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小三一般是不会赔偿损失的。
因一方外遇导致离婚的,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我国法律未规定妻子可以追究第三者的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无法要求第三者赔偿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损害赔偿包括哪些
在具体的法律实践中,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可能会产生对于其中一方的损害赔偿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对受害者身体或健康上的伤害所带来的直接的物质损失以及由于该事件造成的对于受害人的精神层面的创伤所引发的精神损失。复婚中出现的物质损失,只限于那些因为直接的身体损伤而衍生出的物质损伤,其内容通常包含了由另一方承担的殡葬费用、家庭日常花销、治疗所需的医疗成本以及工作收入损失等方面。
至于精神损害赔偿,则主要是通过支付精神补偿金的方式来实现,根据加害方在此次事件中所犯下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具体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通常情况下,第三者并无需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在因一方背叛导致婚姻破裂而离婚的过程中,无罪过方有权向有过错方索取实质性的经济补偿,这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虽未明确规定其配偶可享有追究第三者责任的权利,但法律上通常不支持由妻子直接请求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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