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存续和注销的区别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8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6年
专家导读 公司存续和注销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这根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若是公司注销之后,那公司一切的经营活动以及公司法人代表的一切职务,都应该相应的停止,而存续只是公司另一种经营的状态。
公司存续和注销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存续和注销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存续是指:公司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公司的存续一般不受股东变化的影响,由于公司与股东是分离的,所以股东的死亡、退出、破产原则上不影响公司的存续,公司可以独立存在,因此,公司被认为可以永久续存。

企业法人的存续和注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企业法人的解散是指企业法人因本身不能存续的事由发生,而停止积极活动,开始整理财产关系,是企业法人终止程序的一个环节,是确定企业法人将要终止,这种确定虽然不会立即导致企业法人的消灭,但它必将导致企业法人的消灭。

公司注销,是指企业法人资格的消灭。企业法人终止后,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丧失,法人资格消灭,是企业法人在实体上的消灭。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除了公司存续还有哪些公司状态?

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

1、经营状态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2、经营状态在业是指:企业正常开工生产,新建企业包括部分投产或试营业。因不同省份可能有细微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经营、在营在册、有效、在业在册也是在业的意思。

3、经营状态吊销;未注销是指: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是工商局对违法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4、经营状态注销是指:企业已不复存在,丧失法人资格。

5、经营状态迁出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离某主管机关。

6、经营状态迁入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入某主管机关。

7、经营状态停业是指:由某种原因,企业在期末处于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待条件改变后仍恢复生产。

8、经营状态清算是指: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被吊销等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综上所述,存续企业是在通过改制重组后,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的形式存在的未上市企业。存续状态下企业一般已经不生产了。也就是说一个是生产型的,一个是不生产的,存续和注销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0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存续和注销的区别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53****12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1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2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7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7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3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4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3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4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0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5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2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6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0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3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公司经营纠纷·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沭阳178****454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5****428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56****883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公司注销后,公司也不能继续存续吗?
[律师回复] 公司注销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注销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给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br/>(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br/>(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br/>(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br/>(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br/>(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br/>(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br/>(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br/>(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br/>(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br/>(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br/>(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br/>(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36浏览
公司注销以后会不会不能继续存续?
[律师回复] 公司注销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注销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给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br/>(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br/>(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br/>(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br/>(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br/>(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br/>(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br/>(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br/>(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br/>(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br/>(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br/>(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br/>(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40浏览
公司被注销后公司会不会继续存续?
[律师回复] 公司注销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注销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给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br/>(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br/>(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br/>(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br/>(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br/>(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br/>(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br/>(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br/>(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br/>(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br/>(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br/>(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br/>(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98浏览
公司被注销后会不会影响公司的继续存续?
[律师回复] 公司注销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注销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给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br/>(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br/>(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br/>(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br/>(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br/>(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br/>(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br/>(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br/>(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br/>(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br/>(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br/>(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br/>(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22浏览
公司被注销后公司会不会继续存在
[律师回复] 公司注销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注销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给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br/>(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br/>(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br/>(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br/>(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br/>(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br/>(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br/>(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br/>(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br/>(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br/>(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br/>(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br/>(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44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经营纠纷 > 公司存续和注销的区别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88****2636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56****283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6****1821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