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写分割财产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6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提起离婚诉讼不是必须写分割财产的。在我国的离婚诉讼的诉讼请求的确定中,如果是需要离婚的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没有争议的,此时是可以不写入离婚的民事诉状的,在离婚诉讼之后对离婚财产的分割产生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

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写分割财产吗?

夫妻离婚起诉书可以不写财产分割的。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起诉离婚的,如果原告认为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或者一方不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夫妻之间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没有分歧,可以不写入离婚的民事诉状。如果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问题出现分期时,人民法院还是要依法审理并作出调解或者判决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 “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强了个人财产的保护,这就涉及到夫妻个人财产的投资经营收益的归属问题。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那么,婚后所得(包括个人投资所得)如没有合法约定,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虽然无形,但它都是能够带来财富的“以权利为标的的物权”,所以在当前的离婚案件中,对所涉知识产权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但这并不是讲知识产权中的所有权利夫妻都能够共同享有。

因为知识产权是基于人们的智力创造的成果,从公平原则出发,应该对付出劳动的一方权益给予照顾。另外从发挥知识产权的社会功效和经济效益,保护知识产权的完整性、知识产权领域中的有序性,以及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分割财产时只能享有分割依该知识产权所得的实际财产的权利。

而对于其他诸如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表演权、播放展览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等,专利权中的专利申请权、使用权、销售权、商标权中的使用权、禁止他人使用权等权利,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并且在分割财产时对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的补偿应以一次性给付为宜。

夫妻在起诉离婚或者是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势必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但是如果双方就财产的分割问题已经达成一致不进行分割的或者财产的归属已经达成一致的是可以不用写入离婚起诉书中的,法院将会根据起诉书中的内容和诉讼求情进行案件的针对性审理。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6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写分割财产吗?
一键咨询
  • 165****11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5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6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3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0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4****65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8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6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3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8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6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6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4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4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4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财产分割·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离婚诉讼是否必须财产分割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诉讼是否必须财产分割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诉讼时可以不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在双方达成一致认为不需要分割的情况下。<br/>法律依据:<br/>《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br/>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br/>(一)工资、奖金;<br/>(二)生产、经营的收益;<br/>(三)知识产权的收益;<br/>(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br/>(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br/>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br/>(一)一方的婚前财产;<br/>(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br/>(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br/>(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br/>(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br/>《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
418浏览
离婚诉讼必须写分割财产吗
10w+浏览2023-09-07
离婚诉讼财产必须全部分割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离婚诉讼财产必须全部分割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离婚诉讼财产不是必须的全部分割。在向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是会受理的。<br/>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br/>(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br/>(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br/>(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br/>(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br/>(五)其他情况。<br/>如果没有上述事由或者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那么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不进行分割,那么会尊重当事人人的意愿,判决离婚但是不对财产进行分割。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在离婚时没有一并处理的,在离婚后可以另行要求处理。<br/>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br/>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br/>(一)工资、奖金; <br/>(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br/>(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br/>(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br/>(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br/>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br/>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br/>(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br/>(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br/>(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br/>(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br/>(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419浏览
离婚诉讼必须写分割财产吗
10w+浏览2023-09-19
甲起诉离婚,但未要求分割财产,乙提出要分割财产,法院调解时是否必须分割财产?还是乙要另行起诉?
[律师回复] <br/>一,离婚财产分割标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应依法判决。<br/>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br/>三,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
391浏览
离婚诉讼必须写分割财产吗
10w+浏览2024-02-22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写分割财产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无锡177****6305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80****322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6****3145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