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建设工程能否约定仲裁管辖

#仲裁 最新修订 | 2025-02-13
2.1k浏览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89人
专业处理仲裁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仲裁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仲裁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1.在建设工程范畴内,双方能以书面协议形式约定将工程相关争议交予仲裁机构仲裁。
-其具备较强专业性,因仲裁机构多由懂建设工程法律的专业人士构成,处理纠纷更高效。
2.约定仲裁管辖还有灵活性,仲裁程序相对简便快捷,能节省时间与成本。
-同时具有保密性,仲裁过程不公开,有助于保护当事人商业秘密与声誉。
3.不过,约定仲裁管辖得符合法律规定,像仲裁协议要明确约定仲裁机构、仲裁事项等。
-若约定不明确或存在瑕疵,可能会对仲裁协议效力产生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约定若产生工程相关争议,通过仲裁解决。后工程施工出现问题,双方就质量和款项支付产生纠纷。小朱向某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小李却称仲裁协议未明确仲裁机构具体名称,认为仲裁协议无效,不应进行仲裁。

案情分析:

1、在建设工程领域,双方可书面约定将争议交仲裁机构仲裁,本案小朱和小李有此约定。
2、仲裁具有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等优势,但仲裁协议需明确约定仲裁机构、仲裁事项等,本案仲裁协议未明确仲裁机构具体名称,可能影响其效力。
0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仲裁案件·推荐文章

连云港177****464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0****425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2****759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86人选择咨询律师
675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建设工程能否约定仲裁管辖
一键咨询
  • 170****27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8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4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8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3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2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4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1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3****38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3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6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6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0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6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1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3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5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2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1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6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5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3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1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4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1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7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5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2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4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0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2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3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3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4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5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4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4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6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8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4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5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2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5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4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8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7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5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6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3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1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178****429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1****375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8****755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建设工程能否约定仲裁管辖
1w浏览2025-02-13
我哥哥在大学是学建筑工程专业的,他现在从事建筑,他自己承包工程来雇人做。麻烦问一下建设工程合同仲裁管辖有哪些呢?谢谢
[律师回复]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人民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该类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起诉应到被告所有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2、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关系所确定的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别地域管辖有以下几种: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是指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确定的管辖。在我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协议管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第
一,双方当事人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第
二,只能就合同纠纷进行约定;第
三,约定只能针对第一审法院的管辖,第二审法院不能由当事人以协议进行约定;第
四,协议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此外,协议管辖不得变更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
4、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诉讼标的特殊的案件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1.3w浏览
建设工程仲裁管辖
10w+浏览2024-11-14
建设工程案件可以约定仲裁管辖吗
1w浏览2025-02-20
我哥哥在大学是学建筑工程专业的,他现在从事建筑,他自己承包工程来雇人做。麻烦问一下建设工程合同仲裁管辖有哪些呢?谢谢
[律师回复]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人民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该类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起诉应到被告所有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2、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关系所确定的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别地域管辖有以下几种: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是指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确定的管辖。在我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协议管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第
一,双方当事人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第
二,只能就合同纠纷进行约定;第
三,约定只能针对第一审法院的管辖,第二审法院不能由当事人以协议进行约定;第
四,协议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此外,协议管辖不得变更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
4、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诉讼标的特殊的案件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1.3w浏览
建设工程仲裁管辖约定
10w+浏览2024-10-0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约定仲裁管辖吗
建设施工合同可以约定仲裁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相关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因建设施工合同发生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可以约定仲裁管辖。
1w浏览2025-02-25
我哥哥在大学是学建筑工程专业的,他现在从事建筑,他自己承包工程来雇人做。麻烦问一下建设工程合同仲裁管辖有哪些呢?谢谢
[律师回复]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人民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该类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起诉应到被告所有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2、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关系所确定的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别地域管辖有以下几种: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是指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确定的管辖。在我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协议管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第
一,双方当事人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第
二,只能就合同纠纷进行约定;第
三,约定只能针对第一审法院的管辖,第二审法院不能由当事人以协议进行约定;第
四,协议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此外,协议管辖不得变更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
4、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诉讼标的特殊的案件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1.3w浏览
建设工程合同仲裁管辖
10w+浏览2024-11-20
我哥哥在大学是学建筑工程专业的,他现在从事建筑,他自己承包工程来雇人做。麻烦问一下建设工程合同仲裁管辖有哪些呢?谢谢
[律师回复]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人民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该类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起诉应到被告所有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2、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关系所确定的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别地域管辖有以下几种: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是指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确定的管辖。在我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协议管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第
一,双方当事人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第
二,只能就合同纠纷进行约定;第
三,约定只能针对第一审法院的管辖,第二审法院不能由当事人以协议进行约定;第
四,协议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此外,协议管辖不得变更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
4、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诉讼标的特殊的案件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1.3w浏览
建设施工合同仲裁管辖
10w+浏览2024-11-09
我哥哥在大学是学建筑工程专业的,他现在从事建筑,他自己承包工程来雇人做。麻烦问一下建设工程合同仲裁管辖有哪些呢?谢谢
[律师回复]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和共同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人民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所确定的管辖。该类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起诉应到被告所有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2、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关系所确定的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别地域管辖有以下几种: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是指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确定的管辖。在我国,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协议管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第
一,双方当事人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第
二,只能就合同纠纷进行约定;第
三,约定只能针对第一审法院的管辖,第二审法院不能由当事人以协议进行约定;第
四,协议管辖法院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此外,协议管辖不得变更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
4、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诉讼标的特殊的案件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1.3w浏览
建设工程合同仲裁管辖法院
10w+浏览2024-10-20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徐州135****6829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56****293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8****1159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81****628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1****2634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52****814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