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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最基本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赔偿标准 最新修订 | 202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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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宇律师
叶青宇律师在线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5.0分北京...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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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处理工伤赔偿标准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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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专业能力强,工伤赔偿标准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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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工伤赔偿标准会因伤残等级等多种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医疗费用:据实进行报销,即根据实际产生的医疗支出给予相应补偿,确保受伤职工能得到必要的治疗。
2.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
通常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
不过,若伤情严重或者存在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保障职工在恢复期间的基本生活。
3.伤残津贴:依据伤残等级确定发放比例。
例如,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依此类推,十级伤残为70%。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
5.因工死亡赔偿:若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等)。
具体赔偿标准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时受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在工伤赔偿过程中,小朱与公司就赔偿标准产生争议,尤其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发放时长及伤残津贴发放比例存在分歧,公司认为应按较低标准赔偿,小朱则要求按规定足额赔偿。

案情分析:

1、医疗费用应据实报销,小朱实际产生的合理医疗支出公司需给予补偿。
2、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一般不超12个月,若小朱伤情严重或特殊可延长,但延长不超12个月。
3、八级伤残的伤残津贴应按对应比例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也应按规定的11个月本人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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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最基本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w浏览2025-01-14
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基本工资合法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用人单位应当正常缴纳,劳动者应当缴纳部分可以由用人单位代扣。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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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基本要求
10w+浏览2023-09-22
工伤最基本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1w浏览2025-01-15
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基本工资合法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用人单位应当正常缴纳,劳动者应当缴纳部分可以由用人单位代扣。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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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基本工伤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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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最基本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1w浏览2025-01-15
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基本工资合法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用人单位应当正常缴纳,劳动者应当缴纳部分可以由用人单位代扣。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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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伤最基本赔偿
10w+浏览2024-10-18
最低工资标准是基本工资吗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1w浏览202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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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用人单位应当正常缴纳,劳动者应当缴纳部分可以由用人单位代扣。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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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只发基本工资吗
10w+浏览2023-09-18
工伤认定基本标准一览表?
工伤的认定标准为: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遭受的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1w浏览202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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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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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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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基本要哪些材料
10w+浏览202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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