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安置补偿公告是土地流转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4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征地安置补偿公告当然不是土地流转,征地是一种行政行为,土地流转是民事主体之间的经营流转行为,法律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根据相关规定,土地流转的方式主要有转让,出租,抵押或其他合法方式。在司法实践中,政府征地也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征地安置补偿公告是土地流转吗

一、征地安置补偿公告是土地流转吗?

征地安置补偿公告不是土地流转,土地征收是一种国家行为,而土地流转则是个人之间的经营流转行为,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其流转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征收集体土地的条件有哪些?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三、土地流转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方式;

(五)流转土地的用途;

(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九)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征地跟土地流转完全是两回事,征地只在特定情况下才发生,比如政府部门为了修路,或者为了其他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会向民事主体征用土地,土地虽然是国有财产,但地上建筑物是民事主体的私人财产,所以征地需要进行安置补偿。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3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征地安置补偿公告是土地流转吗
一键咨询
  • 133****62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0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4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2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0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7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5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6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5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7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7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0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7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3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0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补偿标准·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无锡180****770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8****721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4****124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土地征地安置标准是什么
土地征地安置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我们在遇到土地征地安置标准的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征收国有土地怎样安置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征收国有土地怎样安置,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标准是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流程有哪些
[律师回复]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br/>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实施。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br/>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br/>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br/>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批要求。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br/>6、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管理。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401浏览
征收国有土地怎样安置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征收国有土地怎样安置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征收国有土地如何安置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征收国有土地如何安置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征收土地安置费多少钱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土地征收和安置费用涉及到多个因素,包括土地的位置、类型、用途,以及被征收土地的原有产权人的居住情况等等。赔偿标准包括:1、土地补偿费;3、搬迁补助费;4、安置费;5、社会保障费等。若是对征收土地安置费多少钱的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10w+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征地安置补偿公告是土地流转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52****6340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80****462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8****4404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