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工作人员侵权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

#工伤纠纷 最新修订 | 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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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
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在线
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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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职务行为并非必然相关。
当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因职务需求而产生的侵权行为,一般视为职务行为,所在单位需承担责任,如警察执行公务时使用暴力致伤他人。
若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与职务无关,是其个人故意或过失导致,那就不属于职务行为,应由个人承担责任,像公司员工下班后与人冲突致伤他人的情况。
关键在于判断该侵权行为是否在职务范围内且为职务所必需,以此来确定是否属于职务行为。

案情回顾:

小李是某单位工作人员,一日在上班途中,因琐事与小胡发生激烈争吵,小李冲动之下将小胡打伤。小胡认为小李是该单位员工,其所在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则称小李伤人是个人行为,与职务无关,不应由单位担责,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判断工作人员侵权行为是否为职务行为,关键看是否在职务范围内且为职务所必需。
2、小李是在上班途中与人冲突伤人,并非执行职务时因职务需求导致侵权,此行为与职务无关,属于其个人故意行为。所以,该侵权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应由小李个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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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侵权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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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1、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2、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3、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4、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5、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6、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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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哪些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著作权侵权行为有:(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行为。(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为。(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5)剽窃他人作品的。
1w浏览2024-09-27
高管人员侵吞员工部分工资是否属于犯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的高管人员侵吞劳动者的部分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的高管,侵吞劳动者的报酬过多,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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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10w+浏览2023-09-03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5、 剽窃他人作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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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哪些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行为。(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为。(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5)剽窃他人作品的。
1w浏览2024-10-28
高管人员侵吞员工部分工资是否属于犯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的高管人员侵吞劳动者的部分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的高管,侵吞劳动者的报酬过多,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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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是否属于不作为犯罪
9.1w浏览2023-09-02
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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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哪些行为属于著作权侵权
属于著作权侵权的行为有: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等。
1w浏览2025-02-15
高管人员侵吞员工部分工资是否属于犯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的高管人员侵吞劳动者的部分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的高管,侵吞劳动者的报酬过多,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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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分利是否属于职务侵占行为
10w+浏览2023-09-08
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1、著作权侵权行为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2、凡行为人实施了著作权法第45条和第46条所规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都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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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中哪些行为属于侵害著作权
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也可以授权他人展览并获得报酬。展览必须是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如果仅是供家庭或本单位内部少数人欣赏,则不能算作展览。展览的作品可以是已发表的作品也可以是未发表的作品。如果对未发表的作品进行展览,则涉及发表权的行使问题。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原件所有权人同意,不得自行开展展会展览该作品或者委托展览活动举办方展览该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
1w浏览2024-09-25
高管人员侵吞员工部分工资是否属于犯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的高管人员侵吞劳动者的部分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用人单位的高管,侵吞劳动者的报酬过多,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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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分利是否属于职务侵占行为
10w+浏览2023-09-14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
1、没有得到著作权人的同意,发表其作品的。2、没有得到著作权人的同意,就把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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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侵权行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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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人员侵吞员工部分工资是否属于犯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的高管人员侵吞劳动者的部分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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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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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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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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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管理者著作权侵权是否属于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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