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公诉转自诉的情形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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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案件公诉转自诉的情形包括故意伤害的案件、非法侵入住宅的案件、侵犯通信自由的案件、重婚的案件、遗弃的案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以及侵害我国的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被处以三年以下徒刑的案件。
刑事案件公诉转自诉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刑事案件公诉自诉的情形包括什么?

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以下八种情形:

(一)故意伤害案;

(二)非法侵入住宅案;

(三)侵犯通信自由案;

(四)重婚案;

(五)遗弃案;

(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八)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

只要符合以上8类情形,若检察院不提起公诉被害人就可以提起自诉,如果超出了上述案件范畴,被害人是不可以提起自诉的,即使提起,法院也会驳回被害人的诉讼请求

二、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具体来说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

我国的公诉案件数量是要比自诉案件的多,而其中一些公诉案件可以转为自诉案件,当然部分自诉案件也是可以转为公诉案件的。要知道,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定职权之一就是提起公诉,这由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院在决定提起公诉的时候,根据审判管辖的规定,需要向与自己同级的人民法院提出,而不能越级起诉。

在我国的刑事案件的类型的划分中,此时是包括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公诉案件两种类型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刑事自诉案件的类型是法定的,除了法定的情形之外的,都是属于我国的公诉案件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要及时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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