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处理遗产继承时,遗嘱是关键依据。有人先立了自书遗嘱,后来又去做了公证遗嘱,或者反过来,这就会让人犯难:当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先后存在时,到底该以哪个为准呢?毕竟这关系到遗产最终花落谁家,涉及众多继承人的切身利益。这种情况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又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法律对遗嘱效力的规定
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不再以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而是以最后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为准。比如老王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将房子留给大儿子,后来又做了公证遗嘱,把房子给小儿子,那么按照法律,应以最后这份公证遗嘱为准。
二、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自书遗嘱要有效,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内容要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不能受到欺诈、胁迫。例如老李自己写了一份遗嘱,详细说明了自己名下财产的分配情况,并且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注明了日期,这份遗嘱在形式上就符合自书遗嘱的要求。但如果老李是在被子女威胁的情况下写的遗嘱,那这份遗嘱就是无效的。
三、公证遗嘱的办理要点
办理公证遗嘱,遗嘱人要亲自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公证机构会对遗嘱人的身份、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比如老张去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公证员会核实老张的身份信息,确认遗嘱是老张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等。办理公证遗嘱后,会有公证书作为证明。
四、处理先后遗嘱的步骤
当出现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先后存在且内容抵触的情况,首先要确定每份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可以通过查看遗嘱的形式要件、遗嘱人的精神状态等方面来判断。如果两份遗嘱都有效,那就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进行遗产分配。比如老陈先有一份自书遗嘱,后来又做了公证遗嘱,两份遗嘱对同一处房产的分配不同,经审查两份遗嘱都合法有效,那么就按照公证遗嘱来分配房产。
遗嘱处理完遗产分配后,可能会出现继承人对遗嘱效力有争议的情况,比如怀疑遗嘱是伪造的,或者认为遗嘱人立遗嘱时精神状态不正常等。这些争议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家庭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分析遗嘱的效力,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该怎么应对争议。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遗产继承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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