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质证的顺序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17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89人
专家导读 民事诉讼中质证的顺序是还是由原告来提出证据,然后由被告和第三人进行质证之后,就是由被告提交相关的证据,然后由原告和第三人进行质证,最后如果有第3人的情况之下,第3人也是需要提交证据,由原告和被告质证。
民事诉讼中质证的顺序是怎样的?

一、民事诉讼中质证的顺序是怎样的?

在法庭审理中,质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2)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二、质证的主体是什么?

质证的主体,是指在质证过程对证据予以说明、质辩的主体。质证的主体范围包括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第三人。法院是证据认定的主体,不是质证的主体。当事人可以对法院就其调查收集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问题提出质疑,但不能同法院就这些问题在法庭上进行质辩。这是由法院在诉讼的中立、裁判的地位所决定的。如果法院在听取当事人意见后,发现所收集的证据本身或收集证据的方法有问题时,应当自行撤回该证据。

三、质证的客体是谁?

质证的客体,是指质证主体质证行为的对象。质证的客体是证据,其范围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证据,包括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在质证时,根据当事人申请由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不属于质证的对象。法院应当将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在庭审中予以出示,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可以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当事人可以对法院就其调查收集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问题提出质疑,但不能同法院就这些问题在法庭上进行质辩。这是由法院在诉讼的中立、裁判的地位所决定的。如果法院在听取当事人意见后,发现所收集的证据本身或收集证据的方法有问题时,应当自行撤回该证据。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对于质证这个环节是非常的重视的,任何的证据没有经过质证的话,都是不能够被人民法院所采纳的。而在法庭上面质证也是有相关的顺序要求的,比如说首先是由原告提出证据,然后被告和第3人需要质证。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9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4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事诉讼中质证的顺序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168****21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4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1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2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4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0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7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3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2****72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7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6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4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2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1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2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证据调查·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扬州135****336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8****503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4****858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民事诉讼举证质证顺序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举证质证顺序是先由原告出示证据,再由被告或第三方进行质证;再者就是被告出示证据,再由原告和第三人进行质证;如果是第三人出示证据,就会由原告和被告进行质证。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民事诉讼法庭辩论顺序
[律师回复] 对于民事诉讼法庭辩论顺序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br/>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br/>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完毕,由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在被告发言完毕后,其诉讼代理人对被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发言和答辩<br/>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被告发言、答辩后,法庭应当让第三人发言或者答辩,让他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以及原、被告的发言、答辩,提出自己的意见第三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br/>4、互相辩论经过上述法庭辩论顺序后,审判员应当让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就本案的问题互相向对方发问,辩驳对方的主张并阐述自己的意见审判人员在当事人互相辩论时,应当使辩论集中在案件必须解决的问题上,必要时,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启发、引导,审判人员必须公平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当事人不得滥用辩论权利,无理狡辩,互相争吵,甚至哄闹滋事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时,都有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因此,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以充分保证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民事诉讼流程<br/>1、因纠纷提起的诉讼即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br/>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受理后,5日内将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br/>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375浏览
破产清算中股权质押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民事法庭调查规程庭审质证顺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庭审质证的顺序是:<br/>一、庭审准备<br/>庭审准备是人民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民事法庭调查规程庭审质证顺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br/>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人民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参加庭审做好准备。<br/>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在的公告栏张贴,巡回审理的可以在案发地或其他相关的地点张贴。<br/>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全体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br/>4.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核对的顺序是原告、被告、第三人,核对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所。当事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核对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行政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对于诉讼代理人应当查明其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核对完毕由审判长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 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br/>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br/>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出示证据和质证。<br/>1、当事人陈述首 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被告提出反诉的,应陈述反诉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有诉讼第三人的,先由有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再由无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 的答辩意见。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由诉讼代理人陈述或答辩,也可以在当事人陈述或答辩完后,再由诉讼代理人补充。审判人员有权就案件事实进行询问,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br/>2.出示证据和质证当事人陈述结束后,必须将案件的有关证据在法庭上展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但是,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不必在法庭上质证。<br/>《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br/>最高《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47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案件有两个以上的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可以逐个出示证据进行质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根据最高《民诉证据若干规定》第51条的规定,当事人质证的顺序是:<br/>(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br/>(2)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 行质证;<br/>(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302浏览
民事诉讼交通肇事质证的顺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交通肇事质证的顺序是:原告、被告、第三人。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要明确的三个步骤首先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也就是说被告应当是对方当事人、车辆所有人,要有具体请求被告赔偿的款额和相应的事实、理由与证据,包括总损失额、已赔偿额、相应的单据等。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民事诉讼案件质证举证的顺序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案件当中质证举证的顺序是由原告出示了证据以后,被告进行质证,然后被告出示证据以后,再由原告进行质证,然后是由第三方进行出示证据,然后再进行质证。因此,质证是法庭在交换证据的过程当中进行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民事诉讼法庭质证流程顺序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法庭质证流程顺序是需要先由原告提出来,再者就是对证据进行陈述;再者就是由被告或者是第三人提出质询,同时出示相应质证的证据,一般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证据调查 > 民事诉讼中质证的顺序是怎样的?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扬州180****514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77****834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0****5596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