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里,难免会遇到一些意外或冲突,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比如两个人发生肢体冲突,其中一方受了伤,为了给后续的处理提供依据,往往就需要去公安局做伤情鉴定。可这时候问题就来了,很多人都会疑惑,这伤情鉴定的费用到底该由谁出呢?毕竟谁都不想平白无故承担一笔不必要的开支,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说说这鉴定费用负担的事儿。
一、谁申请谁先付的一般原则
通常情况下,伤情鉴定费用是遵循谁申请谁先预付的原则。也就是说,要是当事人主动要求做伤情鉴定,那就要先把鉴定费用交了。举个例子,小张和小李打架,小张受伤了,小张为了明确自己的伤情去申请鉴定,那他就得先把鉴定的钱付了。这是因为在鉴定结果还没出来之前,没办法确定责任归属和费用承担主体,所以先由申请方垫付是比较合理的做法。不过这只是前期的垫付,并不意味着最终就由申请方承担。
二、侵害人承担费用的情况
经过鉴定,如果确定伤害是由侵害人造成的,那这个鉴定费用就该由侵害人来承担。还接着上面小张和小李的例子,如果鉴定结果显示小张的伤是小李造成的,而且小李有过错,那小张前期垫付的鉴定费用,就可以要求小李来赔偿。因为小李的侵害行为导致了鉴定的必要,让小张产生了这笔费用,按照公平和责任承担的原则,小李理应承担这个费用。小张需要保留好鉴定费用的票据,在后续协商或者诉讼中,把这些票据作为证据,要求小李支付这笔费用。
三、申请人自行承担的情形
要是鉴定结果表明没有伤害事实发生,或者伤害不是因为侵害人的行为导致的,那这个鉴定费用就得由申请人自己承担了。比如小张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却硬说是小李推的,申请鉴定后发现与小李无关,那小张自己预付的鉴定费用就只能自己掏腰包了。毕竟这种情况下,是申请人自身的原因导致了鉴定的进行,不能让其他人来为不必要的鉴定费用买单。
四、公安机关承担费用的特殊情况
在一些法定的特殊情况下,伤情鉴定费用可能由公安机关承担。比如为了查明案件的关键事实,公安机关主动委托进行伤情鉴定的,这时候费用就不需要当事人承担了。例如在一些涉及公共安全或者复杂案情的案件中,公安机关需要通过伤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犯罪等情况,主动启动了鉴定程序,那么这部分鉴定费用就由公安机关负责。
做完伤情鉴定并明确费用承担后,后续还有可能会面临很多问题。比如侵害人不愿意支付鉴定费用,该怎么去追讨;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又该如何申请重新鉴定;在涉及赔偿等问题时,该如何与对方进行有效的协商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让当事人陷入新的麻烦。遇到这种情况,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有合法执业资质,而且这些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也不做虚假承诺。在处理这类法律问题上有着丰富的经验,能够结合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帮你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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