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民事裁定能申请再审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能否申请再审
[律师回复] 下列民事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1)不予受理裁定;
(2)驳回裁定;
(3)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是指在原审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作为上诉人不依法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或者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原二审裁定按自动撤回您上诉处理的裁定。当事人不服作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而申请再审,没有法律依据,不会受理。 法条提示:《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八十一条,《最高人民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指南》
第二条,《最高人民关于第二审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案件
第一审能否再审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关于当事人因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不予受理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