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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确认合同解除效力

#合同终止 最新修订 |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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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剑荣律师
杜剑荣律师在线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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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法院确认合同解除效力时,首要审查合同解除条件是否达成,像约定解除条件满足与否、法定解除情形存在与否等情况都要考量。
2.需判断解除通知的送达状况,得保证解除通知已切实送达给对方。
3.要思考合同解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像某些特殊合同可能就需要特定的解除程序。
4.还要审查解除行为是否契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愿,防止有欺诈胁迫等致使解除无效的情形出现。
法院会把这些因素综合起来,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审查和判定,以明确合同解除的效力。
若有争议,可能会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和审理。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静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后小胡称合同已解除。小静却不认可,认为合同解除条件未达成,且自己也未收到解除通知。双方因此产生纠纷,诉至法院,争议焦点在于合同是否已有效解除。

案情分析:

1、法院首先会审查合同解除条件是否达成,看约定解除条件有无满足,法定解除情形是否存在。
2、接着判断小胡的解除通知是否切实送达小静。
3、再考量合同解除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程序。
4、最后审查解除行为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愿,有无欺诈、胁迫等情形。综合各项因素依据法规判定合同解除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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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确认合同解除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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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解除合同解除效力纠纷如何起诉?
合同当事人双方由于解除合同效力存在纠纷,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向管辖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要求合同解除或者不同意解除效力的相关证据材料,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生效,合同解除尚未履行的义务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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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法院如何确认合同解除效力
1w浏览2025-03-21
我们单位的同事接到了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确认解除合同通知效力的问题如何认定的
[律师回复] 一种意见认为甲公司的抗辩成立?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凳事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夫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甲公司认为依照法律规定,在其发出解除通知后只要乙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因此解除通知己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因此合同己经解除,在合同解除后乙公司便不能再要求其履行合同。如果乙公司对于合同是否解除有异议,则应当向法院起诉确认,在其未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出异议诉讼的情况下,合同己经解除。
另一种意见为:乙公司没有违约行为,因此甲公司不能以解约通知的方式来解除合同。
王晔律师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甲公司的理解逻辑出现了问题,先让我们看一下,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是什么: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规定的则是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
因此解除通知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是乙公司存在使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的行为在先,如果乙没有该行为,则甲方无权解除合同,那么甲方的解除通知自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本案中甲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乙公司的行为导致其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其发出的解约通知不必然发生解除的效力。同时因为甲方发出了解除通知,其行为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可以向甲方发出解约通知,甲方未在法定时间提出异议时,合同解除,界时甲方还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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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10w+浏览2024-11-09
解除合同需要法院确认吗
解除合同并非必须经过法院确认。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符合法定、约定的条件,且没有争议,那么就可以不经过法院。但是,如果一方想要撤销解除合同的决定,而遭到了对方的反对,那么法院的确认可能就成为必要的了。在这种情况下,诉诸法律以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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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法院如何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
1w浏览2025-03-17
我们单位的同事接到了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确认解除合同通知效力的问题如何认定的
[律师回复] 一种意见认为甲公司的抗辩成立?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凳事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夫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甲公司认为依照法律规定,在其发出解除通知后只要乙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因此解除通知己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因此合同己经解除,在合同解除后乙公司便不能再要求其履行合同。如果乙公司对于合同是否解除有异议,则应当向法院起诉确认,在其未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出异议诉讼的情况下,合同己经解除。
另一种意见为:乙公司没有违约行为,因此甲公司不能以解约通知的方式来解除合同。
王晔律师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甲公司的理解逻辑出现了问题,先让我们看一下,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是什么: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规定的则是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
因此解除通知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是乙公司存在使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的行为在先,如果乙没有该行为,则甲方无权解除合同,那么甲方的解除通知自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本案中甲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乙公司的行为导致其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其发出的解约通知不必然发生解除的效力。同时因为甲方发出了解除通知,其行为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可以向甲方发出解约通知,甲方未在法定时间提出异议时,合同解除,界时甲方还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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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解除合同效力
10w+浏览2024-11-04
法院有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纠纷的案由吗?
法院具有解除合同效力纠纷案由的权利,解除合同的案由必须是合同纠纷,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除非双方已经协商一致,否则一定要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对方解除之日开始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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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能否请求法院确认解除合同效力
1w浏览2025-06-07
我们单位的同事接到了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确认解除合同通知效力的问题如何认定的
[律师回复] 一种意见认为甲公司的抗辩成立?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凳事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夫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甲公司认为依照法律规定,在其发出解除通知后只要乙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因此解除通知己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因此合同己经解除,在合同解除后乙公司便不能再要求其履行合同。如果乙公司对于合同是否解除有异议,则应当向法院起诉确认,在其未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出异议诉讼的情况下,合同己经解除。
另一种意见为:乙公司没有违约行为,因此甲公司不能以解约通知的方式来解除合同。
王晔律师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甲公司的理解逻辑出现了问题,先让我们看一下,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是什么: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规定的则是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
因此解除通知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是乙公司存在使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的行为在先,如果乙没有该行为,则甲方无权解除合同,那么甲方的解除通知自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本案中甲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乙公司的行为导致其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其发出的解约通知不必然发生解除的效力。同时因为甲方发出了解除通知,其行为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可以向甲方发出解约通知,甲方未在法定时间提出异议时,合同解除,界时甲方还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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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同解除效力
10w+浏览2024-10-08
合同解除了能确认合同效力吗
合同解除后,通常不能重新确认其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合同解除意味着双方关系的终结。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间接影响对合同效力进行重新评估的可能性,比如合同解除的合法性以及后续的争议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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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确认合同解除效力时效
对于合同解除权而言,没有诉讼时效的,而只有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一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
1w浏览2025-02-14
我们单位的同事接到了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确认解除合同通知效力的问题如何认定的
[律师回复] 一种意见认为甲公司的抗辩成立?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凳事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夫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甲公司认为依照法律规定,在其发出解除通知后只要乙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因此解除通知己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因此合同己经解除,在合同解除后乙公司便不能再要求其履行合同。如果乙公司对于合同是否解除有异议,则应当向法院起诉确认,在其未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出异议诉讼的情况下,合同己经解除。
另一种意见为:乙公司没有违约行为,因此甲公司不能以解约通知的方式来解除合同。
王晔律师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甲公司的理解逻辑出现了问题,先让我们看一下,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是什么: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规定的则是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
因此解除通知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是乙公司存在使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的行为在先,如果乙没有该行为,则甲方无权解除合同,那么甲方的解除通知自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本案中甲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乙公司的行为导致其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其发出的解约通知不必然发生解除的效力。同时因为甲方发出了解除通知,其行为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可以向甲方发出解约通知,甲方未在法定时间提出异议时,合同解除,界时甲方还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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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
10w+浏览2024-11-23
确认解除合同效力之诉的效力是什么?
确认解除合同效力之诉的效力是,法院的判决,税导致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再负担对对方履行合同的义务的效力。在我国的合同纠纷处理的实践中,解除合同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此时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选择任何一种来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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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法院会如何认定要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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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的同事接到了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确认解除合同通知效力的问题如何认定的
[律师回复] 一种意见认为甲公司的抗辩成立?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凳事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夫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甲公司认为依照法律规定,在其发出解除通知后只要乙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因此解除通知己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因此合同己经解除,在合同解除后乙公司便不能再要求其履行合同。如果乙公司对于合同是否解除有异议,则应当向法院起诉确认,在其未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出异议诉讼的情况下,合同己经解除。
另一种意见为:乙公司没有违约行为,因此甲公司不能以解约通知的方式来解除合同。
王晔律师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甲公司的理解逻辑出现了问题,先让我们看一下,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是什么: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规定的则是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
因此解除通知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是乙公司存在使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的行为在先,如果乙没有该行为,则甲方无权解除合同,那么甲方的解除通知自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本案中甲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乙公司的行为导致其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其发出的解约通知不必然发生解除的效力。同时因为甲方发出了解除通知,其行为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可以向甲方发出解约通知,甲方未在法定时间提出异议时,合同解除,界时甲方还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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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同解除效力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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