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XX建筑有限公司陷入一场劳动争议纠纷之中,处境颇为棘手。申请人张X向仲裁委提出请求,要求确认自2024年2月起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张X称自己在公司承接的工程工地做模板工,工作期间受伤,便以此为由希望认定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公司深知若劳动关系被确认,将面临一系列法律责任和潜在风险。
此时,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的马学兵律师介入此案。马学兵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专业,自2023年开始执业,虽执业时间不长,但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在劳动争议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这次介入,让案件的走向开始有了新的转机。
案件发展与处理
案件受理后,马学兵发现这起劳动争议案件有着复杂的情况。核心难点在于张X提供了一些看似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曾收到案外人转账且标注为工资,还持有公司出具的《务工证明》。这些证据给仲裁结果带来了不确定性。
执业未满两年的马学兵,长期深耕劳动争议领域,此前已经办过数十起类似案件。他深知在这类案件中,精准把握劳动关系的核心要件至关重要。马学兵首先重新梳理证据链,对张X提供的证据进行细致分析。他发现张X实际上是由案外人李X个人招聘,接受李X班组管理,工资按实际工作量结算,XX建筑有限公司并未对其进行直接管理。
马学兵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规定,清晰界定劳动关系成立的三大核心要素,即主体适格、管理从属、劳动关联。他指出张X的证据存在关键缺陷,案外人的转账行为不能直接等同于公司发放工资,《务工证明》系应申请人其他需求开具,并非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实质凭证,且张X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从事的是公司安排的有报酬劳动,不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法定要件。
在仲裁过程中,马学兵制定了严谨的辩护策略,从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事实认定等多维度进行辩护。他的专业和严谨逐渐推动案件向好发展。
最终判决/结果
最终,仲裁委员会采纳了马学兵的意见,认定申请人举证不能,裁决驳回其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
在马学兵看来,这份裁决不仅维护了XX建筑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严谨。他始终秉持“客户至上,用事实说话,用法律维权,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他对劳动关系核心要件的坚持和精准把握,最终影响了仲裁结果,这正是他执业理念的最好印证。XX建筑有限公司原本担忧会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最终的裁决让他们松了一口气,也让马学兵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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