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债务纠纷中是否应先执行债务人的担保物

#抵押担保 最新修订 | 2025-03-17
1.8k浏览
吴婉君律师
吴婉君律师在线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执业:10年主办律师
咨询我
专业处理抵押担保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抵押担保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抵押担保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1.在债务纠纷里,通常得先把债务人担保物给执行喽。
按相关规定,要是债务人没法履行债务啦,债权人就有权对担保物行使优先受偿权呢,这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纠纷里能拿到些经济补偿
2.不过呢,有些时候先执行担保物可不太合适哟。
就像担保物的价值不够清偿全部债务啦,或者执行担保物可能会给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带来很大损害之类的情况。
3.遇到这种情况呀,债权人可以选择同时或者另外采取别的法律措施呢,比如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其他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等等。
4.总之呢,到底要不要先执行债务人的担保物,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得尽量去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呀。

案情回顾:

小李向小胡借款50万元,并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借款到期后,小李未能按时还款。小胡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李还款,并主张先执行其担保的汽车。然而,小李称汽车价值仅30万元,无法清偿全部债务,且该车是其谋生工具,执行后将严重影响其生活。双方就是否先执行担保物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对担保物优先受偿。但本案中担保物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先执行担保物不太合适。
2、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小胡可以选择同时或另外采取法律措施,例如申请对小李的其他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抵押担保案件·推荐文章

珠海177****226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清远188****755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阳江177****340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32人选择咨询律师
69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债务纠纷中是否应先执行债务人的担保物
一键咨询
  • 韶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1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3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0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3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3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佛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1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4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中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4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6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6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7****48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江门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0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3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佛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6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茂名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3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8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8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3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0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韶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潮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湛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韶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韶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4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中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6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0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广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清远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0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梅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4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5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潮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0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尾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2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揭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0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7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梅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尾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深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7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2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潮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尾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0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清远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8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清远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0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江门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7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8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中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7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清远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韶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6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6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湛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茂名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6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4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潮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潮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0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湛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佛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惠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4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肇庆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1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3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5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2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0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尾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江门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7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3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江门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汕头134****578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河源177****327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韶关134****649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主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提供了抵押物担保怎样执行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主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提供了抵押物担保怎样执行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务纠纷中是否应先执行债务人的担保物
1w浏览2025-03-17
债务人的物担保债权与人保债权并存时优先执行谁
[律师回复]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这是尊重当事人事前的意思自治。如果担保合同中已经约定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顺序,那么债权人应当受到该约定的顺序的约束。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这限制了债权人的选择权,债权人只能先行使担保物权以维护自己的债权利益,而后在不能完全受偿的余额范围内,才可以向保证人主张保证利益。因为,如果债权人先行使人的担保,保证人在履行保证责任后,还需要向最终的还债义务人进行追索。如果担保物权人先行使物的担保,就可以避免保证人日后再向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的烦琐,减少实现的成本和费用。而且,在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下,要求保证人先承担保证责任,对保证人也是不公平的。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同一债权既有第三人物的担保又有其他第三人的人保时,债权人享有选择权。第三人物保人与保证人都处于担保人的平等地位,都不是还债的最终义务人,债务人才是最终义务人。因此,债权人无论是先实现物的担保还是先实现人的担保,物的担保人或者保证人都存在向债务人追索的问题。为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充分实现,法律应当尊重债权人的意愿,允许担保权人在这种情况下享有选择权。在这个意义上,这个规定也和《担保法解释》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精神完全一致。
  《担保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5w浏览
主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提供了抵押物担保如何执行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主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提供了抵押物担保如何执行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强制执行先执行债务人还是担保人
担保人要不要替债务人清偿债务,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是正常债务的,债务人不还款的,担保人需要清偿债务。依据法律规定,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1w浏览2024-09-01
债务人的物担保债权与人保债权并存时优先执行谁
[律师回复]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这是尊重当事人事前的意思自治。如果担保合同中已经约定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顺序,那么债权人应当受到该约定的顺序的约束。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这限制了债权人的选择权,债权人只能先行使担保物权以维护自己的债权利益,而后在不能完全受偿的余额范围内,才可以向保证人主张保证利益。因为,如果债权人先行使人的担保,保证人在履行保证责任后,还需要向最终的还债义务人进行追索。如果担保物权人先行使物的担保,就可以避免保证人日后再向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的烦琐,减少实现的成本和费用。而且,在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下,要求保证人先承担保证责任,对保证人也是不公平的。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同一债权既有第三人物的担保又有其他第三人的人保时,债权人享有选择权。第三人物保人与保证人都处于担保人的平等地位,都不是还债的最终义务人,债务人才是最终义务人。因此,债权人无论是先实现物的担保还是先实现人的担保,物的担保人或者保证人都存在向债务人追索的问题。为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充分实现,法律应当尊重债权人的意愿,允许担保权人在这种情况下享有选择权。在这个意义上,这个规定也和《担保法解释》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精神完全一致。
  《担保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5w浏览
主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提供了抵押物担保怎么去执行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主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提供了抵押物担保怎么去执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务人与担保人都有财产先执行谁
先执行债务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1w浏览2025-02-14
债务人的物担保债权与人保债权并存时优先执行谁
[律师回复]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这是尊重当事人事前的意思自治。如果担保合同中已经约定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顺序,那么债权人应当受到该约定的顺序的约束。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这限制了债权人的选择权,债权人只能先行使担保物权以维护自己的债权利益,而后在不能完全受偿的余额范围内,才可以向保证人主张保证利益。因为,如果债权人先行使人的担保,保证人在履行保证责任后,还需要向最终的还债义务人进行追索。如果担保物权人先行使物的担保,就可以避免保证人日后再向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的烦琐,减少实现的成本和费用。而且,在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下,要求保证人先承担保证责任,对保证人也是不公平的。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同一债权既有第三人物的担保又有其他第三人的人保时,债权人享有选择权。第三人物保人与保证人都处于担保人的平等地位,都不是还债的最终义务人,债务人才是最终义务人。因此,债权人无论是先实现物的担保还是先实现人的担保,物的担保人或者保证人都存在向债务人追索的问题。为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充分实现,法律应当尊重债权人的意愿,允许担保权人在这种情况下享有选择权。在这个意义上,这个规定也和《担保法解释》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精神完全一致。
  《担保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5w浏览
主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提供了抵押物担保应该如何执行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主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提供了抵押物担保应该如何执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主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提供了抵押物担保如何执行
主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提供了抵押物担保的,应先执行主债务人提供抵押之财产抵押物是主债务人自己提供的;则债权人应当先行就该抵押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即应先执行债务人自己提供的抵押物,之后才能执行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或连带保证人的财产。
1w浏览2024-09-12
主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提供了抵押物担保应该怎样执行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主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提供了抵押物担保应该怎样执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主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提供了抵押物担保,应如何执行
在双重抵押案件中,优先执行主债务人提供的抵押物,即使有第三方担保。若主债务人抵押物为自身所有,债权人依法优先处置,先扣押拍卖,仅在主债务物不足以偿债时,才涉及第三方抵押或连带责任人家庭财产。
1w浏览2024-06-23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梅州156****8924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清远152****436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揭阳180****1823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韶关152****89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佛山134****134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深圳135****719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