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诺成合同也成为不要式合同,自
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
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二者区别在于:
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式。
其区分标准一般而言:
“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为要式合同。
反之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称之为不要式合同。
”为了深刻认识这一标准必须进一步理解要式与不要式合同的基础──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很多人容易对于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的相关知识容易混淆,按照以上的方式进行区分就能够很好的认识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合法进行要式合同或者不要式合同的相关签署以及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