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属于缔约过失

最新修订 | 2024-08-09
浏览10w+
叶冠楠律师
叶冠楠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75人
专家导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在此情形中,当事人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而是以与对方进行谈判为借口,恶意磋商,以达到损害对方或者第三方利益的目的。二、在订立合同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哪些情况属于缔约过失

属于缔约过失的情况: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在此情形中,当事人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而是以与对方进行谈判为借口,恶意磋商,以达到损害对方或者第三方利益的目的。

例如,甲知道乙需要转卖自己的工厂,而自己的竞争对手丙正有意愿购买工厂用于扩大生产。虽然甲并没有购买工厂的真实意愿,但是为了阻止丙成功购买乙的工厂,甲提出了更高的购买价位,假意与乙进行了长时间的磋商谈判。在得知丙放弃购买后,甲中断了谈判,最后迫使乙以比丙更低的价格将工厂转让了。甲应该为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订立合同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此种情况属于缔约过失的欺诈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欺诈行为都具有两个共同的特点:(1)欺诈方故意陈述虚假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2)欺诈方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

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根据合同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订立合同,与谁订合同,订立什么样的合同。但是,如果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终止合同谈判,致使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则要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赔偿损失

例如:A房地产公司就某国际大厦的装饰工程进行招标,B装饰公司参加投标,并最终获得房地产公司的中标通知书。但不久,A房地产公司又向装饰公司发出通知,声明中标作废,项目重新招标。A房地产公司与B装饰公司没有签订合同,A房地产公司不承认中标也不能承担违约责任,但中标通知书对双方仍有约束力,A房地产公司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承认中标,应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负有缔约过失责任的当事人,应当赔偿受损害的当事人。而这种损害的赔偿如何界定,以多少为限,当我们在寻求救济的时候切不可大意,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更好得弥补自己受到的损失。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3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9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哪些情况属于缔约过失
一键咨询
  • 176****81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7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0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3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6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0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5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4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2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7****65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7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6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1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4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5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合同订立·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沭阳188****395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35****817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52****975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哪些情况属于缔约过失
1、恶意磋商。《民法典》第五百条第1、款规定“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属于此类。2、欺诈谛约。如《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的“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违反人格和人格尊严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缔约。4、擅自撤销要约时的缔约过失责任。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哪些情况下属于过失犯罪
1、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 2、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构成犯罪。
23浏览 2024-09-05
什么情况属于缔约过失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情况属于缔约过失问题解答如下, 属于缔约过失的情况:<br/>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br/>在此情形中,当事人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而是以与对方进行谈判为借口,恶意磋商,以达到损害对方或者第三方利益的目的。<br/>例如,甲知道乙需要转卖自己的工厂,而自己的竞争对手丙正有意愿购买工厂用于扩大生产。虽然甲并没有购买工厂的真实意愿,但是为了阻止丙成功购买乙的工厂,甲提出了更高的购买价位,假意与乙进行了长时间的磋商谈判。在得知丙放弃购买后,甲中断了谈判,最后迫使乙以比丙更低的价格将工厂转让了。甲应该为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br/>二、在订立合同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br/>此种情况属于缔约过失的欺诈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欺诈行为都具有两个共同的特点:<br/>(1)欺诈方故意陈述虚假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br/>(2)欺诈方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br/>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br/>根据合同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订立合同,与谁订合同,订立什么样的合同。但是,如果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终止合同谈判,致使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则要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赔偿损失。<br/>例如:A房地产公司就某国际大厦的装饰工程进行招标,B装饰公司参加投标,并最终获得房地产公司的中标通知书。但不久,A房地产公司又向装饰公司发出通知,声明中标作废,项目重新招标。A房地产公司与B装饰公司没有签订合同,A房地产公司不承认中标也不能承担违约责任,但中标通知书对双方仍有约束力,A房地产公司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承认中标,应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419浏览
缔约过失属于合同纠纷吗?
缔约过失不属于合同纠纷。缔约过失属于一种合同的违约行为,在合同中应该有着明确的规定,按照合同中的违约情况的处理即可。如果对方不履行违约责任的,有权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什么情况下属于过失犯罪
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构成犯罪。
41浏览 2025-02-24
缔约过失责任属于侵权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缔约过失责任属于侵权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哪些情况下属于无过失性辞退
无过失性解雇包括:1)病愈或非工伤后无法从事原职且无法适应其他工作的;2)劳动者能力无法满足工作要求,培训调整无效的;3)合同签订时依赖的客观条件大幅变化,协商无果的,经用人单位合理程序可解雇。
16浏览 2024-06-25
哪些行为属于缔约过失行为
1、恶意磋商。《民法典》第五百条第1、款规定“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属于此类。2、欺诈谛约。如《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的“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违反人格和人格尊严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缔约。4、擅自撤销要约时的缔约过失责任。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哪种情况下属于过失致人轻伤?
哪种情况下属于过失致人轻伤:1、属于过失致人轻伤的情况是当事人因为疏忽大意而导致他人受伤的,不过,过失致人轻伤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才构成犯罪,一般过失犯罪的量刑都不会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的。
36浏览 2024-10-28
缔约过失行为都有什么情况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缔约过失行为都有哪些情况<br/>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在此情形中,当事人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而是以与对方进行谈判为借口,恶意磋商,以达到损害对方或者第三方利益的目的。<br/>例如,甲知道乙需要转卖自己的工厂,而自己的竞争对手丙正有意愿购买工厂用于扩大生产。虽然甲并没有购买工厂的真实意愿,但是为了阻止丙成功购买乙的工厂,甲提出了更高的购买价位,假意与乙进行了长时间的磋商谈判。在得知丙放弃购买后,甲中断了谈判,最后迫使乙以比丙更低的价格将工厂转让了。甲应该为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br/>二、在订立合同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此种情况属于缔约过失的欺诈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欺诈行为都具有两个共同的特点:<br/>(1)欺诈方故意陈述虚假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br/>(2)欺诈方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br/>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根据合同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订立合同,与谁订合同,订立什么样的合同。但是,如果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终止合同谈判,致使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则要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赔偿损失。
485浏览
什么属于缔约过失责任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哪种情况下属于过失致人轻伤
属于过失致人轻伤的情况有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于发生致人轻伤的后果。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行为人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行为人并非不能预见,而是在应当预见的前提下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失致人轻伤的,不构成犯罪。
12浏览 2024-10-05
缔约过失行为都有哪些情况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缔约过失行为都有哪些情况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缔约过失行为都有哪些情况<br/>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在此情形中,当事人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而是以与对方进行谈判为借口,恶意磋商,以达到损害对方或者第三方利益的目的。<br/>例如,甲知道乙需要转卖自己的工厂,而自己的竞争对手丙正有意愿购买工厂用于扩大生产。虽然甲并没有购买工厂的真实意愿,但是为了阻止丙成功购买乙的工厂,甲提出了更高的购买价位,假意与乙进行了长时间的磋商谈判。在得知丙放弃购买后,甲中断了谈判,最后迫使乙以比丙更低的价格将工厂转让了。甲应该为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br/>二、在订立合同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此种情况属于缔约过失的欺诈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欺诈行为都具有两个共同的特点:<br/>(1)欺诈方故意陈述虚假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br/>(2)欺诈方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br/>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根据合同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订立合同,与谁订合同,订立什么样的合同。但是,如果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终止合同谈判,致使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则要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赔偿损失。
336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订立 > 哪些情况属于缔约过失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徐州177****890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35****659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34****9994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