不利影响的合同方不承担重大误解发生的风险。换言之,重大误解与某一事实相关联,对于该事实发生重大误解的风险已被设想到,或者考虑到相关情况,该重大误解的风险应由重大误解方承担,此时该重大误解方不得请求撤销。例如,某一规定勘查、设计、施工方已明白土地的地质状况、建筑材料的市场价格、勘查、设计、施工的具体要求,并完全依赖自己的了解进行勘查、设计、施工,则建设方便承担了它对上述问题可能有重大误解的风险,并无权再以这种重大误解为借口请求撤销合同。
(五)重大误解非由表意人重大过失所引起,否则该表意人不得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撤销。单方重大误解除须符合上述各项条件外,还必须是重大误解将使合同的执行产生不公平的结果,或另一方事先有理由知道重大误解的存在或对重大误解的造成负有过失。但一方重大误解,另一方已依对合同的信赖行事时,除非另一方也发生重大误解,或另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重大误解但未提醒,使对方一直处于重大误解之中,不得主张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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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和工伤同时赔了误工费会被追回吗
10w+浏览2024-07-30
什么是重大误解,双方重大误解应具备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重大误解《合同法》第54条第1款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重大误解是可撤销行为的一种。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二、双方重大误解应具备哪些条件重大误解可分为双方的重大误解和单方的重大误解。双方重大误解应当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一)与时存在的事实有关。被合同双方据以错误判断的事实必须是在订立合同时存在的事实,而不是在订立合同后才发生的事实。例如,某人订立了一项土地购买合同,认为所购土地的价格将在一年之内上涨3倍。但一年之后,土地的价格不但没有上涨反而下降了。这样的错误便不是对合同订立时所存在的事实的判断错误,而是对合同订立后将要发生的事实的判断错误。如果同一人在订立一项土地购买合同时认为所购的土地有20公顷。但事实上,所购买的土地只有16公顷,这样的错误便属于对合同订立时的事实的判断错误。
(二)该事实必须是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假设在4月份,一位土地承包人签订一项合同,按当时的市场价格出售将在6月份收获的小麦,则订立合同时的小麦市场价格便构成了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之一。
(三)重大误解须是本质性的,一般误解不构成重大误解。所谓重大误解是本质性的,是指表意人如不发生重大误解就不可能为该意思表示。实践中本质性的重大误解一般涉及行为性质、标的物、对方身份等重要因素。
(四)受重大误解不利影响的合同方不承担重大误解发生的风险。换言之,重大误解与某一事实相关联,对于该事实发生重大误解的风险已被设想到,或者考虑到相关情况,该重大误解的风险应由重大误解方承担,此时该重大误解方不得请求撤销。例如,某一规定勘查、设计、施工方已明白土地的地质状况、建筑材料的市场价格、勘查、设计、施工的具体要求,并完全依赖自己的了解进行勘查、设计、施工,则建设方便承担了它对上述问题可能有重大误解的风险,并无权再以这种重大误解为借口请求撤销合同。
(五)重大误解非由表意人重大过失所引起,否则该表意人不得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撤销。单方重大误解除须符合上述各项条件外,还必须是重大误解将使合同的执行产生不公平的结果,或另一方事先有理由知道重大误解的存在或对重大误解的造成负有过失。但一方重大误解,另一方已依对合同的信赖行事时,除非另一方也发生重大误解,或另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重大误解但未提醒,使对方一直处于重大误解之中,不得主张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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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重大误解,双方重大误解应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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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重大误解《合同法》第54条第1款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重大误解是可撤销行为的一种。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二、双方重大误解应具备哪些条件重大误解可分为双方的重大误解和单方的重大误解。双方重大误解应当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一)与时存在的事实有关。被合同双方据以错误判断的事实必须是在订立合同时存在的事实,而不是在订立合同后才发生的事实。例如,某人订立了一项土地购买合同,认为所购土地的价格将在一年之内上涨3倍。但一年之后,土地的价格不但没有上涨反而下降了。这样的错误便不是对合同订立时所存在的事实的判断错误,而是对合同订立后将要发生的事实的判断错误。如果同一人在订立一项土地购买合同时认为所购的土地有20公顷。但事实上,所购买的土地只有16公顷,这样的错误便属于对合同订立时的事实的判断错误。
(二)该事实必须是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假设在4月份,一位土地承包人签订一项合同,按当时的市场价格出售将在6月份收获的小麦,则订立合同时的小麦市场价格便构成了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之一。
(三)重大误解须是本质性的,一般误解不构成重大误解。所谓重大误解是本质性的,是指表意人如不发生重大误解就不可能为该意思表示。实践中本质性的重大误解一般涉及行为性质、标的物、对方身份等重要因素。
(四)受重大误解不利影响的合同方不承担重大误解发生的风险。换言之,重大误解与某一事实相关联,对于该事实发生重大误解的风险已被设想到,或者考虑到相关情况,该重大误解的风险应由重大误解方承担,此时该重大误解方不得请求撤销。例如,某一规定勘查、设计、施工方已明白土地的地质状况、建筑材料的市场价格、勘查、设计、施工的具体要求,并完全依赖自己的了解进行勘查、设计、施工,则建设方便承担了它对上述问题可能有重大误解的风险,并无权再以这种重大误解为借口请求撤销合同。
(五)重大误解非由表意人重大过失所引起,否则该表意人不得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撤销。单方重大误解除须符合上述各项条件外,还必须是重大误解将使合同的执行产生不公平的结果,或另一方事先有理由知道重大误解的存在或对重大误解的造成负有过失。但一方重大误解,另一方已依对合同的信赖行事时,除非另一方也发生重大误解,或另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重大误解但未提醒,使对方一直处于重大误解之中,不得主张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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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重大误解《合同法》第54条第1款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重大误解是可撤销行为的一种。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二、双方重大误解应具备哪些条件重大误解可分为双方的重大误解和单方的重大误解。双方重大误解应当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一)与时存在的事实有关。被合同双方据以错误判断的事实必须是在订立合同时存在的事实,而不是在订立合同后才发生的事实。例如,某人订立了一项土地购买合同,认为所购土地的价格将在一年之内上涨3倍。但一年之后,土地的价格不但没有上涨反而下降了。这样的错误便不是对合同订立时所存在的事实的判断错误,而是对合同订立后将要发生的事实的判断错误。如果同一人在订立一项土地购买合同时认为所购的土地有20公顷。但事实上,所购买的土地只有16公顷,这样的错误便属于对合同订立时的事实的判断错误。
(二)该事实必须是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假设在4月份,一位土地承包人签订一项合同,按当时的市场价格出售将在6月份收获的小麦,则订立合同时的小麦市场价格便构成了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之一。
(三)重大误解须是本质性的,一般误解不构成重大误解。所谓重大误解是本质性的,是指表意人如不发生重大误解就不可能为该意思表示。实践中本质性的重大误解一般涉及行为性质、标的物、对方身份等重要因素。
(四)受重大误解不利影响的合同方不承担重大误解发生的风险。换言之,重大误解与某一事实相关联,对于该事实发生重大误解的风险已被设想到,或者考虑到相关情况,该重大误解的风险应由重大误解方承担,此时该重大误解方不得请求撤销。例如,某一规定勘查、设计、施工方已明白土地的地质状况、建筑材料的市场价格、勘查、设计、施工的具体要求,并完全依赖自己的了解进行勘查、设计、施工,则建设方便承担了它对上述问题可能有重大误解的风险,并无权再以这种重大误解为借口请求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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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重大误解《合同法》第54条第1款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重大误解是可撤销行为的一种。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二、双方重大误解应具备哪些条件重大误解可分为双方的重大误解和单方的重大误解。双方重大误解应当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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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该事实必须是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假设在4月份,一位土地承包人签订一项合同,按当时的市场价格出售将在6月份收获的小麦,则订立合同时的小麦市场价格便构成了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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