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由于哪些情形不认定工伤

最新修订 | 2024-09-0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从《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看,职工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虽然伤害事故发生在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内,但也不认定为工伤。1、职工因为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职工自己醉酒导致伤亡的。3、职工有自残或者自杀行为的。
职工由于哪些情形不认定工伤

一、职工由于哪些情形不认定工伤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怎么办

(1)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工伤保险条例》第52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凋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可见,就有关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有的用人单位以职工自身存在过失,如有违规操作等行为,从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不予申请认定,同时也认为这不能按照工伤事故来处理。但职工从事工作中存在过失不属于不认定工伤的法定情形,不影响职工受伤与从事本职工作之间因果关系的成立。如果将职工主观上的过失作为认定工伤的排除条件,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本意,也有悖于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而且,只要属于工伤,就享受工伤保险全部待遇,不存在因职工过失而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问题。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7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职工由于哪些情形不认定工伤
一键咨询
  • 152****52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7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1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0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0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8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6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2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4****81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4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3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6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1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8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0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工伤认定·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南通188****107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4****148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56****947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职工哪种情形不属于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4、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暴力伤害,也不属于工伤。5、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6、不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之内,也不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认定不是工伤。
10w+浏览
工伤赔偿
职工工伤认定的情形
10w+浏览2023-09-21
职工有哪类情形不属于工伤
职工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遭受了伤害事故。也有可能伤害事故是基于自己履行工作职责或者完成工作任务而导致的,但如果属于职工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造成的,那么就不能认定其属于工伤或者视同为工伤。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我叔叔上班的时候去取钱,半路被人尾随了,并且抢了他的钱,我们去认定工伤,公司说他是特殊情形,我们又不懂法律,想问下工伤认定事由的特殊情形是什么?
[律师回复] 在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认定,在此分析几种特殊的情况。<br/> <br/>1、 退休人员返聘到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可否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br/> 工伤认定的一个前提是劳动关系的事实存在。目前,关于退休人员在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可否申请工伤认定,各地的规定都不相同,大家需要到当地的相关部门咨询。但笔者认为,退休人员较为特殊,一般劳动者退休后,开始享有养老保险,不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br/> ,因此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但目前没有明文规定,各地的做法也不尽相同。<br/> <br/>2、实习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能不能按工伤处理?<br/> 尚在校学生的实习人员不算正式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没有确立实质性的劳动关系,实习人员发生工伤事故,不能按照工伤处理,只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实习人员,可以按工伤处理。<br/> 3<br/> <br/>3、 试用期未满,能认定为工伤吗?<br/>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职工与用人单位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劳动关系就已确立,应可认定为工伤。
459浏览
职工工伤认定情形2023年
8.3w浏览2023-09-04
2023年职工工伤认定情形
10w+浏览2023-09-22
工伤认定认定的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伤认定认定的情形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的情形<br/>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b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br/>(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br/>(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br/>(四)患职业病的;<br/>(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br/>(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包括职工本人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造成的伤害。)<br/>(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br/>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b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48小时”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开始计算。)<br/>(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br/>(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br/>以及职工在下列情况下遭受伤害,有可靠证明,可以享受工伤待遇:<br/>1、职工在执行企业负责人(包括班组长)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而造成负伤或者死亡的;<br/>2、集体乘车去会、听报告或者参加指派的各类公益性活动(不包括旅游),所乘坐的车,发生了非本人所应负责责任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者死亡的;<br/>3、企业以临时工棚做职工集体宿舍,因工棚倒塌,职工负伤或者死亡的;<br/>4、因工出差或者因为调动工作赴任往返途中遭遇非本人所应负责任的意外事故而造成负伤或者死亡的;<br/>5、在本单位食堂就餐,因食物中毒,造成疾病或死亡而非本人所应负的责任的。<br/>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br/>(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br/>(二)醉酒导致伤亡的;<br/>(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494浏览
最新职工工伤认定情形
10w+浏览2023-09-25
出资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所认缴出资,由哪些情形?
[律师回复] 出资人以其他公司的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br/>(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br/>(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br/>(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br/>(四)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br/>股权出资如果不符合第(一)、(二)、(三)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法院可以责令该出资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采取补正措施,以达到上述条件;逾期未补正的,法院可以认定其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br/>股权出资如果不符合第(四)项的规定,也就是出资的股权没有进行评估作价,那么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的债权人,就可以请求法院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由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评估价额如果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法院就会认定该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br/>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br/>(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br/>(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br/>(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br/>(四)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br/>股权出资不符合前款第<br/>(一)、<br/>(二)、<br/>(三)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该出资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采取补正措施,以符合上述条件逾期未补正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br/>股权出资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br/>(四)项的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431浏览
职工工伤认定情形最新
10w+浏览2023-09-17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职工由于哪些情形不认定工伤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通152****3448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34****585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8****9529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