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刑满的监外执行要办理什么手续

最新修订 | 2024-09-1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刑期刑满的监外执行要办理刑满释放手续。监外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新的犯罪行为,就不用再执行原判刑期,监外执行期满,办理释放手续;在监外执行期间有新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会立即收监。
刑期刑满的监外执行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刑期刑满的监外执行要办理什么手续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罪犯送交监狱或者看守所,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监狱管理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监狱应当立即赴羁押地将罪犯收监执行。

公安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由罪犯居住地看守所将罪犯收监执行。

第三十条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

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

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刑期届满的,由监狱、看守所依法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

二、监外执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监外执行期间可以抵扣刑期的,监外执行一日抵扣刑期一日。申请监外执行是需要法定的理由,比如申请人是孕妇;或者是申请人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再或者是申请人需要外出就医等情况,不符合条件办理不了。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1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期刑满的监外执行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8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2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3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5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2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7****86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3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1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5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0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1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8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5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0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3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处罚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刑期刑满的监外执行要办理什么手续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刑期刑满的监外执行要办理什么手续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监外执行刑满怎么办手续
当服满徒刑、缓刑等监外执行期限届满之际,犯罪者必须向上承接执行职务之主管机构提交报告,而后经由该主管机构做出正式的刑满释放之决议。主管机构将依法为其颁发刑满释放证明文件,并通办相关的出狱手续。同时,通常也会告知犯罪者所居住地区的公安部门,以期其可以得到后续的监督管理以及必要的帮助扶持。在刑满释放之后,犯罪者有义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融入社会生活。
0浏览 2024-10-07
监外执行需要满足什么要求,如何执行监外执行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监外执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监外执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或者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二、监外执行注意事项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 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 公安机关。 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 、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487浏览
监外执行满了怎么办理手续
10w+浏览2023-09-22
刑期刑满的监外执行要办理什么手续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刑期刑满的监外执行要办理什么手续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监外执行刑期已满怎么办手续
在监外执行刑期届满之际,应该及时向负责执行的司法机关汇报情况,接受执行机关依照相应规范严格展开的释放手续办理步骤。在处理此类事宜时,通常需要对罪犯在监外服刑期间的行为表现进行全面且细致的审查与评鉴。若是罪犯在此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改造自我,达到刑罚期限交付之日,便可依法享有重回社会生活的合法权益。
2浏览 2024-10-09
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可以申请终止监外执行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如何处理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人民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居住地县级司法应当及时将罪犯送交或者,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管理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应当立即赴羁押地将罪犯收监执行。 公安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由罪犯居住地将罪犯收监执行。 第三十条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 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 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县级司法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刑期届满的,由、依法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 二、监外执行 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继续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456浏览
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手续
10w+浏览2023-09-12
法院判监外执行的刑满去那办手续?
法院判监外执行的刑满去监狱或者是看守所办手续,监外执行它实际上也是我们刑法执行方式当中的一种,只不过是比较特殊,它的执行场所是在监狱以外的地方,而且鉴于监外执行的一些犯罪人,他是需要实行社区矫正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监外执行刑期满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服役期限届满之际,应将相关报告提交至执行机关,并经过其严格的审核程序。该项审查核定确认,刑罚期限已经完毕,并且在监禁替代措施执行期内并无任何违法或违规之举,方能依照法律规定,为您办理刑满释放手续。随后,您可能需要亲自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相关的登记与备案事宜。
48浏览 2024-10-24
暂予监外执行手续有哪些
10w+浏览2023-09-15
监外执行犯人刑满释放手续是什么?
监外执行犯人刑满释放手续是:社区矫正人员鉴定、服刑情况说明、司法机关审查、办理释放等,对于监外执行的犯人一般是需要按照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来履行法律义务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服刑人员怎样办理监外执行手续
需遵守法定条件申请办理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列举如下,如存在严重疾病并需进行保外就医;或为处于孕期及哺乳期的妇女。首先,由该服刑人员所处之监狱提交书面申请,同时附带相关的医疗记录、诊断证明等实质性材料,上报至省级以上层面的监狱管理机构进行审批。关于罪犯确实患有严重疾病,且必须进行保外就医的情况,则须由指定医院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49浏览 2024-10-14
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后,怎么才能申请解除监外执行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如何处理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人民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居住地县级司法应当及时将罪犯送交或者,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管理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应当立即赴羁押地将罪犯收监执行。 公安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由罪犯居住地将罪犯收监执行。 第三十条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 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 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县级司法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刑期届满的,由、依法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 二、监外执行 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继续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3.5k浏览
监外执行期限届满还会不会继续收监
10w+浏览2023-09-20
监外执行满期还有半年之后还要什么手续?
一般来说,若是当事人没有意外或者特殊情况的,那就正常履行监外执行的半年,若是监外执行期限满了之后,刑期已经满了之后,那就可以正常履行公民生活了,若是刑期未满,那继续回去服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如果监外执行期间又怀孕的可以继续监外执行
[律师回复]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br/>(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br/>(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第二百一十五条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第二百一十六条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应当及时通知。
357浏览
监外执行期限届满还会不会继续收监
10w+浏览2023-09-23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刑期刑满的监外执行要办理什么手续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连云港181****6662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52****948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8****2200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