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法监视居住都有什么方式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擅自离开住处或指定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方式有两种:
一是住处监视居住,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自己生活的住处接受监视。这是原则性的执行方式,保障了被监视居住人的正常生活,尽量减少对其生活的影响。
二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于无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要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基本生活和安全。
二、依法监视居住的执行场所都有哪些
监视居住执行场所分两种情形。一是通常情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为执行场所。这里的住处指其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生活的合法居所。二是特殊情形,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能在指定居所执行。但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三、依法监视居住可在哪些特殊场所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一般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在指定居所执行。指定居所应符合一定条件,不得是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同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并且,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在了解了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擅自离开住处或指定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一般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另外,被监视居住人违反规定会有什么后果,若违反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予以逮捕。如果您对监视居住的期限计算、违反规定的具体情形及后果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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