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包员工劳动仲裁时,确定被申请人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外包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了外包协议且约定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未签合同的情况下:
若外包员工是与外包公司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就是外包公司。
若外包员工实际在用工单位工作,且符合一定条件,比如接受用工单位的直接管理、从事其安排的有报酬劳动等,此时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可以是实际用工单位,也可以将外包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列为共同被申请人。
关键在于判断外包员工与谁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以此来确定劳动仲裁的适格被申请人。
二、外包员工未签合同劳动仲裁被申请人是谁
外包员工未签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被申请人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劳动者与外包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是外包单位安排劳动者到用工单位工作,未签合同则被申请人应为外包单位。因为外包单位是法定用人单位,负有用工主体责任,其与劳动者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与事实。
但若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工单位存在与外包单位混同用工等情况,也可将用工单位列为共同被申请人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通常以劳动合同来判定用人单位,未签合同时,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主体等材料有助于明确被申请人。
三、外包员工劳动仲裁未签合同可获哪些赔偿?
外包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未签合同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若满一年仍未签,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二倍工资。劳动仲裁时,员工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
当关注外包员工劳动仲裁告谁没签合同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相关联的情况需重视。比如即使确定了仲裁对象,若员工胜诉后对方不履行赔偿,该如何保障权益?这涉及到强制执行等法律程序。另外,没签合同双倍工资赔偿具体的计算起始时间与时长界定,也存在不少细节。若处理不当,外包员工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充分保障。如果您在这些外包劳动仲裁及后续赔偿执行等方面有疑问,不清楚如何应对,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给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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