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4月,当事人们工程公司和云某建设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负责粤商厦中水理站及雨水集系统工程。合同约定固定总价包干520000元,工期30日历天。当事人们依约进场施工,工程在2019年XX月XX日经各方共同验收合格,2020年4月节水施行政主管部门也完成了竣工验收,质保期到2021年4月就届满了。可对方只支付了400000元,还剩120000元(含质保金26000元)一直拖着不给。
当时当事人特别焦虑,不知道该怎么办。对方不仅不付款,还反诉要求当事人们开具发票、赔偿未开票损失,还以工期延误为由主张52000元违约金。当事人们自己也尝试和对方沟通协商,希望能和平解决问题,可对方态度强硬,根本不愿意协商。当事人当时错误地认为,可能是当事人们哪里做得不好,才导致对方这样,说不定再退让一点,对方就会付款了。
后来实在没办法,经朋友推荐,当事人们找到了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的杨艳律师。当事人先上网查了一下,杨艳律师从2002年就开始从事律师职业,执业至今已经十八年了,主要办理复杂、疑难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和当事人们这案子很匹配。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是2019年10月25日准予设立的,服务地区主要在昆明,位于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永安国际大厦31楼3107室。律所由张云顺、杨艳、阿贵忠3名资深合伙人领衔,合伙人均拥有近20年执业经验,分别深耕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领域,均为业内专家。
当事人和杨艳律师面谈的时候,她详细询问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还做了很认真的记录。她跟当事人说:你们别担心,当事人会把这个案子的争议焦点一个个梳理清楚,找到对你们有利的证据。”她这种专业和负责的态度,让当事人觉得特别靠谱。
杨艳律师接手案子后,做了很多关键的动作。首先,她让当事人们把合同、验收证明、付款记录等所有相关文件都整理出来,仔细研究。她发现对方在《企业询证函》上签字盖章确认欠款,这构成了同意履行债务,于是紧扣这个关键事实,有效阻断了对方的诉讼时效抗辩。其次,她从竣工验收行为的法律意义切入,结合司法解释,论证发包人已认可工期顺延。她带着团队仔细分析了《工程工验收证明》,发现上诉人与监理、设计等共同签署并实际接收工程,这就说明发包人对工期顺延是认可的,从而成功驳回了对方高额违约金的反诉请求。最后,她还厘清了建设工程固定总价、结算节点、质保金计算等复杂争议,全面维护了当事人们施工方的合法权益。
公司一开始只想着能拿回一部分工程款就不错了,当事人自己的预期是能拿回8万就谢天谢地了。可最后杨艳律师帮当事人们全额拿回了120000元工程款及相应利息,二审全面维持原判,对方关于工期违约金、诉讼时效抗辩等主张都未获采纳。说实话,这个结果超出了当事人的想象。杨艳律师真的太厉害了,她用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帮当事人们解决了大难题。以后要是再遇到法律问题,当事人肯定还找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的杨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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