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规定的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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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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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职业病其实充斥着我们的生活,我国规定的职业病多而负责,主要分为十大类132种,主要分为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
我国规定的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我国规定的法定职业病

一、尘肺

矽肺,煤尘肺,石腊尘肺,炭黑尘肺,石棉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等共计19种。

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肿瘤等,共计11种。

三、职业性化学中毒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氟及其化合物中毒,钒及其化合物中毒,磷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砷及其化合物中毒,氯气中毒,二氧化硫中毒,光气中毒,氨中毒,氮氧化合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二硫化碳中毒,硫化氢中毒,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工业性氟病,氰及脂类化合物中毒,四乙基铅中毒,有机锡中毒,羟基镍中毒,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正己烷中毒,汽油中毒,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二氯乙烷中毒,四氯化碳中毒,氯乙烯中毒,三氯乙烯中毒,氯丙烯中毒,氯丁二烯中毒,苯的氨基化合物中毒,三硝基甲苯中毒,甲醇中毒,酚中毒,五氯酚中毒,甲醛中毒,硫酸二甲酯中毒,丙烯酸胺中毒,有机磷农药中毒,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杀虫脉中毒,澳甲烷中毒,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以及根据《职业性中毒肝病诊断标准与处理原则》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等,共计60种。

四、物理因素职业病

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手臂振动病等,共计7种。

五、职业性传染病

炭疽、森林脑炎等,共计5种。

六、职业性皮肤病

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痤疮、溃疡等,共计9种。

七、职业性眼病

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共计3种。

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等共计4种。

九、职业性肿瘤

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所致肺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焦炉工人肺癌、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等,共计11种。

十、其他职业病

金属烟热、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等,共计3种。

综上,以上为我国职业病的类别及主要职业病的名称,大类为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及其他职业病,小类在大类之下各有分支,每个大类下的小类种树不一,了解职业病,对保护自己的权益有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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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患职业病的职工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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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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