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股份转让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9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6年
专家导读 个人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1、转让的股权出资是否到位,是认缴还是实缴,缴纳期限及缴纳责任人;2、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否得到保障;3、转让股权是否存在瑕疵;4、转让股权的价款;5、转让股权是否纳税及纳税主体税款的承担;6、股权工商变更登记。
办理股份转让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个人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

1、转让的股权出资是否到位,是认缴还是实缴,缴纳期限及缴纳责任人;

2、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否得到保障;

3、转让股权是否存在瑕疵;

4、转让股权的价款;

5、转让股权是否纳税及纳税主体税款的承担;

6、股权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9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3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办理股份转让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5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1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7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6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1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7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1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7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2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1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6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3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7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0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8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经营管理·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苏州180****390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34****244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35****223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按注册资本转让股份可以吗?
按注册资本转让股份是可以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转让股份必须由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进行合法的认定,一般是可以通过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来进行转让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份转让的程序是什么,股权转让的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 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在新《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 第一,此处是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此处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 第二,以其它股东作为计算的基本人数,是除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
357浏览
股份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股份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股权的结构以及转让的时候价款问题。因为股权转让它和普通的财产转让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必须要明确一下股权的结构形式,对它作出一个详尽的了解,其中需要了解审阅的,包括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这样才能够避免麻烦。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公司股份转让,股权转让有什么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 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 第七十一条 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该项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一方面要保证股权转让方相对自由的转让其出资,另一方面考虑有限公司资合和人合的混合性,尽可能维护公司股东间的信任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外部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两个实体要件: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和股东会作出决议。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 第一,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 第二,以全体股东作为计算的基本人数,而不是除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
392浏览
增加注册资本转让股份需要注意什么?
增加注册资本转让股份需要注意一定要办理好后续的相关的手续,一个是增加注册资本的手续,这个是需要股东会议来做出相关的决定的,还有就是转让股份的话,也是需要股东内部来进行一个决议,内部的股东他享有优先购买的这样一种权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我是一名公司的职员,我现在手里有一份前几年在公司买的股份,现在我想转让股份,请问股份转让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以下是股份转让需要注意事项:<br/> <br/>1、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为股权转让方,扣缴义务人为受让方。受让方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br/>  <br/>2、扣缴义务人需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情况告知主管税务机关。<br/>  <br/>3、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br/>  <br/>4、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是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即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人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办理纳税申报。<br/>  <br/>5、股权转让的纳税时间应在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的次月15日内。<br/>推荐阅读:《股权转让中个人所得税详解》<br/>  <br/>6、股权转让行为时间点的界定有六种情形:<br/>  1)受让方已经支付或支付部分股权转让价款的;<br/>  2)股权转让协议已经签订并生效的;<br/>  3)受让方已经开始履行权利的的;<br/>  4)国家相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br/>  5)办法第3条第4到第7项行为已经完成的;<br/>  6)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经发生转移的。<br/>  <br/>7、被投资企业要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局机关报送关于股权变动事项的相关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br/>  <br/>8、被投资企业发生股东变动的,要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报送包括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br/>  <br/>9、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318浏览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个人股份转让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股份转让怎样办理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39浏览
关于个人股份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个人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1、转让的股权出资是否到位,是认缴还是实缴,缴纳期限及缴纳责任人;2、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否得到保障;3、转让股权是否存在瑕疵;4、转让股权的价款;5、转让股权是否纳税及纳税主体税款的承担;6、股权工商变更登记。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份转让回购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份回购原因 股份回购的动机在于公司为了规避政府对现金红利的管理,或者是调整公司资本结构以应对其它公司的敌意收购。股份回购作为一种合法的公司行为,它和杠杆收购一样是一种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结构变更类型的公司重组形式。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可以将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保留,库存股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但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存股日后可用于他用,比如实行员工股票期权计划、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回购只能是购回并注销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行为。 折叠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份的法定情形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 折叠股权回购是中小股东的一项法定权益 新公司法为了有效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了中小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是指异议股东在出现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有权要求公司对其出资的股权予以收购。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权回购的事由在新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中做了规定。 折叠异议股东股权回购的程序 通常而言股权回购对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都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回购一般须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多数表决通过。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权行使包括协议回购和诉讼回购。 1、协议回购: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所讨论的事项如果涉及到法定事项中的任何一项以上的,在股东会通知书上就应当告知股东,如对表决结果存有异议的,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六十天内异议股东同公司协议回购股权,协商成功的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由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协议回购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对持有股权的数量和时间不作限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合意。 2、诉讼回购: 折叠诉讼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就股权回购与公司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直接公司要求公司买回股权,根据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诉讼回购是在协议回购失败的前提下才可以提起,协议回购是诉讼回购的前置程序,对于诉讼回购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1)原告资格。诉讼中异议股东是原告,公司是被告,异议股东提起的是给付之诉。法律对异议股东提讼时持有股权的时间和数量没有要求,但对原告的资格加以限制,原告必须是实际交缴出资并持有股权的异议股东,如果是干股或者是挂名股东则不应享有诉讼权利,没有出资则易产生不当得利。诉讼时限问题新公司法规定是九十天,该时间相对较短,是否为诉讼时效也不明确,可否存在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等情况没有规定,律师认为该九十日的时限并非诉讼时效。 (2)关于回购的价格问题:公司法只规定按合理的价格回购,这是一个原则性规定,该价格应当以协议价为主。如由确定价格时应当做到合理合法,并以诉争事由发生时该回购股权代表的公司净资产比例的产值来确定的。 (3)回购后的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权后应当及时做出相应的变更登记处理,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发生回购事件后的十日内进行注销登记,对于不能注销的应当以转让的方式进行,如果在三个月内不能处理的则应当予以注销登记,注销后还应当进行重新验资,并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备案。
384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办理股份转让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80****6515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88****459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0****3609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