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务派遣管理办法招聘方式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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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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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务派遣的管理办法种招聘方式包括,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招聘派遣员工到用人单位工作,如果用人单位对派遣员工有特殊的要求,也可以通过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录用等。
最新劳务派遣管理办法招聘方式是什么?

一、 最新劳务派遣管理办法招聘方式是什么?

根据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员工的条件要求,公司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面试、筛选,对符合条件要求的,经用工单位面试合格并确认后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并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后可由公司委托用工单位进行招聘、面试、筛选,用工单位确定录用名单后,由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并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二、劳动合同管理

(一)公司建立派遣员工名册,并根据我省相关规定做好用工备案。

(二)公司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时,用工单位应核实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三)派遣员工派遣期满、用工单位继续使用的,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续签手续。如派遣员工逾期办理,视为派遣员工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此产生有关责任由派遣员工承担。

(四)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协商一致并书面通知公司后,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五)条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如派遣员工逾期办理,视为派遣员工已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及其变更内容,由此产生有关责任由派遣员工承担。

(六)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出现时,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派遣员工须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依法生效之日起10内向公司书面提出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办理。

派遣员工的对合同的管理包括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对派遣员工进行招聘和录用,解除劳动关系是,也应当向公司书面申请并且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的手续,同样保障员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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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1998年入伍,2003年复原的士官,一级士官,2006年该安置,没有人通知我,我一直在找,到2009年民政局安置办才给我开介绍信到造纸厂上班,我去造纸厂报到时,造纸厂工作人员说没有我的档案,让我找民政局安置办,就这样推来推去,直到2013年才给我补了档案材料,这时造纸厂破产了,导致我无法正常上班,今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后,我又去找,说给我安排国企,我打听后,就是政府自己的平台公司,没有一个正式员工,要么就是别的单位退居二线的人员,要么就是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人员,我想咨询一下国企是指哪些?他们把我分配到这个地方合不合适?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第六十六条 [2]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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