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离婚后还存在共同债务吗

#夫妻债务 最新修订 | 2025-02-04
3.7k浏览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93人
专业处理夫妻债务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夫妻债务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夫妻债务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专业处理夫妻债务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夫妻债务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夫妻债务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专业处理夫妻债务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夫妻债务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夫妻债务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离婚后有可能存在共同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倘若为了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的生产经营而产生的债务,通常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当离婚发生时,那些原本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背负的债务,理应由双方共同偿还。
倘若此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形成的,亦或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以及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即便离婚了,它依然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
然而,要是该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例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就擅自资助那些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好友所形成的债务,又或者是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背负的债务等,在离婚之后,就由债务人个人来承担,另一方无需进行偿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曾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小朱称因家庭装修向小胡借款5万元,还私自以个人名义为朋友资助2万元。后两人感情破裂离婚,小胡向两人索要5万元欠款,小丽却认为装修借款自己并不知情,不应偿还;
小朱的朋友所欠2万元自己更无偿还义务,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称因家庭装修所借5万元,此债务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即便小丽不知情,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有共同偿还责任。
2、小朱私自资助朋友的2万元,属于未经小丽同意擅自资助无抚养义务的人所形成的债务,是小朱个人债务,离婚后应由小朱个人承担,小丽无需偿还。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淮安152****391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6****577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6****249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2****391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6****577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6****249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2****391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6****577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6****249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47人选择咨询律师
650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后还存在共同债务吗
一键咨询
  • 172****65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1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7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4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5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1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7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4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0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2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6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8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3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8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1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1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0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5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5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3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6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3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3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0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1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2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6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8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5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5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6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1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6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2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3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4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5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7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4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6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3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1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4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5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5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3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1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4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2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5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0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5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3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7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0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2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6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8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3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8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1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1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0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5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5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3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6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3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3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0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1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2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6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8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5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5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6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1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6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2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3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4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5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7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4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6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3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1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4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5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5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3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1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4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2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5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0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5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3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7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188****377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8****442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1****930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8****377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8****442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1****930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8****377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8****442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1****930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离婚后存在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按照《婚姻法》第41条中的规定来看,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夫妻共同债权的特点是什么,夫妻共同债权存在的问题?
[律师回复] 一.夫妻共同债权的特点债权与债务是相对的,属于民事债务关系的范畴,其实质是民事权利义务依法设立、变更、终止的合同关系。在离婚诉讼中,大多夫妻共同债权的表现形式除具有一般债务关系的特征外,还有其独特特点,表现为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权的债务人不是案件的当事人且不参加诉讼。如果在离婚诉讼中,作为当事人的夫妻(原、被告)认可某债权的存在,那么,从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角度看,这种认可(当事人陈述)就构成了民事诉讼证据上的自认,即承认。对于自认的事实,无需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证据佐证,即有认定案件事实的法律效力。再从对离婚案件的判决范围来看,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处分是对离婚案件进行判决的重要内容之一,基于对案件不能拒绝裁判的司法理念,不得不对当事人自认的夫妻共同债权作出处分性的判决。单从诉讼程序上看,这样做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决内容圆满,而且审判实践确有范例。二.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存在的问题在离婚诉讼中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存在的问题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权的债务人不参加离婚诉讼的特殊性,决定夫妻认可的夫妻共同债权存在两种情况,即一种是真实的夫妻共同债权,其中又包括合法的债权和不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另一种是虚构的夫妻共同债权。无论是真实的夫妻共同债权或者是虚构的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只要当事人认可或者当事人有充足理由,根据自认的证据规则,是能够予以认定的,也没有理由不予认定。然而,这种在法理上看能够站得住脚的事实认定,却存在着待证的问题,存在着深层次的法律冲突,而且这种法律冲突解决起来难度极大。
(一)夫妻共同债权的真实性大多欠缺合同依据及效力依据,存在事实认定上的不稳定性。
(二)可能侵害第三人利益,包括债务人、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不能排除有个别非正常心态或目的的离婚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为财产或其他目的而战心理态度的存在。其对手可能是对方当事人,可能是其他家庭成员或亲朋好友,可能是经济合作人,更可能是其他债权人。这类债权属虚构债权的可能性极大。虚构债权的目的,有的是为多占有财产;有的是为了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更有甚者是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如亲友为转移财产或逃避债务执行,与离婚诉讼的夫妻设订虚假债权债务关系,离婚诉讼的夫妻利用诉讼程序将其合法化。
(三)获得债权一方当事人对债权的追索存在事实上的困难。在不少情况下,亲友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其特殊关系或碍于情面,而缺少书面证据的证明,如果夫妻离婚,则原来的“娘家人”与“婆家人”在情感上就显得泾渭分明,在利益方面通常会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即使夫妻在离婚时明确确认了某债权的存在,如果债务人是自己一方的亲友,而债权分配给了对方当事人,那么,获得债权的当事人在向债务人追索债权的过程中,很可能会遇到重重阻力。由于缺乏书面证据的证明,一旦债务人否认债务,在无其他确切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获得债权的当事人将难以实现债权。
4.8w浏览
夫妻存在共同债务离婚后
10w+浏览2024-11-06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仍存在吗?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还是存在的,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上都是属于双方共有的,不能因为离婚就取消的,所以即使双方已经离婚,还是要共同承担偿还债务。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夫妻共同债权的特点是什么,夫妻共同债权存在的问题?
[律师回复] 一.夫妻共同债权的特点债权与债务是相对的,属于民事债务关系的范畴,其实质是民事权利义务依法设立、变更、终止的合同关系。在离婚诉讼中,大多夫妻共同债权的表现形式除具有一般债务关系的特征外,还有其独特特点,表现为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权的债务人不是案件的当事人且不参加诉讼。如果在离婚诉讼中,作为当事人的夫妻(原、被告)认可某债权的存在,那么,从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角度看,这种认可(当事人陈述)就构成了民事诉讼证据上的自认,即承认。对于自认的事实,无需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证据佐证,即有认定案件事实的法律效力。再从对离婚案件的判决范围来看,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处分是对离婚案件进行判决的重要内容之一,基于对案件不能拒绝裁判的司法理念,不得不对当事人自认的夫妻共同债权作出处分性的判决。单从诉讼程序上看,这样做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决内容圆满,而且审判实践确有范例。二.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存在的问题在离婚诉讼中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存在的问题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权的债务人不参加离婚诉讼的特殊性,决定夫妻认可的夫妻共同债权存在两种情况,即一种是真实的夫妻共同债权,其中又包括合法的债权和不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另一种是虚构的夫妻共同债权。无论是真实的夫妻共同债权或者是虚构的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只要当事人认可或者当事人有充足理由,根据自认的证据规则,是能够予以认定的,也没有理由不予认定。然而,这种在法理上看能够站得住脚的事实认定,却存在着待证的问题,存在着深层次的法律冲突,而且这种法律冲突解决起来难度极大。
(一)夫妻共同债权的真实性大多欠缺合同依据及效力依据,存在事实认定上的不稳定性。
(二)可能侵害第三人利益,包括债务人、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不能排除有个别非正常心态或目的的离婚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为财产或其他目的而战心理态度的存在。其对手可能是对方当事人,可能是其他家庭成员或亲朋好友,可能是经济合作人,更可能是其他债权人。这类债权属虚构债权的可能性极大。虚构债权的目的,有的是为多占有财产;有的是为了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更有甚者是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如亲友为转移财产或逃避债务执行,与离婚诉讼的夫妻设订虚假债权债务关系,离婚诉讼的夫妻利用诉讼程序将其合法化。
(三)获得债权一方当事人对债权的追索存在事实上的困难。在不少情况下,亲友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其特殊关系或碍于情面,而缺少书面证据的证明,如果夫妻离婚,则原来的“娘家人”与“婆家人”在情感上就显得泾渭分明,在利益方面通常会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即使夫妻在离婚时明确确认了某债权的存在,如果债务人是自己一方的亲友,而债权分配给了对方当事人,那么,获得债权的当事人在向债务人追索债权的过程中,很可能会遇到重重阻力。由于缺乏书面证据的证明,一旦债务人否认债务,在无其他确切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获得债权的当事人将难以实现债权。
4.8w浏览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仍存在
10w+浏览2024-10-10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还存在吗
依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之明确规定,若无继承人或者遗赠人均未表示接受,则无人继承且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应归属国家或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尽管此项条款并未直接涉及到债务人离世之后债权是否仍然存在的问题,然而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测,债权作为遗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债务人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情况下,这些遗产将会被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接管。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夫妻共同债权的特点是什么,夫妻共同债权存在的问题?
[律师回复] 一.夫妻共同债权的特点债权与债务是相对的,属于民事债务关系的范畴,其实质是民事权利义务依法设立、变更、终止的合同关系。在离婚诉讼中,大多夫妻共同债权的表现形式除具有一般债务关系的特征外,还有其独特特点,表现为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权的债务人不是案件的当事人且不参加诉讼。如果在离婚诉讼中,作为当事人的夫妻(原、被告)认可某债权的存在,那么,从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角度看,这种认可(当事人陈述)就构成了民事诉讼证据上的自认,即承认。对于自认的事实,无需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证据佐证,即有认定案件事实的法律效力。再从对离婚案件的判决范围来看,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处分是对离婚案件进行判决的重要内容之一,基于对案件不能拒绝裁判的司法理念,不得不对当事人自认的夫妻共同债权作出处分性的判决。单从诉讼程序上看,这样做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决内容圆满,而且审判实践确有范例。二.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存在的问题在离婚诉讼中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存在的问题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权的债务人不参加离婚诉讼的特殊性,决定夫妻认可的夫妻共同债权存在两种情况,即一种是真实的夫妻共同债权,其中又包括合法的债权和不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另一种是虚构的夫妻共同债权。无论是真实的夫妻共同债权或者是虚构的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只要当事人认可或者当事人有充足理由,根据自认的证据规则,是能够予以认定的,也没有理由不予认定。然而,这种在法理上看能够站得住脚的事实认定,却存在着待证的问题,存在着深层次的法律冲突,而且这种法律冲突解决起来难度极大。
(一)夫妻共同债权的真实性大多欠缺合同依据及效力依据,存在事实认定上的不稳定性。
(二)可能侵害第三人利益,包括债务人、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不能排除有个别非正常心态或目的的离婚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为财产或其他目的而战心理态度的存在。其对手可能是对方当事人,可能是其他家庭成员或亲朋好友,可能是经济合作人,更可能是其他债权人。这类债权属虚构债权的可能性极大。虚构债权的目的,有的是为多占有财产;有的是为了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更有甚者是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如亲友为转移财产或逃避债务执行,与离婚诉讼的夫妻设订虚假债权债务关系,离婚诉讼的夫妻利用诉讼程序将其合法化。
(三)获得债权一方当事人对债权的追索存在事实上的困难。在不少情况下,亲友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其特殊关系或碍于情面,而缺少书面证据的证明,如果夫妻离婚,则原来的“娘家人”与“婆家人”在情感上就显得泾渭分明,在利益方面通常会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即使夫妻在离婚时明确确认了某债权的存在,如果债务人是自己一方的亲友,而债权分配给了对方当事人,那么,获得债权的当事人在向债务人追索债权的过程中,很可能会遇到重重阻力。由于缺乏书面证据的证明,一旦债务人否认债务,在无其他确切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获得债权的当事人将难以实现债权。
4.8w浏览
不存在共同债权及债务
10w+浏览2024-11-29
非吸判刑后还存在债务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将所有赃款发还被害人的,之后不会存在债务;否则犯罪嫌疑人还需要承担对被害人的债务。坐牢与还债是互不影响,坐牢是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免除民事责任的承担,出狱后,犯罪嫌疑人有能力偿还的,还需要立即执行债务。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夫妻共同债权的特点是什么,夫妻共同债权存在的问题?
[律师回复] 一.夫妻共同债权的特点债权与债务是相对的,属于民事债务关系的范畴,其实质是民事权利义务依法设立、变更、终止的合同关系。在离婚诉讼中,大多夫妻共同债权的表现形式除具有一般债务关系的特征外,还有其独特特点,表现为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权的债务人不是案件的当事人且不参加诉讼。如果在离婚诉讼中,作为当事人的夫妻(原、被告)认可某债权的存在,那么,从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角度看,这种认可(当事人陈述)就构成了民事诉讼证据上的自认,即承认。对于自认的事实,无需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证据佐证,即有认定案件事实的法律效力。再从对离婚案件的判决范围来看,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处分是对离婚案件进行判决的重要内容之一,基于对案件不能拒绝裁判的司法理念,不得不对当事人自认的夫妻共同债权作出处分性的判决。单从诉讼程序上看,这样做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决内容圆满,而且审判实践确有范例。二.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存在的问题在离婚诉讼中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存在的问题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权的债务人不参加离婚诉讼的特殊性,决定夫妻认可的夫妻共同债权存在两种情况,即一种是真实的夫妻共同债权,其中又包括合法的债权和不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另一种是虚构的夫妻共同债权。无论是真实的夫妻共同债权或者是虚构的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只要当事人认可或者当事人有充足理由,根据自认的证据规则,是能够予以认定的,也没有理由不予认定。然而,这种在法理上看能够站得住脚的事实认定,却存在着待证的问题,存在着深层次的法律冲突,而且这种法律冲突解决起来难度极大。
(一)夫妻共同债权的真实性大多欠缺合同依据及效力依据,存在事实认定上的不稳定性。
(二)可能侵害第三人利益,包括债务人、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不能排除有个别非正常心态或目的的离婚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为财产或其他目的而战心理态度的存在。其对手可能是对方当事人,可能是其他家庭成员或亲朋好友,可能是经济合作人,更可能是其他债权人。这类债权属虚构债权的可能性极大。虚构债权的目的,有的是为多占有财产;有的是为了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更有甚者是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如亲友为转移财产或逃避债务执行,与离婚诉讼的夫妻设订虚假债权债务关系,离婚诉讼的夫妻利用诉讼程序将其合法化。
(三)获得债权一方当事人对债权的追索存在事实上的困难。在不少情况下,亲友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其特殊关系或碍于情面,而缺少书面证据的证明,如果夫妻离婚,则原来的“娘家人”与“婆家人”在情感上就显得泾渭分明,在利益方面通常会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即使夫妻在离婚时明确确认了某债权的存在,如果债务人是自己一方的亲友,而债权分配给了对方当事人,那么,获得债权的当事人在向债务人追索债权的过程中,很可能会遇到重重阻力。由于缺乏书面证据的证明,一旦债务人否认债务,在无其他确切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获得债权的当事人将难以实现债权。
4.8w浏览
离婚后存在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10w+浏览2024-02-23
非吸判刑后还存在债务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将所有赃款发还被害人的,之后不会存在债务;否则犯罪嫌疑人还需要承担对被害人的债务。坐牢与还债是互不影响,坐牢是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免除民事责任的承担,出狱后,犯罪嫌疑人有能力偿还的,还需要立即执行债务。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夫妻共同债权的特点是什么,夫妻共同债权存在的问题?
[律师回复] 一.夫妻共同债权的特点债权与债务是相对的,属于民事债务关系的范畴,其实质是民事权利义务依法设立、变更、终止的合同关系。在离婚诉讼中,大多夫妻共同债权的表现形式除具有一般债务关系的特征外,还有其独特特点,表现为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权的债务人不是案件的当事人且不参加诉讼。如果在离婚诉讼中,作为当事人的夫妻(原、被告)认可某债权的存在,那么,从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角度看,这种认可(当事人陈述)就构成了民事诉讼证据上的自认,即承认。对于自认的事实,无需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证据佐证,即有认定案件事实的法律效力。再从对离婚案件的判决范围来看,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处分是对离婚案件进行判决的重要内容之一,基于对案件不能拒绝裁判的司法理念,不得不对当事人自认的夫妻共同债权作出处分性的判决。单从诉讼程序上看,这样做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决内容圆满,而且审判实践确有范例。二.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存在的问题在离婚诉讼中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存在的问题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权的债务人不参加离婚诉讼的特殊性,决定夫妻认可的夫妻共同债权存在两种情况,即一种是真实的夫妻共同债权,其中又包括合法的债权和不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另一种是虚构的夫妻共同债权。无论是真实的夫妻共同债权或者是虚构的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只要当事人认可或者当事人有充足理由,根据自认的证据规则,是能够予以认定的,也没有理由不予认定。然而,这种在法理上看能够站得住脚的事实认定,却存在着待证的问题,存在着深层次的法律冲突,而且这种法律冲突解决起来难度极大。
(一)夫妻共同债权的真实性大多欠缺合同依据及效力依据,存在事实认定上的不稳定性。
(二)可能侵害第三人利益,包括债务人、其他家庭成员的利益。不能排除有个别非正常心态或目的的离婚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为财产或其他目的而战心理态度的存在。其对手可能是对方当事人,可能是其他家庭成员或亲朋好友,可能是经济合作人,更可能是其他债权人。这类债权属虚构债权的可能性极大。虚构债权的目的,有的是为多占有财产;有的是为了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更有甚者是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如亲友为转移财产或逃避债务执行,与离婚诉讼的夫妻设订虚假债权债务关系,离婚诉讼的夫妻利用诉讼程序将其合法化。
(三)获得债权一方当事人对债权的追索存在事实上的困难。在不少情况下,亲友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其特殊关系或碍于情面,而缺少书面证据的证明,如果夫妻离婚,则原来的“娘家人”与“婆家人”在情感上就显得泾渭分明,在利益方面通常会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即使夫妻在离婚时明确确认了某债权的存在,如果债务人是自己一方的亲友,而债权分配给了对方当事人,那么,获得债权的当事人在向债务人追索债权的过程中,很可能会遇到重重阻力。由于缺乏书面证据的证明,一旦债务人否认债务,在无其他确切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获得债权的当事人将难以实现债权。
4.8w浏览
离婚后存在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10w+浏览2024-03-01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34****797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34****959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78****2876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35****857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2****992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52****121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4****797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34****959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78****2876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35****857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2****992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52****121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4****797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34****959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78****2876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35****857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2****992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52****121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

请向右滑动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