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最新修订 | 2024-08-1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代位权的诉讼费用是由债务人来承担的。债权人的必要的支出费用,首要的费用是行使代位权而支出的费用,首先应该要支付这部分费用,支付完了之后才开始支付原本的欠下的债务。
代位权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一、代位权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所谓的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支出的必要费用,应当优先于债权人的债权获得清偿。若次债务人为给付不足以清偿所有的债权,则次债务人所为给付应当首先冲抵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此为原则;次债务人所为给付冲抵行使代位权的费用后,尚有剩余,应当支付给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清偿其债权。

二、行使代位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代位权诉讼的提起条件不同于代位权的成立要件。二者的关系是起诉条件胜诉条件的关系。实践中掌握此问题应注意:

1、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能否产生代位权

法律规定了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为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实质要件,应该在代位权诉讼中进行审查和确认,在当事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只要能提供证明债权存在的一般证据,如合同、欠条等,法院就应该受理。不限于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或仲裁确认的债权。

2、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尚未到期,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时效即将届满,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

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尚未到期,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时效即将届满时,应当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但应规定行使代位权结果归于债务人,由次债务人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3、有抵押质押担保的债权,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

在债权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情况下,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并不会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故债权人无行使代位权的必要,应规定不能行使代位权。这样既可以防止债权人滥用权利,对债务人的权利进行不必要的干预和限制,也可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但抵押、质押不足以保证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就不足部分可以行使代位权。

代位权的行使不是随意的,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如果债权人的债权还没有到期,债务人的债权时效已经要满了,也需要允许赵权人行使相应的代拉权,并且归于债务人偿还债务。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代位权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一键咨询
  • 131****87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1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5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6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3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1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5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8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6****77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4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4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3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3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8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5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债务债权·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镇江177****793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0****680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7****385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代位权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代位诉讼律师费由谁承担
28浏览 2024-12-06
税收代位权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税收代位权的诉讼费用需要债务人承担,债权人行使税收代位权的诉讼的必要费用是需要债务人承担的,这部分费用将会从实现的债权金额中优先扣除用于支付诉讼费用。如果债权人的费用有超出必要支付范围的,需要自己承担。
10w+浏览
税务类纠纷
代位权诉讼的诉讼费由谁承担的
4浏览 2024-12-05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诉讼费由谁承担
在代位权诉讼中,若债务人未能积极行使自身债权或其相关从权利,导致债权人时效内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债权人可依法向法院申请,以自身名义代位保护债务人权益。这一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必要费用,均由债务人承担。因此,债务人在行使代位权时,需充分了解并承担可能产生的费用责任。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代位债权诉讼律师费由谁承担
7浏览 2025-02-07
招标代理费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工程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货物招标和服务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  按照规定,招标代理费通常由招标人支付.招标公司为接业务,才违违法与招标人串通公告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费是由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拟招标项目投资额,双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在双方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的拟招标项目招标代理全过程所需的全部费用.此笔费用一般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给付,但如果双方在合同上约定了此笔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则从其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  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招标代理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委托单位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中包括了所有的费用,不再另行支付其他的费用,例如评标专家费、招标现场场所租赁费。由此可以确定,专家评审费应包含在招标代理费中,应有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委托单位支付评标专家费,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委托单位对法律法规学的不深不透,没有完全掌握法律法规规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了专家评审费;二是委托单位对招标代理费的取费标准和取费范围不够了解,对招标代理合同的签订不够规范;三是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业务不精,造成多次废标,增加了招标代理成本,提出让委托单位承担专家评审费等情况;四是存在人情关系,委托单位的招标活动往往有固定的招标代理公司代理,久而久之,由于人情关系,存在委托单位为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专家评审费的现象。  招标代理费的承担一般是由招标人来支付的,但招标代理费的额度招标人是可以和相关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协商确定,而不是一个固定的金额,招标代理费设置一定要合理才可以。
2.4k浏览
代位权行使费用由谁承担
26条的规定,这里的必要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另外,依照解释的第19条的规定,在债权人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承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代位诉讼案件受理费由谁承担
3浏览 2024-12-05
诉讼费需要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对于诉讼费需要由谁承担?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br/>当事人应当向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br/>1、案件受理费。含<br/>第一审案件受理费、<br/>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包括: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申请再审,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br/>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下列四种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br/>(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br/>(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驳回上诉的案件<br/>(3)对不予受理、驳回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br/>(4)行政赔偿案件。<br/>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包括: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被告提起反诉,有请求权的<br/>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br/>2、申请费。当事人依法向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br/>(1)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br/>(2)申请保全措施<br/>(3)申请支付令<br/>(4)申请公示催告<br/>(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br/>(6)申请破产<br/>(7)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br/>(8)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br/>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本项费用由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交纳工本费。
408浏览
行使代位权的花费由谁承担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中对此有明确规定,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代位权诉讼的律师费由谁承担
40浏览 2024-12-06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代位权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56****3626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77****171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6****4132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