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开庭后退侦是否合法?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陈娜娜律师
陈娜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30人
专家导读 刑事案件开庭后退侦是不合法的,因为在我国退回补充侦查,是因为案件没有查清楚,不能够进行起诉。所以作出退回补充侦查的主体也是检察院,但是案件已经移交给法院来进行审查,就意味着审查起诉环节已经结束。所以这个时候是不能够退回侦查的。

刑事案件开庭后退侦是否合法?

一、刑事案件开庭后退侦是否合法?

刑事案件开庭后退侦是不合法的,退侦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检察院。开庭最后陈述完以后也还可以要求退回补充侦查,对于人民检察院来说,在刑事法庭最终作出判决前都可以要求补充侦查。当人民检察院提出补充侦查的请求之后,人民法院一般都会延期审理,但人民检察院的补充侦查需要在一个月以内进行完毕,补充侦查完毕后继续开庭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和第200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

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和第166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可见,法庭审理阶段补充侦查必须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建议,人民法院才能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补充侦查后的案件处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人民检察院撤诉处理。

二、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最多有几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退回补充侦查在我国,主要目的是用于将案件查清楚,将相关的事实和证据都补充完整。但是一个案件如果已经移送给法院来进行开庭审理,不能够再次进行补充侦查,如果证据或者事实确实不充分,那么法院应当作出无罪或者是其他的处理。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9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0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案件开庭后退侦是否合法?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3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8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3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5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5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5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7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2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0****72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6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1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4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7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5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8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可否退侦
法院开庭后不会主动的退回侦查,如果需要补充侦查也应该由人民检察院主动的向法院提出延期审理的申请,假如人民检察院没有发现证据不够充分的话,法院在证据不充足的情况下有可能会作出无罪判决。而且,在起诉之前就已经退回补充侦查两次了的话,也不能再继续补充侦查。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条件,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范围
[律师回复]
一、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条件
(一)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应符合证人作证的范围《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证人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知道案件情况,二是能辨别是非并能够正确表达。关于自首立功、抓获经过的情况说明是与案件定罪量刑紧密联系的实体法事实,属于证人作证的范围。关于取证行为是否合法的情况说明属于争议的程序问题,涉及证据的可采性,进而影响案件的定罪量刑。
(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不得违反证人的不可替代性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侦查人员一旦担任了某项案件的侦查工作,他就成为了了解案件情况的特定人,此时他就成为不可替代的人。
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范围
(一)实体法事实在犯罪现场目击的犯罪发生的事实,侦查人员在抓获现场目击了整个犯罪事实,他就应该向人民说明作证。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经过等犯罪嫌疑人到案、破案的事实,如果侦查人员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或者接受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那么在法庭审理时反对该问题出现争议而证据不足时,侦查人员就应当省法庭说明,以查实被告人是否存在自首、立功、未遂等量刑情节。侦查人员通过秘密侦查手段获得的事实,秘密侦查手段一般都是在犯罪嫌疑人不知情的条件下进行,也不存在第三者在场见证,因此在审理时就要求侦查人员必须就其秘密侦查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说明。
(二)程序法事实侦查人员通过现场勘验、搜查、扣押、辨认、鉴定、侦查实验等行为收集证据的过程。讯问的手段和过程,如果辩方声称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时侦查人员通过等非法手段获取的,在存在合理依据下,侦查人员应当出庭与被告人进行对质,以判断口供的真实性。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8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刑事案件退侦后多久开庭
刑事案件当中人民检察院退回侦查之后开庭的时间是不确定的,对于刑事案件补充侦查的时间法律上有限制,但即便是检察机关随后在一个半月之内就提起了诉讼,可开庭的时间是由刑事法庭来安排的,人民检察院无权干预法院安排的开庭审理的时间。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事案件2次退侦后多久开庭
两次退侦后有可能一个月之内就会开庭审理,刑事法庭开庭审理的时间和退回侦查的次数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关系。主要是取决于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所需要的时间的,虽然被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但是第二次提交的证据材料仍不符合起诉要求的,检察院会直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侦和经侦的案件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刑侦和经侦的案件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侦和经侦是公安机关内部办案的一种分工。
刑侦一般办理危害公共安全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等,罪如枪支弹药、核材料罪、文物罪、贵重金属罪、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如故意、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财产案件如抢劫罪、盗窃罪、 诈骗罪、抢夺罪等。
而经侦主要办理与经济有关的案件:如扰乱市场秩序罪,包括合同诈骗,串通投标,非法经营罪等,侵犯知识产权罪,危害税收征管罪,包括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偷税等,金融诈骗罪,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信用证诈骗等,破坏金融秩序罪,包括,持有使用假币罪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8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刑事案件二次退侦查多久开庭?
刑事案件二次退侦一般二个月以内进行开庭;最迟不和超过三个月;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侦查人员要如何出庭作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侦查人员要如何出庭作证问题解答如下,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范围,除应当从以上两个方面进行限制外,还应当从证明对象的范围上进行规范。总体来说,侦查人员出庭,应当是就其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感知和了解的案件情况进行说明。具体来说,需要侦查人员出庭说明的情况一般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侦查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的过程中经历和了解的案件事实情况;
2、侦查人员在实施搜查、扣押、辨认、讯问、询问等侦查活动中了解的案件事实情况和与实施侦查活动本身的合法性相关的情况;
3、侦查人员在接受犯罪嫌疑人投案或者对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立功线索进行查证等活动中了解的案件事实情况。侦查人员在其执行职务过程中感知和了解的案件情况,通常以勘验、检查等笔录和破案经过、抓获说明等文字形式出现。如果对上述文字记载的内容或相关侦查活动的合法性有争议,相关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
三、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要成为诉讼中的证人,适格的条件有四个:
1、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况。知道案情是指证人直接凭借自己的眼、耳、鼻舌等感觉器官感知案情的人,这里的感知是直接感知,而不是听说,据说等的间接感知。
2、能正确表达意志。如生理、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做为证人,证人是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进行相关陈述的人,因此,这就要求证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以便真实、清晰地表达所感知的案件事实。
3、能正确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
4、诉讼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只要同时具备这四条,不论国籍、,性别,文化程度有何不同,均可成为民事诉讼中的证人,但是,在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中担任法官、陪审员、鉴定人、法警、翻译人员、律师,不能同时定为该案的证人,因为那样便会造成角色冲突,不利于公正原则的实现,也不利于诉讼程序的维护,做为案件的当事人,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冲突,也不能做为证人。
侦查人员要如何出庭作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侦查人员要如何出庭作证问题解答如下,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范围,除应当从以上两个方面进行限制外,还应当从证明对象的范围上进行规范。总体来说,侦查人员出庭,应当是就其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感知和了解的案件情况进行说明。具体来说,需要侦查人员出庭说明的情况一般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侦查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的过程中经历和了解的案件事实情况;
2、侦查人员在实施搜查、扣押、辨认、讯问、询问等侦查活动中了解的案件事实情况和与实施侦查活动本身的合法性相关的情况;
3、侦查人员在接受犯罪嫌疑人投案或者对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立功线索进行查证等活动中了解的案件事实情况。侦查人员在其执行职务过程中感知和了解的案件情况,通常以勘验、检查等笔录和破案经过、抓获说明等文字形式出现。如果对上述文字记载的内容或相关侦查活动的合法性有争议,相关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
三、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要成为诉讼中的证人,适格的条件有四个:
1、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况。知道案情是指证人直接凭借自己的眼、耳、鼻舌等感觉器官感知案情的人,这里的感知是直接感知,而不是听说,据说等的间接感知。
2、能正确表达意志。如生理、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做为证人,证人是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进行相关陈述的人,因此,这就要求证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以便真实、清晰地表达所感知的案件事实。
3、能正确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
4、诉讼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只要同时具备这四条,不论国籍、,性别,文化程度有何不同,均可成为民事诉讼中的证人,但是,在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中担任法官、陪审员、鉴定人、法警、翻译人员、律师,不能同时定为该案的证人,因为那样便会造成角色冲突,不利于公正原则的实现,也不利于诉讼程序的维护,做为案件的当事人,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冲突,也不能做为证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案件已到退侦阶段要多久会开庭?
案件的证据不足被退回侦查,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会再次开庭审理,检察院对案子进行审查起诉时,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退回公安机构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有两次的限制,超过两次仍不符合起诉条件,作不起诉处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侦查期限
[律师回复]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期限是多久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侦查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3、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 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 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 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5、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刑事案件的侦查时间是多长,刑事案件侦查时间是多少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诉讼侦查期限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审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刑事案件开庭后退侦是否合法?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