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合同备案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商品房合同备案的规定是:商品房备案是需要到当地房管局办理备案登记的。在我国的商品房买卖中,购房者在签订购房买卖合同后的三十天之内,可以凭借本人的身份证、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通知单第三联、买卖合同等资料,到市房产局进行备案,合同从登记备案开始生效。
商品房合同备案的规定是什么?

一、商品房合同备案的规定是什么?

可以通过合同备案号和证件号码,到购所在地房管局的合同备案查询中心查询相关信息。或者登入当地房地局官网查询,搜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查询”即可以进入网站查询。

商品房合同备案是指买卖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向当地房管局办理备案登记。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需要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预售登记申请书、房地产商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

商品房购买合同备案时间一般要1-3个月。一般来说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

二、签好购房合同要注意哪些

1、弄清楚合同中的当事人:在新房买卖过程中合同签署涉及两个当事方:一为购房者,一个是开发商。购房者,即购房合同中的“买受人”,他将要成为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需要支付房款;一旦违反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 违约责任。

3、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证据、过户是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这一点在购房签合同注意事项中是非常需要注意的,如果交易流程有那些都不知道的话,将来在过户的时候会非常麻烦的,有可能为自己带来损失。

4、明确违约责任: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

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通过合同备案号和证件号码到购所在地房管局的合同备案查询中心或者登入当地房地局官网查询。购买房屋的时候一定要进行商品房合同备案,这样才能避免开发商一房两卖,自己受到损失的情况,此时我们是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房屋买卖的权益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5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6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商品房合同备案的规定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55****26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5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7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4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6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6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7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0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8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6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4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5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2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2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4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商品房网签后到备案有时效规定?
商品房网签后到备案有时效规定的,通常情况下,在商品房进行网签之后的半个月的时间之内,就需要进行一定的备案,因为这在我国的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当中的13条,规定的房屋在进行相关的备案的规定的时候就应当提交一些合法的有效证件。
10w+浏览
商品房合同备案怎么查询商品房合同备案查询
[律师回复] 已购房的业主可以登录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点击业务查询→点击预(销)售合同查询及密码修改→填写合同编号、证件号码、购房人密码。
网签就是你和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
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后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为现售商品房申请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设定登记前,必须向市国土房管局办理项目入网手续,并报送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市民可随时上网查询。
这些信息包括购房者最关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如企业资质及证书号、银行信用等级、获奖情况、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及楼盘信息,如绿化率、容积率、间距,总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拟售价格,开竣工日期、开盘日期,前期物业服务约定期限及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
此外,公示的信息还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或房地产权证号、商品房代理销售机构信息、以及房地产权利是否被限制等情况。
根据相关办法,每一个楼盘都将拥有一个电子楼盘表,该楼盘的预定和销售情况在表上一览无余,适时刷新。开发商通过虚报销售数字哄抬价格或囤积居奇等蒙骗消费者的手段将会失灵,与售楼处里暗藏猫腻的销控表相比,买房人有了更可靠的信息源。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0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商品房合同备案怎么查询商品房合同备案查询
[律师回复] 已购房的业主可以登录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点击业务查询→点击预(销)售合同查询及密码修改→填写合同编号、证件号码、购房人密码。
网签就是你和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
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后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为现售商品房申请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设定登记前,必须向市国土房管局办理项目入网手续,并报送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市民可随时上网查询。
这些信息包括购房者最关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如企业资质及证书号、银行信用等级、获奖情况、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及楼盘信息,如绿化率、容积率、间距,总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拟售价格,开竣工日期、开盘日期,前期物业服务约定期限及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
此外,公示的信息还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或房地产权证号、商品房代理销售机构信息、以及房地产权利是否被限制等情况。
根据相关办法,每一个楼盘都将拥有一个电子楼盘表,该楼盘的预定和销售情况在表上一览无余,适时刷新。开发商通过虚报销售数字哄抬价格或囤积居奇等蒙骗消费者的手段将会失灵,与售楼处里暗藏猫腻的销控表相比,买房人有了更可靠的信息源。
未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能否备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戴雪诉华公司商品房订购协议定金纠纷案
购房者对开发商的样板房表示满意,与开发商签订订购协议并向其交付了定金,约定双方于某日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由于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格式合同中有样板房仅供参考等不利于购房者的条款,购房者对该格式条款提出异议要求删除,开发商不能立即给予答复。以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在订购协议约定的日期订立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开发商应当将收取的定金返还给购房者。
对此案有一些不太一致的其他看法。
此案从预约的角度分析,其实更简单。订购协议属于预约,存在预约只是将来签订本约的可能性,但并不是一定会签订本约是否签订本约,当事人仍然需要协商谈判,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最后不签订本约即本案中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不需要承担违反预约的责任。因此,开发商要没收定金也就没有依据。当然如果预约当事人是恶意中断协商,或拒绝协商,也应承担违反预约的违约责任。
对于订购协议中的定金的性质,理论上也有各种看法。有人认为应该禁止此类定金。
在现实中,有些开发商可能会制造不能签订正式合同的借口,一般个人消费者没有保留证据的意识,发生纠纷就说不清楚、无法举证,可能遭遇败诉。
因此在签订订购协议之后,在约定的时间内购房者一定要到约定的签约地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对此过程应留下记录,比如录音、照片等,当然最好是在协商过程中要求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能亲笔写下一些文字,以反映协商的过程。
原告:戴雪。
被告:省工业园区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原告戴雪因与被告江苏省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公司)发生商品房订购协议定金纠纷,向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提讼。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商品房买卖网签和备案什么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规定是签完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后,开发商应该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把双方签的合同给打印出来,之后开发商需要拿着这份打印好的合同,在30天之内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所以网签跟备案不是一回事。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未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能否备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戴雪诉华公司商品房订购协议定金纠纷案
购房者对开发商的样板房表示满意,与开发商签订订购协议并向其交付了定金,约定双方于某日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由于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格式合同中有样板房仅供参考等不利于购房者的条款,购房者对该格式条款提出异议要求删除,开发商不能立即给予答复。以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在订购协议约定的日期订立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开发商应当将收取的定金返还给购房者。
对此案有一些不太一致的其他看法。
此案从预约的角度分析,其实更简单。订购协议属于预约,存在预约只是将来签订本约的可能性,但并不是一定会签订本约是否签订本约,当事人仍然需要协商谈判,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最后不签订本约即本案中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不需要承担违反预约的责任。因此,开发商要没收定金也就没有依据。当然如果预约当事人是恶意中断协商,或拒绝协商,也应承担违反预约的违约责任。
对于订购协议中的定金的性质,理论上也有各种看法。有人认为应该禁止此类定金。
在现实中,有些开发商可能会制造不能签订正式合同的借口,一般个人消费者没有保留证据的意识,发生纠纷就说不清楚、无法举证,可能遭遇败诉。
因此在签订订购协议之后,在约定的时间内购房者一定要到约定的签约地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对此过程应留下记录,比如录音、照片等,当然最好是在协商过程中要求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能亲笔写下一些文字,以反映协商的过程。
原告:戴雪。
被告:省工业园区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原告戴雪因与被告江苏省际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公司)发生商品房订购协议定金纠纷,向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提讼。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0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表妹买了一套商品房,准备自己开一家服装店的,刚签订了合同,商品房合同如何备案的?
[律师回复]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二、办理程序:
应当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
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商品房预售网签备案规定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网签备案规定是购买房屋的过程当中,首先是需要进行网络签约,然后再进行备案。比如说双方当事人是需要根据网上公示的房屋定金协议,或者是根据双方当事人所拟写好的条款,通过网络系统来签约并且打印。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商品房备案和已备案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预查封是针对房屋交易、抵押、查封等处置过程而产生的,有的属于行政管理行为,如网签备案,有的属于房屋权利人自愿实施的行为,如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而预查封则属于司法行为。这些概念与行为之间具有一定的联系,厘清各概念的含义、区别及联系,以求在实践中灵活有效运用,达成自己的经济预期。投资新建的商品房,对二手房与新建商品房其买卖合同网签备案、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预查封等是有所不同的。
(一)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1、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从各地实施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相关规定及实施流程看,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是指买卖合同双方将自愿达成的房屋交易结果的主要内容如房屋状况、成交价格及成交方式等基本信息,通过房地产交易监管部门的网上签约系统录入备案,而对于买卖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交易的其它内容,如违约责任、房屋的交付、权属转移登记等条款,交易监管部门并未录入,而且对于买卖合同的内容房地产交易监管部门不不予干涉。
2、增量房合同网签备案在增量房买卖合同(通常称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另一方为购房人。从各地商品房网签的实践看,网上签约即是将买卖(或者预售)合同的签约过程及签约内容通过房地产交易监管部门的网上系统完成,并予以备案。网上签订商品房合同后,合同自签订时成立,签约方若要解除合同,必须双方签订新的协议并向且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才可以取消网上买卖合同。从以上网签流程可以看出,增量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实际上是一种房屋买卖合同内容的网络备案,主要是房地产监管部门基于规范市场、保证交易安全和保护购房人利益的目的,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约束。
(二)房屋买卖合同网签的法律效力无论是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网签”还是增量房买卖合同的“网络备案”,其本质上都是一种通过网络进行的行政备案。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网签及其备案不具有创设权利的功能,其目的是为了方便管理者的管理、监督和服务。作为一种程序性事实行为和行政法律制度,这种备案具有公示、确认和管理的功能。
商品房销售需要备案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必须首先取得预售许可,才能上市销售,而已经销售的商品房在签订合同后必须经过备案。即办理销售许可证就可以卖房,但是在销售房屋之后需要备案。 未办理登记备案有风险 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为了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进而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 对城区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就是给预售的每套房屋合同编上不同的号码,明确规定不能私下更改合同,在预售中一套房子一般只能卖给一个人,可以有效地防止商品房预售中出现的重复销售、重复抵押现象。 除了可以规避“一房多卖”的风险,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也是购房者申请贷款的一个必要条件。在目前武汉市房产交易中,各大贷款银行都是在审查购房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才会发放贷款。因此大部分开发商办好合同登记备案后并不会立即将合同交还给购房者,而是交给银行审查以申请贷款,直到银行贷款批下后才能将购房合同交还给购房者,这也是购房者需要等待一个月甚至更多时间才能拿回购房合同的原因。 合同登记备案号如何查询 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后会在合同上盖一个登记备案章,上面的号码即为合同登记备案号。购房者既可登陆武汉房地产市场信息网,键入相关信息查询合同登记备案情况,也可在向开发商征询经办合同登记备案房产局后,亲自前往该处了合同登记备案情况。 如果您在网上查询不到您的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号,可能有两个原因。 第一种可能是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那么您只要延后几天再查询即可; 第二种可能是您将合同编号当做合同登记备案号,不小心输错了号码。您应该了解的是:商品房购房合同第一页的合同编号并不是合同登记备案号,购房者上网查询时应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章上显示的号码,否则就可能会出现查询失败的情况。 合同登记备案不收费 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不收费,购房者只需要将购房合同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来办理即可,除此之外不需要提交任何资料。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商品房预售网签备案规定是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商品房预售网签备案规定是什么,网签备案的区别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我准备买个商品房,我之前就一直想买了,但是没有合适的,现在有了,咨询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
[律师回复]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
一、当事人
商品房的出卖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买受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予以注明。如为自然人,则应注明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联系方式等。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首先要注明出卖人出售房屋的法律依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如为预售商品房,还应明确其预售许可证号。
其次,要注明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具体位置、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及套内建筑面积等。其他装修、装饰等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三、价款及支付方式
商品房的价款包括单价与总价两种。总价可以按幢、套或单元计价,不论商品房实际面积与约定是否存在误差,均不对其价格进行调整。单价是按商品房面积计价,可分为依建筑面积计价、依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依使用面积计价三种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第
一,以所购商品房抵押贷款的方式付款,也称按揭付款;第
二,一次性付款;第
三,分期付款。按揭付款方式,应明确约定买受人应支付的首期金额及支付时间与方式,向哪家银行申请贷款,如贷款申请不获批准时有关事项的处理等。如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则应明确房款或各期房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四、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条件
合同需明确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与程序。通常由出卖人于合同约定日期前通知买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买受人则于交付使用通知送达后按约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
合同应对商品房应当具备的使用交付条件约定,主要为商品房应具备必要的验收文件,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登记备案表等。买受人依照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对商品房进行验收。
五、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条款
由于商品房的正常使用有赖于各种公共配套条件的完善,因此合同对该部份应当予以明确约定。
六、面积差异的处理
当事人可对房屋面积的差异作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定。
七、产权登记的约定
由于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要件,因此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应办理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买受人名下的登记手续,合同对此应作明确约定。
八、违约责任
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提供合格的商品房,其主要的违约情形是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标准交付商品房,承担的违约责任方式主要为实际履行、赔偿损失、修理或更换、解除合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为付款并接受商品房,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实际履行合同、赔偿相应损失和解除合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商品房现售需要备案吗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程序是什么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 开发公司凭密码登录该市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网上办公平台”,将已经签字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在网上提交。提交工作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可以提交。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 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确认,生成合同备案登记号。备案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开发公司将合同备案登记号填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相应位置,合同备案登记完成。开发公司应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如果买受人贷款购房,开发公司应在办理完抵押登记等手续后,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 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开发公司根据已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表”,打印,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产权市场处。 买卖合同登记表的格式与目前使用的登记表相同。登记表可以到产权市场处领取,也可以在产权市场处网页首页“处室职能”内下载。 5、产权市场处盖章 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报送的登记表进行核对,无误的,在登记表上加盖“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专用章”,一份存档,一份交还开发公司。 开发公司可凭盖章后的登记表及已经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相关知识 商品房的现售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商品房的预售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五)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商品房已备案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预查封是针对房屋交易、抵押、查封等处置过程而产生的,有的属于行政管理行为,如网签备案,有的属于房屋权利人自愿实施的行为,如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而预查封则属于司法行为。这些概念与行为之间具有一定的联系,厘清各概念的含义、区别及联系,以求在实践中灵活有效运用,达成自己的经济预期。投资新建的商品房,对二手房与新建商品房其买卖合同网签备案、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预查封等是有所不同的。 (一)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1、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从各地实施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相关规定及实施流程看,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是指买卖合同双方将自愿达成的房屋交易结果的主要内容如房屋状况、成交价格及成交方式等基本信息,通过房地产交易监管部门的网上签约系统录入备案,而对于买卖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交易的其它内容,如违约责任、房屋的交付、权属转移登记等条款,交易监管部门并未录入,而且对于买卖合同的内容房地产交易监管部门不不予干涉。 2、增量房合同网签备案在增量房买卖合同(通常称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另一方为购房人。从各地商品房网签的实践看,网上签约即是将买卖(或者预售)合同的签约过程及签约内容通过房地产交易监管部门的网上系统完成,并予以备案。网上签订商品房合同后,合同自签订时成立,签约方若要解除合同,必须双方签订新的协议并向且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才可以取消网上买卖合同。从以上网签流程可以看出,增量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实际上是一种房屋买卖合同内容的网络备案,主要是房地产监管部门基于规范市场、保证交易安全和保护购房人利益的目的,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约束。 (二)房屋买卖合同网签的法律效力无论是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网签”还是增量房买卖合同的“网络备案”,其本质上都是一种通过网络进行的行政备案。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网签及其备案不具有创设权利的功能,其目的是为了方便管理者的管理、监督和服务。作为一种程序性事实行为和行政法律制度,这种备案具有公示、确认和管理的功能。
我这几天准备买个商品房,但是也不知道商品房的合同该怎么签署,咨询下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三
[律师回复] 附件
一:房屋平面图
附件
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附件
三: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
2.内墙:
3.顶棚:
4.地面:
5.门窗:
6.厨房:
7.卫生间:
8.阳台:
9.电梯:
10.其他:
附件
四:合同补充协议
附件
五: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
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约定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并写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三如上所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住房保障 > 经济适用房 > 商品房合同备案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