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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本人不再续签合同需要承担责任吗

#合同终止 最新修订 | 202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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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律师
李朝律师在线
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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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专业能力强,合同终止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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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权利义务便自动终止。
当一方决定不再续签时,在合同到期前或到期时表明不续签的态度就行,无需背负额外责任哟。
然而,要是在合同履行期间有违约行为,像没按合同约定做事之类的,那可能会对到期后的处理产生影响。
另外,要是合同里对到期后不续签有特别的约定,那就得按照约定来办。
总之,通常情况下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确实不用承担责任,但具体得结合合同和实际情况去判断。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签订一份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满若要续租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合同到期后,小胡未续租,小丽认为小胡在租赁期间曾有一周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属于违约行为,要求小胡承担违约责任,小胡则称合同已到期,自己无续租意愿无需担责,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合同期满权利义务自动终止,一方不续签无需担责。但本案中小胡在合同履行期间存在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违约行为。
2、同时合同对到期后续租有特别约定,综合合同约定及小胡的违约行为,小胡是否担责需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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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合同到期本人不再续签合同需要承担责任吗
1w浏览2025-03-15
您好!由于工伤老板不想再继续承担医药费而提出出院我们该怎么说赔偿
[律师回复]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因此,您可以要求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应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到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您可以依法主张赔偿。造成一般伤害的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5)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如果单位缴纳了社保的话可以要求社保部门支付费用,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的话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费用。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
1、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卡、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自己工伤的鉴定结果,诊断证明以及相应的花费单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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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本人不再续签合同如何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拒绝续签而公司维持或提高待遇时,公司无需补偿;但降薪导致员工拒绝续签,公司需支付补偿。补偿标准: 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按半个月工资算。员工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三倍时,按三倍计算,最长不超过十二年。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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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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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浏览2024-04-02
您好!由于工伤老板不想再继续承担医药费而提出出院我们该怎么说赔偿
[律师回复]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因此,您可以要求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应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到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您可以依法主张赔偿。造成一般伤害的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5)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如果单位缴纳了社保的话可以要求社保部门支付费用,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的话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费用。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
1、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卡、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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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拒绝续签而公司维持或提高待遇时,公司无需补偿;但降薪导致员工拒绝续签,公司需支付补偿。补偿标准: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按半个月工资算。员工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三倍时,按三倍计算,最长不超过十二年。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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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您好!由于工伤老板不想再继续承担医药费而提出出院我们该怎么说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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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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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到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您可以依法主张赔偿。造成一般伤害的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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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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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因此,您可以要求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应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到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您可以依法主张赔偿。造成一般伤害的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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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
1、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卡、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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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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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在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5)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如果单位缴纳了社保的话可以要求社保部门支付费用,单位没有缴纳社保的话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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