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若股东在诉讼期间为逃债,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股权,且受让人知情,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让股权恢复原状。撤销权需在知道事由一年内行使,自行为发生五年内未行使则消灭。
2.转让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可向法院主张股东滥用权利,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担责。
3.债权人要及时收集股权转让协议、交易价格、资金流向等证据,用于诉讼。
二、诉讼期间股东为逃债转让股权怎么办
诉讼期间若股东为躲债转让股权,可申请撤销此转让行为。依民法典,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能请求法院撤销。股东此举类似,债权人有权这么做。
还可主张转让行为无效。要是股东转让股权时有恶意串通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就能主张转让行为无效,以此保障自身债权。
三、诉讼期间股东转让股权是否需担责
1.诉讼期间股东转让股权是否担责要分情况。若转让时无瑕疵出资,且已足量出资,转让后一般不对公司债务担责。
2.以下场景转让仍可能担责:出资期限未到就转让,公司资产不足偿债时,债权人能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部分担责;股东为逃债,明知涉诉仍转让,债权人可请求其担责;协议约定原股东对特定债务负责,按约定处理。
当我们探讨诉讼期间股东逃债转让股权要怎么处置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转让股权后,公司债权人的权益该如何保障。若股东恶意转让股权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法院撤销该转让行为。另外,受让股权的新股东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也需明确,若新股东知晓转让方逃债意图仍受让,可能要承担一定责任。如果您对诉讼期间股东逃债转让股权的处置细节、债权人权益维护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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