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物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业主大会的职责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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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昆山《物业管理办法》当中规定的业主大会的职责包括,业主大会可以制定业主会议的议事规则,可以解聘或者选聘物业公司,可以决定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方案,可以制定或者修改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一些规章制度,审议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等。
昆山物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业主大会的职责有哪些

一、昆山物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业主大会的职责有哪些?

(一) 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 听取和审议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 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四) 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五) 审议通过物业管理方案;

(六) 决定维修基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七) 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八) 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二、物业管理公司的应尽义务有哪些?

(一) 执行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服务标准;

(二) 根据业主委员会审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维护业主利益;

(三) 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工作,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和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支帐目,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和审计。

(四)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要求,列席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会议,解答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咨询,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管理服务;

(五) 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六) 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社区文体活动和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责任管理;

(七)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物业公司有哪些权利?

(一)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工作制度;

(二) 依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物业实施管理;

(三) 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四) 制止违反物业管理制度及业主公约的行为;

(五) 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经营业务;

(六) 要求业主委员会协调其与业主的纠纷;

(七)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的约定开展其他服务;

(八)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总的来说,在物业管理的过程中,物业服务公司跟业主的合法权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物业服务公司跟业主之间就某些问题发生了争议,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妥善处理,而业主委员会的一些工作其实也可以在业主大会上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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