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否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最新修订 | 2024-08-19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87人
专家导读 股东是不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因非自身的原因不能参与庭审为了防治利益受到损害给出的一种保护制度,而股东和案件的本身并表示第三方的关系了,因此是不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
股东可否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一、股东可否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股东是不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公司股东对涉及公司承担债务的判决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因其与原案的处理结果并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非原案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裁决对其不利部分予以撤销的请求。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适用主体。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于“第三人”范围的界定,是以“与诉讼标的或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为标准,不仅包括对于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又包括虽无独立请求权,但其权利受到生效文书效力拘束,只有通过撤销判决才能获得救济的情况;还包括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

2、管辖法院。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作了特别规定,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不适用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

3、提起时限。我国相关的法律中规定,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予驳回。

4、提起事由。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必须符合以下法定事由:

(1)程序条件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而未参加诉讼。即第三人未参加诉讼的责任不在于其本人,因自己的原因而没有参加诉讼的,不能提出撤销之诉。

(2)实体条件是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也就是说提起时必须有证据证明,必须针对针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必须是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错误,内容包括部分内容和全部内容。

(3)结果条件是民事权益受损害。也就是说,有损害民事权益的后果,第三人才得主张撤销权利。

5、适用客体。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客体是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未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因其所及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尚未得以确定,不具有终局性的法律效力,对第三人未构成实质的损害,就无从提起此诉。

6、审理范围。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当围绕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是否对第三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为审查重点,围绕涉及第三人相关事项进行审理,对于不涉及第三人事项的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不在审查范围之列。

一般来说,判决的既判力具有相对性,只约束当事人,但在特定情形下会突破相对性的限制,对第三人发生作用。这意味着一些不是案件当事人的第三人,在没有参与案件审判的情形下,也可能接受判决的约束力。这对案外第三人是很不公平的,必须为其提供救济措施。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1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股东可否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一键咨询
  • 166****16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6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2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2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1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6****38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4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3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4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8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2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5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7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4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1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诉讼管辖·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镇江177****728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8****133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6****362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股权实际股东第三人撤销之诉
股权实际股东是不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有法定时间的,如果超过法定的时间就是逾期人民法院不进行受理的,那么当事人的权利就不会受到保护的,所以一定要重视诉讼时效。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撤销权之诉案件能否申请保全第三人股权
42浏览 2024-12-06
前几年我跟朋友一个三人开了一家对外贸易公司,出于某些原因我是作为隐名股东在公司投资工作的。今年另外两名股东因为财务方面的问题分歧很大已经对博公堂了,但是法院给的判决书影响到我在公司的利益,我想请问一下律师隐名股东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其中第五十六条增加了第三款,新规定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该项制度规定在民事诉讼法的诉讼参加人部分,且仅有一个条款,规定的内容比较简单。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gt;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解释》)开始施行,在该解释中,从第二百九十二条到第三百零三条,总共12个条文,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由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系我国民事诉讼程序新引进的一种制度,司法实践中操作的时间不长,在实务中存在一些认识不清晰的地方,本文试图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几个程序问题进行一下简单总结。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主要针对的是实务操作的具体问题,所涉及的理论问题,在此不作深入探讨。<br/>一、管辖法院<br/>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法院与一般民事诉讼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不同。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向作出欲被撤销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即其管辖法院与要被撤销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做出法院相同。具言之,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没有上诉或经过上诉期后,第三人提出撤销之诉的,应当由原案件的一审法院管辖;当事人上诉后,经过二审法院做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第三人申请撤销,应当由原案件的二审法院管辖。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在性质上类似于专属管辖。<br/>相关法条:《民事诉讼法》56条,《民事诉讼法解释》292条。<br/>二、诉讼主体<br/>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发起者为法律上的“第三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实践中,当事人如要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首先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判断是否为第三人。<br/>第三人撤销之诉中,提起诉讼的第三人为原告,原审诉讼的当事人原则上应当全部列为被告,其中的例外情形是,原审诉讼中未承担责任、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中继续列为第三人。<br/>相关法条:《民事诉讼法》56条、《民事诉讼法解释》298条。<br/>三、诉讼请求<br/>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请求应当是请求撤销法院做出的生效裁判文书。对于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生效文书,不生疑义,对于撤销二审法院作出的生效文书,是否需要同时请求撤销与之相对应的一审文书,看法不一。从法律规定来看,第三人撤销之诉,撤销的是生效的法律文书,而案件经过二审审理后,二审法律文书才是生效的裁判文书,因此,对于二审案件,应以请求撤销二审文书为原则。但是,对于二审中准许撤回上诉的裁定书,如果仅仅是请求撤销该裁定似乎意义不大,此时,应以请求同时撤销<br/>一、二审文书为宜。<br/>对于第三人能否在撤销诉讼请求之外独立提出自己实体上的权利主张,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且在《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条中,明确规定了对于第三人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如何进行处理。因此,从立法上看,第三人提出自身独立实体权利主张没有问题。但是应当注意的是,第三人撤销之诉性质上属于形成之诉,其审查的核心是原审案件生效的裁判文书是否有错误,如在此诉讼中加入第三人实体权利义务的判断,会加大案件审理难度,拖沓司法程序,于案件审理及当事人之利益皆有所损害,因此,对于是否在撤销之诉讼独立提出诉讼请求,应当由第三人根据案件情况及自身利益角度慎重决定。<br/>相关法条:《民事诉讼法》56条、《民事诉讼法解释》300条。<br/>四、立案审查程序<br/>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对生效法律文书效力的再次审查甚至变更,其立案程序较之一般案件更为严格。实际上,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解释》的规定看,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立案审查实质上采取的是一种实质审查标准。<br/>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后,并不直接审查立案,首先应当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及证据材料送交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自收到材料后可于十日内提交书面意见,这是对方当事人的权利,其实际提交与否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查,在对方当事人提交书面意见后,人民法院对于起诉状、证据材料及书面意见进行全面审查。人民法院对起诉状、证据材料及书面意见进行审查后,如认为有必要,可以询问当事人。<br/>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br/>相关法条:《民事诉讼法解释》293条。<br/>五、审判组织<br/>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br/>法律上没有排除原案件的审判人员组成或参加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合议庭,故原案件的审判人员组成或参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合议庭不构成申请回避的理由。<br/>相关法条:《民事诉讼法解释》257条,294条。<br/>六、原审裁判的执行<br/>第三人撤销之诉原则上不中止原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原告(第三人)可以请求中止执行,条件是必须提供担保,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人民法院是否可以依职权中止原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存有争议,法律规定没有排除人民法院依职权中止执行原生效裁判,但这与生效裁判文书的效力性、权威性相冲突,因此应当严格限制适用。中止执行原生效裁判的范围,可以全部中止,也可以部分中止,但是不能超越第三人撤销之诉请求撤销的原生效裁判的内容。<br/>相关法条:《民事诉讼法解释》299条。<br/>七、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程序的关系<br/>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之诉都是对于生效裁判文书不服提起的诉讼,二者不可避免的存在交叉情况,在二者出现交叉时,则存在两个诉讼程序的吸收转化问题。再审程序吸收第三人撤销之诉程序:两个案件均已经受理,即第三人撤销之诉已经受理、再审程序已经启动,如再审只是启动审查程序,尚未裁定再审,不存在案件合并问题。裁定再审在前的,法院可告知第三人参加再审程序,第三人坚持起诉的,法院可以在受理后转移到再审案件一并审理。例外情形,有证据证明原诉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先行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再审案件应当中止诉讼。<br/>相关法条:《民事诉讼法解释》301条。<br/>八、不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情形<br/>根据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以下案件不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br/>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诉程序处理的案件不能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特别程序包括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死亡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br/>婚姻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不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br/>《民事诉讼法》五十四条规定的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不得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代表人诉讼案件,未参加登记的当事人受代表人诉讼案件裁判的拘束。<br/>《民事诉讼法》五十五条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不得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公益诉讼不影响受害者个人维护自身权利的诉讼程序,没有提起撤销之诉的必要。
408浏览
第三人撤销之诉谁提起
10w+浏览2024-08-05
股东提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合理的吗?
股东提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合理的。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于可以提起第三方撤之诉的人群进行了规定,同时也规定了可以提起第三方撤之诉的适用条件,不符合条件的法院有权对撤销之诉不予受理。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谁可以提第三人撤销之诉
10w+浏览2024-10-16
股东提起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怎么处理?
股东提起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是由人民法院根据提交的证据,还有就是事实来判决,如果说提起的撤销之诉符合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那么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但是是需要在规定的时限之内提出来的,也就是6个月的时间。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如何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8.6w浏览2024-10-17
隐名股东的第三人撤销之诉还可以发起吗?
当然是可以发起的。只要这位股东他能够证明,尽管他隐名了,但是一个诉讼案件中的相关标的,或者是法院因为这个诉讼案件作出的最终判决,是影响到了当事人的相关权益,他就是可以发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如果他不能够证明,那么他尽管发起了,他也有可能会被驳回。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我们的对手公司现在为了和我们抢夺一个工程项目居然准备减少注册资本,对手公司现在已经召开了股东大会了,股东大会召开了之后,注册资本减少股东会决议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股东提起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或者可撤销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br/>  3、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时效<br/>  公司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br/>  公司法司法解释一第3条规定,原告以《公司法》第22条第2款规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br/>  相关知识:<br/> 股东会决议效力的情形<br/>  参照民法和合同法的相关理论,总结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公司股东会决议效力的判例,公司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分为如下种类:<br/>  (1)按照是否形成合意(即区分股东会决议是否成立),分为成立和不成立两类;<br/>  (2)成立的股东会决议按照是否生效,区分为有效和无效两类;<br/>  (3)有效的股东会决议按照其效力是否存在瑕疵,分为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和不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即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实际有四种情况:不成立、成立但无效、成立但可撤销、成立且有效。
471浏览
第三人撤销之诉谁可以提起
10w+浏览2024-10-16
隐名股东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申请书怎么写
一名股东提起第3人撤销之诉的申请书,在书写的时候要写明原告被告,也就是原来进行审理的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还有第3人的身份信息,其次再写明自己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最后再附上相关的证据资料就可以了。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我想了解一下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相关内容,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吗,麻烦专业人士解答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br/>一、法条依据<br/>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br/>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br/>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br/>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br/>  <br/>二、瑕疵公司决议的认定及后果<br/>  股东会、董事会通过会议的形式作出的决定是公司意思表示的表现形式,而公司决议必须程序公正、内容合法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公司决议若存在程序或内容上的瑕疵,则不能视为有效的公司决议,即属于瑕疵公司决议。而公司决议瑕疵主要包括两方面:<br/>  <br/>1、公司决议内容违法。<br/>  公司决议内容违法,是指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对该法律、行政法规的理解,应是强制性的法律规范。<br/>  公司决议因内容违法,在法律后果上属于无效的决议,一旦被宣告无效则自始无效。<br/>  <br/>2、公司决议程序违法。<br/>  公司决议程序违法,是指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br/>  召集程序违法的表现形式为没有按《公司法》规定的通知时间召开股东会、股东越过董事会、监事会直接召开股东会;<br/>  表决程序违法主要表现为决议的通过未达到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的表决票数或表决内容超出通知列明的事项范围。<br/>  公司决议的程序违法,法律后果是可撤销,决议自被撤销之日起,不具有法律效力。<br/>  <br/>三、诉权的行使<br/>  依其所述,公司决议若内容违法则无效,若程序违法则可撤销,而公司决议属于无效,还是可撤销均需经由法院予以确认。<br/>  <br/>1、诉讼的主体<br/>  二类诉讼均因公司的意思表示存在违法而引起,故均将公司列为诉讼的被告。<br/>  而诉讼的原告,基于诉讼的不同而不同。公司决议无效之诉的原告,《公司法》第22条并未作出规定,根据民诉法的诉讼利益相关原则,公司的股东、公司机关、公司职工等均可提起。而公司撤销之诉的原告,依《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只能是股东。<br/>  <br/>2、权利期间<br/>  公司决议无效之诉,《公司法》未规定诉讼的行使期间,可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规定。公司决议的撤销之诉,《公司法》则明确规定了除斥期间,即从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若逾期未提出则撤销权消灭。<br/>  综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无效的公司决议往往是因大股东或董事个人的意志而产生,一旦作出决议则违法性就被固态化且具有自始无效的追溯性。而可撤销的公司决议,则基于股东会、董事会的程序违法性而产生,而程序违法失当是当前公司事务普遍存在的情况,因此极易由此干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也是小股东保护自身权益的突破口,需要股东及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程序的合法合规性。<br/>以上是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相关内容,你可以参考一下。
169浏览
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
10w+浏览2024-11-28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股东可否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苏州188****3888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78****365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8****8273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