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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流产,应该给补偿吗

#同居 最新修订 | 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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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徐卫东律师在线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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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从法律角度看,通常情形下,小三流产无法直接索要补偿。
在婚姻范畴内,仅当一方因另一方过错受损害,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无过错方才有权求损害赔偿
小三与有配偶者的关系并非婚姻关系,离婚损害赔偿规定不适用。
2.然而,若男方有侵权行为,像故意致小三流产等,小三或许能依据侵权责任,让男方承担如医疗费护理费等实际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
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小三流产就应给予补偿,得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是否存在合法的请求权基础

案情回顾:

小丽与已婚的小胡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期间小丽意外怀孕后流产,便向小胡索要补偿。小胡拒绝,认为不存在补偿的法律依据。小丽则坚称自己身体受损,小胡应给予一定补偿,双方为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通常情况下,小三与有配偶者的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离婚损害赔偿规定不适用于此,小丽作为小三,不能因流产直接索要补偿。
2、若小胡存在故意致小丽流产等侵权行为,小丽可依据侵权责任,要求小胡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等实际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需依具体情况判定小丽是否有合法请求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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