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撤诉注意事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离婚撤诉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离婚撤诉注意事项有哪些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二、离婚撤诉有什么后果

(1)原告撤诉后,等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属于未诉状态。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仍然视为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并没有判离,那么原告还要再进行第三次起诉;

(2)原告撤诉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必须要过六个月。(如有新情况、新理由可不受六个月限制,但实际中新情况、新理由的举证非常困难)

(3)原告撤诉后,可能涉及对方过错的证据被毁损或收集离婚的新证据更加困难;

(4)原告撤诉后,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可能显失公平性;

(5)原告撤诉后,本次诉讼程序终结,如再次起诉,诉讼审理期限重新计算,无形增加离婚诉讼的时间成本。

原告的离婚撤诉申请,人民法院需要进行审查,但只要不存在侵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也不存在胁迫的情况下,一般都会准许。但一旦撤诉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我们可以看出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一方增加当事人再次离婚的时间成本,而且另一方面增加了再次起诉离婚的难度。除了原告与被告和好的情形外,离婚撤诉还是不要轻易决定。

离婚诉讼撤诉,需要在判决宣判前直接向法院申请撤诉。是否准许撤回,由人民法院决定。如果在判决宣告之前,原告申请回避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判决为缺席。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3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撤诉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37****33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5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7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4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3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5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4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2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5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0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6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7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4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6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0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离婚·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离婚撤诉注意事项有哪些?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离婚撤诉注意事项有哪些
离婚撤诉的注意事项:1,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2,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
34浏览 2025-01-03
撤销诉讼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诉讼请求要全面而具体。 2、在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未届清偿期,或者未取得生效司法文书确认的情况下,债务人出现法律规定的减损责任财产影响清偿债权人债权的情形,律师代理债权人此时提起撤销权诉讼,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 3、如果债务人赠与、无偿或者低价转让等行为发生在债权人设定债权之前,作为债权人的代理律师,要谨慎提起债权人撤销之诉。 4、若债务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作出减损债务人责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也可以首先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若因证据不足未获支持,在法定的一年除斥期间内再行提起撤销权诉讼。 5、虽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行为系恶意低价转让,但他们之间的转让行为已经被生效司法文书所认定,债权人作为案外人,在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6、债权人及其代理人在无法自行取得证据时,应当及时根据法律规定在举证期内申请人民调查取证或者委托评估。
313浏览
起诉离婚撤诉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起诉离婚撤诉有哪些注意事项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公司撤销与注销有哪些注意事项
公司撤销的注意事项:一、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二、债权人通知及公告注意事项,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发表公告。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建议保留送达回执及载明公告内容的报纸。
8浏览 2025-01-02
撤销遗嘱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撤销遗嘱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撤销遗嘱需要注意哪些事项<br/>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br/>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br/>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br/>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br/>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br/>6、无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br/>7、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br/>8、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br/>9、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br/>10、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br/>1<br/>1、受胁近、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br/>1<br/>2、伪造的遗嘱无效。<br/>1<br/>3、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在遗嘱当中处理财产的占绝大多数,这类遗嘱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br/>(1)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br/>(2)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br/>(3)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br/>(4)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
375浏览
起诉离婚撤诉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起诉离婚撤诉有哪些注意事项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要了解构成撤销的事由。构成撤销的具体事由有三个:债务人单方放弃到期债权;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的。二、要掌握行使撤销权的方式。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而撤销权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的。
23浏览 2025-01-04
赠与合同撤销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br/>一、赠与合同签订后是否可以撤销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对于尚未实际交付赠与物的情况完全可以随时撤销(法定不准情况除外),并不违约.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另外合同法还规定了几种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br/>(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br/>(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br/>(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br/>二、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br/>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br/>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若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进行公证。<br/>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让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br/>4、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br/>5、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责任。
354浏览
起诉离婚后撤诉注意事项有哪些
1、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2、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哪些项?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的事项如下:1、要了解构成撤销的事由,如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2、要掌握行使撤销权的方式,向法院起诉撤销;3、要把握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7浏览 2024-10-12
债权人撤销权起诉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对于债权人撤销权起诉有哪些注意事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br/>1、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诉讼请求要全面而具体。<br/>2、在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未届清偿期,或者未取得生效司法文书确认的情况下,债务人出现法律规定的减损责任财产影响清偿债权人债权的情形,律师代理债权人此时提起撤销权诉讼,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br/>3、如果债务人赠与、无偿或者低价转让等行为发生在债权人设定债权之前,作为债权人的代理律师,要谨慎提起债权人撤销之诉。<br/>4、若债务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作出减损债务人责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也可以首先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若因证据不足未获支持,在法定的一年除斥期间内再行提起撤销权诉讼。<br/>5、虽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行为系恶意低价转让,但他们之间的转让行为已经被生效司法文书所认定,债权人作为案外人,在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br/>6、债权人及其代理人在无法自行取得证据时,应当及时根据法律规定在举证期内申请人民调查取证或者委托评估。
434浏览
起诉离婚如何撤诉,有哪些注意事项?
起诉后如何撤诉:原告应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哪些事项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的事项如下: 1、要了解构成撤销的事由,如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 2、要掌握行使撤销权的方式,向法院起诉撤销; 3、要把握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11浏览 2024-10-07
债务人撤销权诉讼有哪些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诉讼请求要全面而具体。 2、在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未届清偿期,或者未取得生效司法文书确认的情况下,债务人出现法律规定的减损责任财产影响清偿债权人债权的情形,律师代理债权人此时提起撤销权诉讼,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 3、如果债务人赠与、无偿或者低价转让等行为发生在债权人设定债权之前,作为债权人的代理律师,要谨慎提起债权人撤销之诉。 4、若债务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作出减损债务人责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也可以首先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若因证据不足未获支持,在法定的一年除斥期间内再行提起撤销权诉讼。 5、虽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行为系恶意低价转让,但他们之间的转让行为已经被生效司法文书所认定,债权人作为案外人,在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6、债权人及其代理人在无法自行取得证据时,应当及时根据法律规定在举证期内申请人民调查取证或者委托评估。
360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 > 离婚撤诉注意事项有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88****9153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80****234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4****6774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