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打工人在工作中遇到劳动纠纷,第一时间就会想到去申请劳动仲裁。可有时候满怀期待地去申请,却被告知不予受理立案,这可让很多人摸不着头脑。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但不是所有情况都能立案的。那到底哪些情形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立案呢?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聊聊这个问题。
一、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
劳动仲裁受理的是劳动争议案件,如果不属于这个范畴,就不会受理。比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借款产生的纠纷,这属于普通的民事借贷关系,就不在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内。还有,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住房公积金,这也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机构通常不会受理。因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问题,一般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处理。
二、超过仲裁申请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了这个时效,仲裁委可能就不予受理。举个例子,小李被公司辞退后,一直没有申请劳动仲裁,过了一年半才想起来去申请,这时就很可能因为超过时效而不被受理。不过,如果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导致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三、仲裁请求不明确或不具体
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请求必须明确具体。比如,劳动者只是说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但没有说明损失的具体金额和计算方式,仲裁委就难以受理。因为不明确的仲裁请求,仲裁委无法确定审理的范围和方向。所以,在申请仲裁时,一定要把仲裁请求写清楚,比如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具体数额是多少,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和金额等。
四、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申请劳动仲裁,必须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如果被申请人不明确,仲裁委就不知道该向谁主张权利。比如,劳动者只知道自己在某个项目上工作,但不清楚用人单位到底是哪家公司,这种情况下申请仲裁,仲裁委就可能不予受理。所以,在申请仲裁前,一定要搞清楚用人单位的准确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五、已经经过法院判决或调解
如果劳动争议已经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调解,并且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又就同一争议向仲裁委申请仲裁的,仲裁委不予受理。因为“一事不再理”原则,同一个纠纷不能重复处理。比如,小王与公司的劳动纠纷已经经过法院判决,并且判决已经生效,小王又去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就不会受理。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立案的情况处理完后,当事人可能会面临不知如何进一步维权的困境。比如,是直接向法院起诉,还是有其他途径可以尝试。而且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适用的法律和维权方式也会有所差异。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帮你找到合适的维权途径,让你在维权路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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