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交社保具体为哪些保险?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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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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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社保主要包括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五个项目,其中生育保险,主要针对女性群体,根据地域、所处城市不同,对于男性的生育保险要求不同,以实际情况为准。
公司应交社保具体为哪些保险?

一、公司应交社保具体为哪些保险?

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五个项目(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参加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参购买房公积金)。

1、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企业缴纳比例为20%,个人缴纳8%,合计28%。)

2、医疗保险分为基本医疗保障跟社会医疗保障。医疗保障是指保证职工在患病时能得到目前所能提供给他的、能支付得起的、适宜的治疗技术,它包括基本药物、基本服务、基本技术和基本费用等内容。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企业缴纳比例为10%,个人缴纳2%,合计12%。)

3、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企业缴纳比例为0.5%-2%,个人不需缴纳。)

4、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企业缴纳比例为0.8%,个人不需缴纳。)

5、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企业缴纳比例为2%,个人缴纳1%,合计3%。)

二、公司缴费基数相关规定

1、缴费基数上限: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

2、缴费基数下限: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3、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三、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参保流程

(一)、开户(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企业社保帐户)

【所需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 《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证读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证原件)。

(二)、员工社保转入或增员操作

1、然后把已经在之前参加社保的员工的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社保帐户;

2、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

3、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4、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

综上所述,公司社保所缴纳的保险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但是公积金并不是每个公司都会缴纳,主要根据公司性质和公司福利进行变化,并且以上的保险和公积金的缴纳标准都有规定上限和下限,具体的缴纳金额根据公司合同和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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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具体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社会保险具体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一般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左右,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并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为本人工资的2%.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由企业缴纳,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征收标准为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乘以行业差别费率,目前平均工伤保险费率一般不超过1%.生育保险: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按照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缴纳。
三、不当得利的构成
(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所产生的利益,如本应支出的费用而没有支出,实际上等于增加了财产。
(二)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产的减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现存财产的减少。财产的消极减少,是指财产本应增加而未能增加。
(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致。至于损失与利益的范围大小是否一致,形态是否相同,在所不问。
(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可见没有法律的依据,是对于获得利益而言的,并不要求取得权力或财产也无合法依据。如果取得利益有法律上的依据,即使相对人受有损失,也不构成不当得利,如赠与。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即包括取得利益时没有依据,也包括利益取得时有依据,尔后该依据消灭。如果买卖被撤销,一方从对方获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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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生育险具体如何报销?
社会保险生育险具体报销流程是收集好当初花费的票据及发票,然后自己去公司交到所在单位,由单位去申请报销。生育险是每个员工都正常缴纳的,但是很多人只是知道有这样一种保险,却不知道怎么报销,白白损失了一笔原本属于自己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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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来北京发展,对这边的各种收费及办理程序都不了解,咨询下北京社会保险代办程序具体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办理社会保险流程是这样的
新成立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须先后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缴费单位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办理缴费登记,并填写《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行证件;
银行帐号证明;
缴费单位的成立批准文件;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身份证及复印件;
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
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
1、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2、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户口的个体经济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3、失业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4、工伤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个体经济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5、生育保险费征缴范围: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户口的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社会保险信息查询、修改、补充
(一)参保职工查询本人的参保信息,可出示本人的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在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直接查询;也可以通过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
(二)参保职工如需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属单位申报出错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附复印件);属录入出错的,需提供单位原始申报资料;变更的,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附复印件),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
(三)修改参保职工视同缴费年限,单位需携带职工档案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四)补充参保职工工龄满30年信息,单位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工作年限满30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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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程序及相关文件下载
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人员减少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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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险,具体是哪些?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社保的作用根据不同的险种而不同,比如医疗保险主要承担重大医疗疾病的部分报销费用,工伤保险主要负责员工因为工作而造成的损伤的相关费用进行报销,生育保险主要对女性员工进行生育医疗费用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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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性是什么具体含义
社会保险性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共担性和保护劳动者的生活水平的特点。劳动者在劳动的过程中,享受国家的劳动保护措施,相关的劳动者具有社会保险的权益,劳动用人单位未与缴纳的,应该处罚相关的违法劳动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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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有外国朋友打算长期在中国发展,但是他是留原籍的,现在想了解一下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具体有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是指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与境外雇主订立雇用合同后,被派遣到在中国境内注册或者登记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下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境内工作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应当自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受境外雇主派遣到境内工作单位工作的外国人,应当由境内工作单位按照前款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件的机构,应当及时将外国人来华就业的相关信息通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相关机构查询外国人办理就业证件的情况。
  第五条 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年龄前离境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再次来中国就业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经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也可以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六条 外国人死亡的,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第七条 在中国境外享受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外国人,应当至少每年向负责支付其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生存证明,或者由居住国有关机构公证、认证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生存证明。
  外国人合法入境的,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行证明其生存状况,不再提供前款规定的生存证明。
  第八条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因社会保险发生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的,外国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第九条 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人员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其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按照协议规定办理。
  第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外国人社会保障号码编制规则》,为外国人建立社会保障号码,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对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或者境内工作单位未依法为招用的外国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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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什么是社会保险类补贴?
社会保险类补贴是为了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或者是为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而发放的一类补贴。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等都是满足条件的可以获得社会保险类补贴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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