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旧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23
浏览10w+
杜强吉律师
杜强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972人
专家导读 农村旧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主要有买卖双方的信息、房产的信息、出售的价格、资金支付情况、违约责任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双方应当就旧房屋的产权情况以及违约情况进行详细说明,避免后期发生矛盾和纠纷。

{ArticleTitle}

一、农村旧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________个单元,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第________座________楼________单元,合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________币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原楼价为________币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本合同一经签署,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证书到________________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 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按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经 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____页,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由于农村旧房屋是没有产权的,购房时肯定存在很大的风险,双方必须就有关情况签订合同,进行详细说明,避免因后期一方违约导致经济损失。需要明确的是,没有产权的农村旧房屋在买卖时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9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2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旧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51****28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1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8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7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1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5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7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5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8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2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0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0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0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8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7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房屋买卖·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镇江188****119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4****367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1****154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哪些内容?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农村房屋买卖协议应包含:当事人信息、房屋详情(面积、年代、环境等)、交易价格与方式、权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及村委会公章和签署日期。这些元素确保了交易的透明、合法与有效性。
47浏览 2024-09-24
农村旧房屋买卖
10w+浏览2024-11-17
北京农村房屋买卖的内容是什么?
首先要确保购买者是本村户口,而且没有其他宅基地,因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外地户口是不可以占用的,且一家只一块宅基地,签订协议-村委会确认,现在全国大部分农村宅基地在国土局和房管局都没有备案的。议作为房屋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这样可以节约费用,凭房屋赠与双方的身份证等进行办理。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农村房屋继承公证要审核什么内容
8浏览 2025-01-11
农村旧村改造房屋买卖
10w+浏览2024-10-24
农村门面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内容
正规的商服用途的房屋,按商铺补偿。有营业执照的,可以高于住宅,但一般不会和商铺一样高。如果是租用的商铺、门面,需要看是否在租赁期内,首先要看租赁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拆迁补偿的明确约定,如果有,则按照合同约定来进行,如果没有则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按照法律规定,承租人是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的。
10w+浏览
农村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有哪些内容
农村房屋买卖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情况、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村委会的盖章、签订时间等等。
19浏览 2025-01-24
你们好,请问农村旧宅基地收储的规定内容是什么呢?我一个朋友是农村的,需要进行宅基地的收储工作,谢谢解答
[律师回复] 像你这种情况国家有规定,他会按照耕地的补偿条款进行补偿,因为你在地上自建了房屋,所以国家还要补偿你房屋的成本,但这个成本是要进行评估的,但肯定不会让你亏。因为你是租用的土地,土地补偿款是给土地所有人,但你得合同是20年,所以土地所有人还要在补偿你的损失,这个数额是你和土地所有人协商决定的,要是你们之前有合同,那就按合同执行,没有的话,就只能商议决定,但要是你对补偿数额不满意,可以直接起诉,让法院有关部门评估决定。但你在土地上自建的房屋是绝对的补偿你的,这数目只会多,不会少。而且还要补偿你的经济损失,如果你不满意也可以起诉,最后绝对是你胜诉。其实这种事谁敢上都很麻烦,但绝对是不会让你亏本的。只是手续比较多。<br/>不过你放心,这种是很好解决,你不会受什么损失的,法院是会保护你的权益的!放心吧<br/>如果是城市里的,那么按照现有的规定,农村的宅基地是禁止转让的。所以你和卖家之间的合同无效。你只能要求买你房子的人返还你的购房款。<br/>2、如果是农村的,不属于同一个村子的,或者和这个房子的村子所在地也没什么关系,(比如亲戚什么的),那同样的买卖合同也可以说无效,同样也只能要求返还房款。<br/>3、如果就是同一个村子的,因为我国目前对农村宅基地如何登记似乎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应该认为你的买卖是有效的。<br/>你最好现在就根据购房的有关凭据和村委会的证明去进行登记。这样房屋拆迁补偿应该可以得到<br/>在上述三种情况下,无论买卖是否成立,补偿款肯定会有,你也可以与你的卖家协商,如果拆迁部门对你的所有权有疑问,则可以由卖家出面处理问题。<br/>另外,由于各地对农村的房屋拆迁处置由地方的规定。我只说了通常的一些做法,具体你可能还需要去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一下当地的政策。
2.1k浏览
农村旧房屋买卖协议
10w+浏览2024-10-06
农村房屋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农村房屋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有:遗赠人及扶养人基本情况、遗赠方财产情况、扶养人的扶养义务、获得遗赠财产的条件、法律依据、违约责任等,对于农村房屋遗赠扶养协议的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而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农村房屋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内容
农村房屋离婚财产分配原则基于如下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才会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30浏览 2024-09-21
你好,律师。我的亲戚是在农村,他们在农村修建房子准备出租出去,我的疑问是: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如果可以的话,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哪些事项呢?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律师回复] <br/>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界定<br/>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既包括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也包括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与其他房屋买卖合同不同的是,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农村房屋,即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2011年2月18日修订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单列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项下的第四级案由。<br/>“小产权房”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结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 [2013]70号),我们将“小产权房”界定为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建设,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出售的房屋。不难看出,我们通常所称的“小产权房”为农村房屋的子概念。<br/>二、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br/>司法实践中,对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各地法院普遍认定合同有效。但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各地法院对于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完全相同。本文将重点关注和介绍北京地区法院的司法裁判尺度。<br/>(一)一般裁判规则<br/>1、最高人民法院<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lt;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gt;的通知》(法办[2011]442号)第15条明确,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建造房屋并向社会公开销售,应当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认定该买卖合同无效。将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出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关于宅基地分配、使用条件的规定。<br/>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5年4月征求意见稿)第35条也明确“对于宅基地流转处于非试点地区的,农民出售其宅基地上的房屋给城市居民或者出售给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无效。”<br/>2、各地高级人民法院<br/>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京高法发[2004]391号)、《北京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2006年9月14日),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北京高院确立了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的司法裁判尺度。具体说来,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诉讼时买受人已经户口迁入所购房屋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对于 1999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修订之前,将房屋转让给回乡落户的干部、职工、退伍军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的,亦可认定转让合同有效。除此之外,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原则上应认定无效。<br/>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2012年3月5日)第1<br/>3、14条之规定,城镇居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除非买受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出卖人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且符合其他购买条件,非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也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br/>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集体土地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粤高法发[2001]42号)第12条之规定,当事人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转让、出租或以合建形式变相转让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而签订的合同,一般应认定无效。<br/>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原则意见》(沪高法民一[2004]4号),对于发生在本乡(镇)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认定为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为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完毕,且购房人已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对合同效力暂不表态,实际处理中应本着尊重现状、维持稳定的原则,承认购房人对房屋的现状以及继续占有、居住和使用该房屋的权利。<br/>(二)特殊裁判规则<br/>我们将重点关注北京地区法院处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实务具体做法,深度研究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的重点难点问题。<br/>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判断标准<br/>根据北京高院的司法指导意见,买受人是否属于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为合同效力认定的关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判断标准是解开上述问题的“钥匙”。结合北京地区法院近两年的裁判案例来看,北京地区法院一般都以起诉前买受人是否具有房屋所在地的农业户口为判断标准,通常会参考房屋所在地村委会对于买受人是否属于或曾属于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方面的意见。具体说来,对于农业户口的买受人,购房后至一审辩论终结前,已将户籍迁入房屋所在地村委会的,则认定其为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反之,对于非农业户口的买受人,即使其户口已迁入房屋所在地的村委会,在该村参加选举等,也不应认定其为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br/>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判断买受人是否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时,北京地区法院一般以购房家庭为参照系,只要购房家庭成员之一为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通常会被认定为有效合同。<br/>2.出卖人不再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否影响合同效力<br/>出卖人主张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是否应当满足出卖人仍是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条件?换言之,出卖人签订合同时为城镇居民,或起诉前已成为城镇居民,或起诉前已成为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是否会影响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br/>从北京地区法院的裁判案例来看,多数法院认为,合同无效为自始无效,出卖人转为非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事实不能导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转变为有效,即使出卖人起诉时已经不是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仍然有权起诉主张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若起诉时的房屋买受人不是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法院则会支持出卖人的诉求,进而裁判认定合同无效。但是,有极少数法院裁判认为,出卖人起诉时不是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即便买受人不是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
2.7k浏览
农村旧房屋买卖合同
10w+浏览2024-11-22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有哪些内容?
买卖双方的相关基础信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由的条件下以及法律条觉得约束下达成相关的协议:写出商议好的协议。双方签字。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福州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包含哪些内容
《福州市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涵盖全市范围内的拆迁补助,明确补助方式与流程,以货币或实物方式进行补偿,具体数额按标准执行。着重于拆迁后对被拆迁户的权益保障,特别是核心的补偿与安置政策,旨在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14浏览 2024-06-07
我这个房子在农村,位置一般,想遮一下阳光,就准备拦一面墙,农村房屋用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农村房屋用地使用权包括的内容有:<br/>1、占有权。房屋用地使用权人经依法申请批准取得房屋用地使用权,便享有对房屋用地的独占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擅自使用或剥夺其房屋用地的使用。对于房屋用地上旧有的建筑设施及其他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做出处理,不得影响房屋用地使用权人的使用。<br/>2、使用权。房屋用地使用权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不论房屋用地使用的年限长短及其建设情况如何,房屋用地使用权非依法定原因不能被剥夺。对于房屋用地上的建房,与房屋用地使用权同时受法律的长期保障,房屋用地使用权人可以自由形式权利。<br/>3、在房屋用地空闲处修建其他建筑物、设施的权利,但注意不能修建违章建筑。房屋用地使用权人在主要住宅建筑外,可自行在房屋用地范围内建筑其他生产或生活需要的建筑和设施。<br/>4、房屋用地使用权人有在房屋用地内种植林木、花草、蔬菜的权利。<br/>5、依法附随房屋出让房屋用地使用权的权利。国家保护私有房屋合法买卖,继承、赠与等权利。因房屋和房屋用地连同一体,不可分离,所以,房屋用地使用权必须连同房屋一并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必须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br/>【法律依据】<br/>《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内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367浏览
农村老旧房屋买卖合同
10w+浏览2023-09-01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农村旧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无锡181****2143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78****447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5****9257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