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何种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即出借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他人。
2.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3.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4.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违背公序良俗的。
合同无效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借款人应返还借款本金,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受损失。
二、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情形如下:
一是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二是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方式取得资金转贷;三是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四是出借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提供借款;五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六是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有过错一方需赔偿对方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三、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后责任如何承担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后,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承担责任。首先,借款人应返还借款。合同无效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借款人取得的借款本金应返还给出借人。
其次,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受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因出借人明知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导致合同无效,出借人有过错,其利息诉求可能不被支持;若借款人故意隐瞒资金用途骗取出借款项致合同无效,借款人要赔偿出借人资金占用损失等。
若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因此取得的财产应收归国家所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在了解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合同无效后利息如何处理,一般来说,合同无效借款人只需返还本金,但在某些情况下,出借人可能因资金占用有合理损失,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适当利息补偿。另外,如果涉及多方参与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责任该如何分担也是常见疑问。如果您对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这些拓展问题,或是对已判定无效合同的后续处理存在疑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由专业人士为您详细解析。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