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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可执行配偶财产吗

#夫妻债务 最新修订 | 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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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刘巍律师在线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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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处理夫妻债务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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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专业能力强,夫妻债务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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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一般而言,执行局不会径直执行配偶的财产。
多数时候,仅在夫妻共同债务情形下,执行局才可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被执行人(多为夫妻一方)的部分予以执行。
2.倘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执行局便可对夫妻共同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手段,以达成债务清偿目的。
然而,若债务系被执行人个人债务,配偶财产通常不会被直接执行,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像配偶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等。
3.综上,执行局能否执行配偶财产,取决于债务的性质以及是否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

案情回顾:

小朱因债务纠纷被起诉,法院判决其偿还欠款。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局发现小朱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此时,债权人主张小朱配偶小李名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执行局执行。小李则坚称此债务是小朱个人债务,自己财产不应被执行,双方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执行局一般不会直接执行配偶财产,仅在夫妻共同债务情形下,才可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被执行人的部分执行。所以本案需先明确债务性质。
2、若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执行局可对夫妻共同财产采取查封等执行手段;若为小朱个人债务,小李财产通常不会被执行,除非存在如小李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等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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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可执行配偶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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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能否执行配偶的财产
通常强制执行不会涉及配偶的财产权益,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有,执行时可能会涉及配偶的财产。要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债务形成的时间、用途等。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根据规定,原则上只能对债务人本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总之,具体情况不同,执行的对象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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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执行局可执行配偶财产吗
1w浏览2025-02-19
可以查控被执行人配偶财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能执行该配偶名下财产若裁判文书所确定的债务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则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案件的被执行人,否则就不能追加为被执行人所以正确界定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是能否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前提条件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能用夫妻共有财产来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履行法定义务所负的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看,确立了夫妻离婚或一方死亡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负连带清偿责任为此,应当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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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执行配偶财产
10w+浏览2024-10-17
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不能直接执行?
在无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承担案件义务的情况下,即使是配偶,也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可以直接执行。在这种情况下直接执行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不但剥夺了当事人的诉权,且有违程序正义,无法体现司法的公平正义,如果被执行人配偶存在合理的异议,则可能造成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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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执行配偶名下财产会通知配偶吗
1w浏览2025-01-03
可以查控被执行人配偶财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能执行该配偶名下财产若裁判文书所确定的债务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则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案件的被执行人,否则就不能追加为被执行人所以正确界定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是能否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前提条件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能用夫妻共有财产来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履行法定义务所负的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看,确立了夫妻离婚或一方死亡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负连带清偿责任为此,应当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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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配偶财产
10w+浏览2024-10-02
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能直接执行吗?
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是不能直接执行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配偶的财产如果是属于个人所有的,那么是可以不对配偶的债务执行偿还情况的,但如果配偶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是可以执行其个人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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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能否执行配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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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执行配偶财产
9.1w浏览2024-09-03
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不能直接执行?
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不能直接执行?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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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强制执行能否执行配偶的财产
一般强制执行不涉配偶财产权益,但特定情况下,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有,执行时可能对配偶财产强制执行。判定是否夫妻共同债务要多方面分析,如形成时间、用途等。若只是一方个人债务,按规定原则上只能对债务人本人财产强制执行。总之,情况不同,执行对象不同。
1w浏览2024-08-18
可以查控被执行人配偶财产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能执行该配偶名下财产若裁判文书所确定的债务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则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案件的被执行人,否则就不能追加为被执行人所以正确界定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是能否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前提条件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能用夫妻共有财产来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履行法定义务所负的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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