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与罚款的区别在于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4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罚金与罚款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1、性质不同。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3、法律依据不同。4、适用的对象不同。根据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罚金与罚款的区别在于什么

一、罚金与罚款的区别在于什么

罚金与罚款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

1、性质不同。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

3、法律依据不同。

4、适用的对象不同。

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二、罪犯不交罚金会影响减刑吗?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根据《刑法》规定,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在司法实践中,不交罚金,不仅会影响判决,而且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对减刑、假释等也是有限制的。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也有说明:对于拒绝缴纳罚金的,必须在刑期以及执行方式上有所体现,必须在以后的实际执行中有所体现,即在假释、减刑必须有所限制。罪犯在服刑期间未缴纳罚金的,如果是有执行能力而不缴纳,减刑、假释要从严控制,有可能会不予减刑、假释。

罚金是属于刑罚的一种附加刑,必须要执行。不管是什么样的原因都不能不交罚金,真的有困难也要跟司法机关解释清楚,并依法办理分期交纳。罚金刑仅适用于被判处罚金刑的犯罪分子,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共有的财产。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6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3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罚金与罚款的区别在于什么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3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5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7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7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7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0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7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8****31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5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4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3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2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6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8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4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处罚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南通135****469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34****253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8****428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受礼与受贿的区别在于什么
接受方与提供方是否存在亲友关系;接受方与提供方是否有求于接受方的职务行为;接受方与提供方是否许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所接受的财物的数量和价值;接受方是否利用了职务的便利;有无正当馈赠的正当理由7、接受与提供方式是否具有隐蔽性等等。
10w+浏览
权力与权利区别在于
权利与权力,虽相关但不同。权利涉及广泛群体和多种行为,具有国家赋予的强制性,可视作资格的象征;而权力则主要属于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集中在政权、行政和司法职能,需借助国家强制力量,更多代表实际能力。两者均受法律约束,保障国家、集体和他人权益,减少冲突风险。
31浏览 2024-04-05
赠与与赠予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赠与与赠予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赠与和房屋买卖都属于房屋的处置的发生,房屋买卖可能是发生在一手房交易,有可能发生在二手房交易中,但房产赠与一般发生在二手房交易中。因此,这里的比较主要是针对二手房交易来说的。<br/>赠与,通常受赠与的一方是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也就是不用支付金钱作为交换。而买卖,通常就是我们所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双方是需要支付对价的,这是二者最主要的区别。<br/>在二手房过户环节有各种税,但主要的只有三种,分别是税、个税和契税。房屋买卖的税收计算,个税是等于(本次价格-原值价格-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收-其他费用)20(也即是:差额的20。)税也要按照“满五唯一”分为三种,不满2年的房子,税为全额的52年以上非普通住宅,税为差额的5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税。契税方面,首套房90平米以下为1,90平米以上为1.5。二套房90平米以下为1,90平米以上为2。<br/>房屋赠与的方式所需缴纳税款根据交易人之间的关系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来说就是,直系亲属成本只有契税而非直系亲属赠与的赠与成本有三个,其中契税和税的计算方式与买卖完全一致,个税则是全额的20。<br/>《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br/>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br/>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br/>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br/>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br/>第一百八十九条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br/>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br/>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br/>《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301浏览
刑拘在逃与批捕在逃区别
10w+浏览2024-02-22
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在于什么点
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2、收益稳定性不同。3、保本能力不同。从本金方面看,债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说连本带利都能得到。股票本金一旦交给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远归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产,还要看公司剩余资产清盘状况。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自首认定与刑罚的区别在于哪里
这份定论集中于认定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坦白罪责。自首认定看投案行为和供述,影响从轻减轻刑罚。刑罚是国家对犯罪分子的惩戒,执行时决定具体惩罚措施,如有期徒刑年限或罚款数额等。
0浏览 2024-10-17
借条与欠条区别在哪
10w+浏览2023-09-10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在于什么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而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者都属于抢,区别在于一个在与劫,一个在于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免于起诉与免于刑事处罚有何区别
免予刑事处罚和免于起诉的主要区别有:(1)性质不同:免于刑事处罚是针对的对象是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2)作出机关不同:免于刑事处罚由法院作出,免于起诉决定则由检察院作出。
28浏览 2024-05-12
罚款与罚金区别在哪
10w+浏览2023-09-10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主要在于什么
1、物权的转移不同: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2、标的物范围不同:抵押可以以动产或者不动产,而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3、合同生效日期不同:抵押自抵押合同签字成立生效,质权自标的物交付或登记时生效。4、处置不同。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处分和处罚的区别在于什么?
(1)针对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
23浏览 2024-06-15
招标与拍卖的区别,招标与拍卖的区别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招标与拍卖的区别是什么如果说拍卖与招标有什么本质的区别的话,那么通俗地说,当一方要买,而多方争着卖时,买方根据一定的条件选择一个卖方的交易叫招标,招标方式可使买方的效益最大化。而当一方想卖,而多方争着买,卖方按价高者得的原则选择一个买方的交易叫作拍卖,拍卖方式可使卖方的效益最大化。此外,招标与拍卖还有以下几点不同;<br/>1、拍卖的最大特点是价高者得,即将物品或财产权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而招标最大的特点却是购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要价最低(但不低于成本价)的人的货物或服务。<br/>2、拍卖时,竞买人一般可以多次出价(采用密封递价方式拍卖时,只可出一次价,但这种拍卖方式很少用),而招标时投标人却只能报一次价。<br/>3、拍卖时的出价是公开的,在拍卖会场上的所有人都能当场知道每个竞买人得出价(密封递价方式拍卖时除外)。而招标时,每个投标人得出价都是保密的,只有在开标时才知道。<br/>4、招投标法规定,当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而拍卖却不同,《拍卖法》规定,非拍卖企业不得从事拍卖活动,拍卖人不得在其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和财产权利。<br/>5、招标可分为邀请投标和公开招标,而拍卖只能是公开拍卖。<br/>6、拍卖是以价格为最大约束的,只要长出的价格是最高的,就卖给他,而不考虑其他的因素。招标除了价格的因素外,还要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条件,否则出价再合招标人的意,也可能落标。<br/>7、从合同订立的角度来讲,拍卖人的叫价和竞卖人的叫价或应价,均为要约引诱,不是要约本身。但投标人的报价,除另有约定外,其均视为要约,不能随便撤销或更换。<br/>8、招标要有五个以上(单数)成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交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而拍卖时,一位拍卖师就可以根据最高叫价或应价当场宣布成交,确定买受人。<br/>9、招标是根据于2000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而进行的,拍卖是根据1997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而进行的。要特别指出是,在拍卖中的一种方式比较特别,那就是“密封递价拍卖”,这种方式与其他的拍卖方式相比,它与招标有更多的相似之处,如:只能报一次价,报价时竞买人之间彼此不知道他人的报价,这是与招标相结合的一种拍卖方式,但这种方式不利于竞争的最大化,因此比较少用。从上面描述中我们可以知道,招标与拍卖虽然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完全是两种不同的交易方式,不能随意混用。政府采购是典型的招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则是典型的拍卖。现在有些单位或个人为了规避法律法规的约束,故意混淆拍卖与招标的概念,将拍卖行为说成是招标,如所谓的房屋招租,看似招标,实际上就是房屋使用权的拍卖。在我们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中,常有招标、拍卖的说法,其实,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不可以用招标的形式进行的,因为土地出让是一方要卖,多方争着买的交易形式,这就是拍卖。准确地说,所谓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其实是采用“密封递价拍卖”的方式进行拍卖。所以,管理部门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不应该有招标的提法。
466浏览
欠条与借条区别在哪
10w+浏览2024-02-23
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的区别在于
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的主要区别在于责任主体、侵权时间、追偿条件和程序流程。行政赔偿涉及行政机构及职员,主要发生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条件较宽松;而司法赔偿针对司法机关及工作人员,涉及从侦查到监狱管理等各环节,条件严格,仅限于特定暴力或贪污受贿等行为,程序也有差异。
10w+浏览
行政类
自首认定与刑罚的区别在于哪里提出的问题
自证定罪即判定被告人是否具备自愿投案及真实坦白其违法事实等法律规定之条件。反之,刑事制裁则指针对犯罪行为而施行的具体惩处措施,涉及主刑与附带刑罚等多个方面。一般而言,自证定罪将对刑事制裁的严厉程度产生重大影响。众所周知,自首既为法定的减刑或轻判情节。
4浏览 2024-10-12
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别与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些区别为我们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提供了客观标准。但由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同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彼此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比如: (1)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因此,二者在客观方面,不仅行为方式有相似之处,而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 (3)在一定条件下,抢劫罪和抢夺罪可以相互转化。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其中包括了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况。另外,在司法实践中,有的犯罪分子为了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往往作了几手准备,哪种手段能达到目的,就使用哪种手段。有的犯罪分子出于抢劫的故意,身带凶器,准备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到作案现场后,发现不需要实施暴力、胁迫方法,由抢而变为偷。有的犯罪分子出于盗窃的故意,在实施盗窃行为时被人发觉,遇到反抗,继而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则由暗偷转化为明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亦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相同点 抢夺罪和抢劫罪都是行为人公然实施多去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是处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为直接故意,主体都是一般主体。而且两者都是公然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427浏览
罚金与罚款区别在哪
10w+浏览2024-03-01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罚金与罚款的区别在于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34****8294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81****714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78****4827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