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流程

最新修订 |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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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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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流程包括合同审核以及合同签署、盖章和执行。另外,若要进行合同变更、转让和解除,也有相关流程。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流程

建设工程合同是用来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施工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的重要证据

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时候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一、审核

1、合同预算部有很重要的工作,要根据招标文件和建设部的示范文本写出一份建设工程合同,参加谈判事宜,组织双方的会签,对合同的履行做出评价,审核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是否一样;

2、工程部要对技术方面的条款进行审核;

3、物质采购部要对采购方面的条款进行审核,比如材料的购买、分配、供应等方面都要进行审核;

4、财务部要进行财务审核,像开具发票、付款、纳税等,审核财务支出是否合理;

5、法律顾问要评判风险,参考法律条文,看是否有违反法律的条款;

6、主管领导要对整个合同进行审核,整体评判合同的可行性;

7、最后是总经理决定并批准。

二、签署、盖章和执行

1、对即将要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合同预算部一定要先按照审批意见与合同进行认真比对,发现错误的内容要及时改正,发现缺少的内容要及时补添,要在确保没有错误的情况下,进行签字、盖章;

2、对已经签好字、盖好章的合同,在签订好的一个星期之内,要将正本原件和副本原件一起交到行政办公室里存档,各部门使用的合同是合同副本的复印件,要特别注意,原件合同一定不能外借,但要是要进行项目报建和报批的话,就必须用原件才行,其他情况严禁外借;

3、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记录下关于工期、造价和质量的有关决定;

4、对于双方的信函来往,要用法律规定的有效形式进行发送,要要求对方及时签收并保存发出凭证;

5、及时监督并定期分析合同的执行情况,因为这样我们才能知道工程的进行情况;

6、原则上不能走补合同的程序,也就是说尽量不要做先施工,后面补合同的事情。

三、变更、转让和解除

若想对合同的内容进行更改,或者将合同转让给别人,或者想解除合同,要以书面形式才有效。在时间限制上,应该在一个星期之内完成对合同的修改和存档。并且各级部门对原来的那份失效的合同要及时的标记,防止执行错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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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程序:1、接受中标通知书。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3、草拟合同专用条件。4、谈判。5、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6)合同双方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并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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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个人能否与建筑公司签订工程合同
建筑行业的法规明确规定,只有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相应建筑业从业资格的企业实体,才有权签署大型复杂的施工文件。个人无此资格,以个人名义与他人签订建筑项目承包协议在法律上被视为无效,因为这超出了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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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最近谈了一笔建筑方面生意,现在就差合同没签了,他想知道建筑工程签订合同条款的流程有哪些,希望得到解答。
[律师回复] 建筑工程签订合同条款一般分为以下4个步骤:<br/>第<br/>一,立项。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提出初步设想,并报国家计划部门批准。<br/>第<br/>二,进行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被国家计划部门批准后,成立筹建委员会,委托有关机构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计划任务书,并报国家计划部门审批。<br/>第<br/>三,订立勘察、设计合同。根据lt;合同法gt;第274条的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br/>第<br/>四,订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后,依据被批准的技术设计、施工图和总概算等订立建筑、安装合同。《合同法》第275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br/>建设工程合同虽然可以由当事人自由协商订立,但根据1992年12月30日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2条的规定,政府和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除某些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外,均应实行招标投标。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一般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即严格地经过招标、投标和决标3个阶段。《合同法》第271条也规定: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不允许任何徇私舞弊、透露标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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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流程有哪些
10w+浏览2023-09-05
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1公司合同预算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参照建设部印制的示范文本起草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2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3工程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4、 物质采购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种材料(设备)采购与供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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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什么
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 1、对方如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或者对方的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 2、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 3、争取取得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合同文本一般都为多页打印,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以免出现合同文本被部分替换的争议。
30浏览 2024-09-11
违章建筑处罚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依据我国城乡规范法的规定,违章的建筑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违建者在规定的时限内拆迁,如果不自行拆除的,由县级政府责成有关部门。<br/>相关法律规定<br/>《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br/>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br/>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br/>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br/>(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br/>(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br/>(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br/>第六十七条,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br/>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br/>二、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br/>(一)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br/>1、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br/>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br/>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br/>2、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br/>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人民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br/>(二)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br/>未经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可以向人民提讼。<br/>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br/>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br/>(三)当事人可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形<br/>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br/>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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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有哪些流程?
10w+浏览2023-09-13
如何签订建筑工程合同?
1 公司合同预算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参照建设部印制的示范文本起草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2 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3 工程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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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第一,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第二,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第三,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第四,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作出详细规定。第五,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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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拆除违法建筑的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第一步,立案 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这个程序中要注意哪些有权立案查处违章建筑: 一是规划局或者规划委员会。这是法定部门,城市里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二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城管,城管有没有权利来管违章建筑,主要看它是否得到省级政府的授权,比如北京,城管部门是得到北京市政府的授权的,所以那个有名的人济山庄的违章建筑就是城管要求限期自行拆除的。 三是乡、镇人民政府。它的执法范围是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简单讲就是在农村的违章建筑由它来管。 除了上述部门,其他部门都没有权利查处违章建筑。实践中有国土局或者国土所、住房和城乡局、房管局等来查处违章建筑的,这是错误的。 第二步,调查程序 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 一、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第 二、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有两个作用:一是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得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往往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面对这种情形,建议被处罚的人可以主动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并记录下他们证件上的相关信息(比较重要的信息有姓名、编号等),这样方便日后维权。 第三,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一是不要害怕,绝大部分拆迁户一见到政府人员询问或是调查就吓个半死,这是十分要不得的,因为在恐惧和害怕中往往会出错。二是不该说的不要说,实践中有些执法人员会用的手段让你说一些方便他们调查的话,比如如果你不老实交代会从严处理等等。三是在笔录上签字要小心谨慎。在行政执法中,常见的笔录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调查笔录》,执法人员让你签字时,你一定要看清笔录上的内容,如果发现内容与你说的或者与事实不符时,一定要求他们修改,执法人员嫌麻烦不愿意修改的话,建议你就不要签字。如果你确认笔录没有问题你要签字的话,要注意:一是笔录如果是几页纸的话,你一定要每页都要签字;二是在最后签字的时候一定要顶着笔录的内容签字不要留太大的空间,以防止他们事后背着你再添加内容;三是不要忘了写上日期。 第三步,决定程序 第一、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陈述、申辩,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第二,听证 听证是指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对于听证程序,建议被处罚人还是要重视一下不要错过这个程序。错过这个程序,虽然可以在这之后的比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中得到救济。但我建议你还是不要错过听证。 第四步,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关于这个程序,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签收。很多人认为自己不签收,这个处罚决定书对自己就不发生法律效力,这是错误的,现行法律规定,如果你拒绝接收处法律文书,执法人员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你的住所即视为送达;也可以把法律文书留在受你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看到没有,没有签收照样可以对你发生法律效力。 二是积极应对处罚决定书。如果你错过了听证程序,也不要紧。对违章建筑的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自送达之日的 第二日起,你可以在2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我们强烈建议你千万不能再错过了,否则事实上政府部门认定你的房屋为违章建筑是违法的,但你要错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这个程序的话,那么政府处罚你错了也变成是对的了。 三是建议聘请律师维权。因为这是一个法律程序,非专业人士驾驭不了。在此,我再次提醒各位拆迁户两点: 第一,隔行如隔山。法律不是你在网上或者书店中看到的法律条文,也不是某个权威学者对法律的解读,更不是法律课堂上的理论讲解。甚至可以这样说,同样是律师,如果他不是专业从事拆迁的律师,对拆迁业务来讲,这位律师也是外行,就别说在遇到拆迁的时候临时下功夫苦读熟读拆迁相关法律的拆迁户了。我们每个月都能接触到拆迁户自己照猫画虎式的进行维权到无法操作时向我们求助的情形,更糟糕的是90%以上这种情形我们也无能为力了,原因就是他把法律程序操作的已经不可挽救了,由于时间的原因,我无法一一罗列他们的错误之处供大家借鉴。我只想对这样的人说,不要拿自己的重大利益当儿戏当自己法律水平的试验品。 第二,最好聘请外省律师。这个不是外地律师水平高的问题,而是拆是当地政府主导的,当地律师往往会受到干预。如果聘请外省律师就可以很好的避免这个问题。具体聘请外地的哪个律师,我给不了你很好的建议,这个需要你自己去睁大眼睛去选择。 四是只有在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时,才可以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有两种情形:一种就是你不进行行政复议也不进行行政诉讼,过了三个月,处罚决定书就发生法律效力了;另一种是你在两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接着又提起了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后就发生法律效力了。只有在这两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下才可以拆除违章建筑,言下之意就是说发现了没有经过审批或者无证的房屋后,不是说拆就拆的,而是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后才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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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零工合同怎么签订?
签订建筑工程零工合同是很重要的,在合同中应当对工程概况进行介绍其次要规定甲方和乙方双方各自的工作内容以及,约定工期和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最后还需要对工程价款支付方式等等作出一定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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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能否作为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主体
公司与个体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一般被视为无效。承包人须具备合法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建筑施工资质,方可作为合同承包方。个人通常难以成为有效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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