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
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
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
赌博罪并罚。
一.开设赌场罪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我国
刑法又规定:对于
从犯,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
缓刑的条件适用刑种的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的规定,
缓刑适用的刑种包括拘役、有期徒刑两种,其中对有期徒刑又做了限制性规定,即只有
宣告刑在三年以下的才能适用。
对于
累犯和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此条规定即排除条件。
三、所以由此可见,开设赌场罪的嫌疑人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适用缓刑,如果不是累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
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害,宣告缓刑对所居住地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