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作中,很多员工会凭借自身能力和智慧,利用单位的资源搞出一些发明创造。这些发明属于职务发明,那么当单位使用这些职务发明后,该怎么给发明人报酬呢?这可是不少职场人和企业都关心的问题。给少了,发明人觉得自己的付出没得到应有的回报,心里不平衡;给多了,企业又觉得成本太高。所以,弄清楚职务发明使用后如何给发明人报酬,对双方来说都很重要。
一、报酬确定方式
职务发明报酬的确定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按照单位与发明人的约定来。比如,单位和发明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明确规定,一旦发明创造被使用,会按照发明创造为单位带来利润的一定比例来支付报酬。假设单位和发明人约定,发明创造投入使用后,每年按照该发明创造所产生利润的5%支付报酬。如果这一年该发明创造带来了100万的利润,那么发明人就能拿到5万的报酬。另一种是没有约定时,按照法律规定来。根据法律,单位在实施发明创造后,应当从实施该发明创造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
二、报酬支付时间
报酬的支付时间也很关键。通常来说,如果有约定,就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要是没有约定,单位应该在发明创造实施后,合理的时间内支付报酬。比如,单位在发明创造投入使用半年后,就应该对该发明创造产生的利润进行核算,然后及时支付报酬给发明人。不能一直拖着不付,不然发明人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
三、报酬计算依据
报酬的计算依据主要是发明创造为单位带来的经济效益。包括实施发明创造后增加的营业利润、节约的成本等。比如,某发明人发明了一种新的生产工艺,使用该工艺后,单位生产产品的成本降低了20%,生产效率提高了30%,那么在计算报酬时,就要综合考虑成本降低和效率提高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四、协商与维权途径
如果发明人和单位在报酬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可以先进行协商。双方坐下来,把各自的想法和依据摆出来,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比如,发明人觉得自己的发明创造为单位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应该提高报酬比例;而单位可能觉得市场环境等因素也对效益有影响,不愿意提高报酬。这时候就需要双方理性沟通。如果协商不成,发明人可以向单位的工会等组织寻求帮助,让他们从中调解。要是还是解决不了,发明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发明创造的资料、单位使用发明创造的记录、经济效益数据等,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单位和发明人就职务发明报酬问题处理好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比如,发明创造在后续的使用过程中效益发生了变化,是该增加还是减少报酬;或者单位将发明创造转让给其他企业,发明人是否还能获得报酬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帮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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