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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只报医药费不报误工费吗

#工伤赔偿标准 最新修订 |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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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宇律师
叶青宇律师在线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5.0分北京...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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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处理工伤赔偿标准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工伤赔偿标准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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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工伤赔偿标准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工伤保险的作用主要是报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等相关支出。
关于误工费,它指的是职工因受伤而导致实际收入减少的那部分金额。
工伤保险在这方面有明确规定:
1.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工伤保险会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待遇,这部分就相当于误工费。
停工留薪期并非随意确定,而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伤者的具体伤情进行科学、合理的判定。
2.停工留薪期后情况:若伤者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依旧因伤无法正常工作,进而导致收入减少,这部分误工费通常不在工伤保险的报销范畴内。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工伤保险具体的报销规定和标准,会因不同地区以及具体情况存在差异。
例如,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政策导向等都会影响报销细则。
若对工伤保险的赔付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当地的社保部门咨询,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时受伤,产生医疗费用并存在误工情况。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小朱仍因伤无法正常工作致收入减少,小朱认为工伤保险应报销全部误工费,而社保部门则依据规定表示停工留薪期后减少的收入不在报销范畴,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工伤保险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待遇相当于误工费,该停工留薪期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伤情合理判定的,此阶段的误工费支付符合规定。
2、停工留薪期后小朱因伤无法工作导致收入减少部分,通常不在工伤保险报销范畴内,不同地区报销规定虽可能有差异,但一般遵循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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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报医药费和误工费怎么处理?
车祸报医药费和误工费应当按照据实赔偿的原则进行,即对于医药费和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根据造成了多少的损失来进行认定,造成了多少损失的就需要赔偿多少的医药费和误工费,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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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只赔医药费不赔误工费怎么办
面对保险机构不履行理赔责任,可通过投诉当地保险机构或银保监会,或依法起诉。《保险法》规定,保险人须按合同履行赔偿义务,违约需赔偿经济损失,并保障被保险人权益。理赔流程包括:投保人申请后,保险公司现场核实,审查资料,确定责任方,最终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并支付理赔(如未生效会告知原因)。
1w浏览2024-05-08
医保医药费可以只赔偿医保用药部分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险公司应当赔偿非医保用药部分。  一般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以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条款中都会约定:“保险人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这是一种格式条款。那么在理赔中,是否就需按照车主与保险公司约定的进行赔偿,只在医疗费用中就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赔偿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应当对非医保用药进行赔偿。   首先,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九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保险公司对于医疗费只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赔偿其实是在免除自己的责任,所以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保险公司对于该条款没有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那么该条款是无效的。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广东省高级人民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九条:“责任保险合同或人身保险合同对医疗费用赔付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一般应参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医疗报销标准确定。因治疗确需使用标准以外的药品,被保险人主张列入保险赔付范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保险人能够举证证明上述药品不属于治疗必需药品的除外。”可知,保险公司作为赔偿义务人,对于认为不需赔偿的药物应举证是不属于治疗必须的药物。  综上,保险公司应当对非医保用药进行赔偿。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设立的目的就在于保障受伤者依法得到赔偿,而且上述两种险种属商业性质的保险,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福利性不同,不能完全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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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只赔医药费不赔误工费怎么办
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人伤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1.不在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但是属于合情合理合法的费用,保险公司可以不予赔付,由发生事故的肇事方赔付,如受伤所需要的伤残鉴定,支出的费用、申请法院立案诉讼的费用等; 2.超过了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金额上限,保险公司可以不予赔付,由发生事故的肇事方赔付; 3.不符合情理或是法律的费用,需要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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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医保医药费可以只赔偿医保用药部分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险公司应当赔偿非医保用药部分。  一般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以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条款中都会约定:“保险人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这是一种格式条款。那么在理赔中,是否就需按照车主与保险公司约定的进行赔偿,只在医疗费用中就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赔偿笔者认为保险公司应当对非医保用药进行赔偿。   首先,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九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保险公司对于医疗费只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赔偿其实是在免除自己的责任,所以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保险公司对于该条款没有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那么该条款是无效的。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广东省高级人民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九条:“责任保险合同或人身保险合同对医疗费用赔付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一般应参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医疗报销标准确定。因治疗确需使用标准以外的药品,被保险人主张列入保险赔付范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保险人能够举证证明上述药品不属于治疗必需药品的除外。”可知,保险公司作为赔偿义务人,对于认为不需赔偿的药物应举证是不属于治疗必须的药物。  综上,保险公司应当对非医保用药进行赔偿。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设立的目的就在于保障受伤者依法得到赔偿,而且上述两种险种属商业性质的保险,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福利性不同,不能完全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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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只赔医药费不赔误工费怎么办
面对保险机构不履行理赔责任,可通过投诉当地保险机构或银保监会,或依法起诉。《保险法》规定,保险人须按合同履行赔偿义务,违约需赔偿经济损失,并保障被保险人权益。理赔流程包括:投保人申请后,保险公司现场核实,审查资料,确定责任方,最终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并支付理赔(如未生效会告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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