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和中止那个重,犯罪未遂的特征

最新修订 | 2024-09-1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犯罪未遂和中止那个重,犯罪未遂的特征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犯罪未遂和中止那个重,犯罪未遂的特征

一、犯罪未遂和中止那个重

犯罪未遂更重,中止轻中止是中途停止,未遂是实施了某种原因导致没有成功。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有:

1、发生的时间不同。

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

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

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

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

3、行为结果不同。

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

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

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4、刑事责任不同。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对中止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为进行下去,从而有效地保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二、犯罪未遂的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实行行为的着手:

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

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

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

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

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

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

如拿刀对准被害人

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

如举枪瞄准被害人。

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一定的物质性的犯罪结果作为其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的结果犯,应当以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

故意杀人罪

行为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的行为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

强奸罪

危险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的危险犯,以是否造成了某种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

破坏交通工具罪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

(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

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抢劫罪中遇到熟人,在强奸罪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为是自动中止。

对于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具体认定和处理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犯罪事实的实际犯罪事实情况来进行分析和判决,涉及到在犯罪过程中因为某些原因导致中止的,可以按照犯罪中止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0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犯罪未遂和中止那个重,犯罪未遂的特征
一键咨询
  • 171****46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1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1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5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8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4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0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5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5****13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0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3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2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6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5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1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犯罪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连云港188****725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34****988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1****385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犯罪未遂和中止那个重?
犯罪未遂和中止的判罚上,应当是犯罪未遂更为严重,对于犯罪未遂的行为一般是犯罪嫌疑人已经存在了一定的犯罪事实后进行判决处理的,而对于犯罪中止的处理则可能并没有形成犯罪事实后果。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从特征区分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
犯罪的中止和未遂是两个概念,它们均属于故意犯罪的形态类型,极易混淆。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作为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并不具备刑法所规定的一个犯罪构成的客观要件。两者不同点:1、发生的时间不同。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3、刑事责任不同。4、行为结果不同。
3浏览 2025-02-16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8.4w浏览2023-09-20
犯罪未遂具有特征有那几点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未遂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一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一个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19浏览 2025-01-10
犯罪未遂有哪些特征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犯罪未遂有哪些特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br/>一、犯罪未遂的特征<br/>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br/>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br/>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br/>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br/>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br/>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br/>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br/>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br/>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一定的物质性的犯罪结果作为其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的结果犯,应当以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过失罪。<br/>行为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的行为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罪。<br/>危险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的危险犯,以是否造成了某种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破坏交通工具罪。<br/>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br/>(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br/>(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抢劫罪中遇到熟人,在罪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为是自动中止。<br/>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的种类包括:<br/>①犯罪分子自身方面的原因,如能力不足;主观认识错误;<br/>②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主要有:被害人的反抗;<br/>第三者的出现;自然力的破坏;物质阻碍,如撬不开门;时间、地点的不利影响等。<br/>综上所述,犯罪未遂的三个特征是一个有机整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未遂的前提条件;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的形态条件;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犯罪未遂的主观条件。在这三个条件中,前两个侧重于揭示犯罪未遂的客观特征,第三个侧重于揭示犯罪未遂的主观特征,这三个条件以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揭示犯罪未遂的本质。<br/>二、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br/>刑法<br/>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 。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br/>第<br/>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br/>第<br/>二,犯罪未完成 (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br/>第<br/>三,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br/>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点。<br/>所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行为,如《刑法》第236条罪的着手实施行为就是对被害妇女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以达到强行奸淫的目的。可以这样认为,犯罪预备行为是为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行为的实行和犯罪的完成创造便利条件,为其实现创造可能性; 而犯罪实施行为则是要直接完成犯罪,变预备阶段实行和完成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为直接的现实性。<br/>从时空阶段上看,犯罪预备只存在于预备阶段,犯罪未遂只存在于实行阶段,而犯罪中止则既可以存在于预备阶段,也可以存在于实行阶段。<br/>犯罪未遂的类型有两对: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二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其中,不能犯未遂又可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前者以犯罪实施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后者以行为的实行能否实际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br/>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04浏览
与犯罪未遂相比犯罪中止有什么特殊的特征
10w+浏览2024-02-21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未遂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一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一个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犯罪未遂有什么特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br/>一、犯罪未遂的特征<br/>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br/>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br/>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br/>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br/>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br/>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br/>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br/>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br/>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一定的物质性的犯罪结果作为其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的结果犯,应当以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过失罪。<br/>行为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的行为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罪。<br/>危险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的危险犯,以是否造成了某种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破坏交通工具罪。<br/>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br/>(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br/>(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抢劫罪中遇到熟人,在罪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为是自动中止。<br/>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的种类包括:<br/>①犯罪分子自身方面的原因,如能力不足;主观认识错误;<br/>②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主要有:被害人的反抗;<br/>第三者的出现;自然力的破坏;物质阻碍,如撬不开门;时间、地点的不利影响等。<br/>综上所述,犯罪未遂的三个特征是一个有机整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未遂的前提条件;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的形态条件;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犯罪未遂的主观条件。在这三个条件中,前两个侧重于揭示犯罪未遂的客观特征,第三个侧重于揭示犯罪未遂的主观特征,这三个条件以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揭示犯罪未遂的本质。<br/>二、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br/>刑法<br/>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 。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br/>第<br/>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br/>第<br/>二,犯罪未完成 (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br/>第<br/>三,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br/>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点。<br/>所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行为,如《刑法》第236条罪的着手实施行为就是对被害妇女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以达到强行奸淫的目的。可以这样认为,犯罪预备行为是为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行为的实行和犯罪的完成创造便利条件,为其实现创造可能性; 而犯罪实施行为则是要直接完成犯罪,变预备阶段实行和完成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为直接的现实性。<br/>从时空阶段上看,犯罪预备只存在于预备阶段,犯罪未遂只存在于实行阶段,而犯罪中止则既可以存在于预备阶段,也可以存在于实行阶段。<br/>犯罪未遂的类型有两对: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二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其中,不能犯未遂又可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前者以犯罪实施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后者以行为的实行能否实际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br/>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21浏览
怎么从特征区分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
8.2w浏览2023-09-11
与犯罪未遂相比犯罪中止有什么特殊的特征?
与犯罪未遂相比犯罪中止的特殊的特征主要为,行为人虽然可以达到犯罪目的,但是主观上放弃了继续实施犯罪行为。而犯罪未遂则为虽然想要达到犯罪目的,但是因为客观原因却没有实现。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一下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
10w+浏览2023-09-26
与犯罪未遂相比​犯罪中止有什么特殊的特征?
1、发生的时间不同。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3、行为结果不同。4、刑事责任不同。
10w+浏览
犯罪未遂应当具备哪些特征?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犯罪未遂应当具备哪些特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br/>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br/>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br/>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br/>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br/>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br/>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br/>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br/>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br/>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一定的物质性的犯罪结果作为其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的结果犯,应当以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过失罪。<br/>行为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的行为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罪。<br/>危险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的危险犯,以是否造成了某种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破坏交通工具罪。<br/>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br/>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br/>(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br/>(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抢劫罪中遇到熟人,在罪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为是自动中止。<br/>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的种类包括:<br/>①犯罪分子自身方面的原因,如能力不足主观认识错误<br/>②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主要有:被害人的反抗<br/>第三者的出现自然力的破坏物质阻碍,如撬不开门时间、地点的不利影响等。<br/>综上所述,犯罪未遂的三个特征是一个有机整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未遂的前提条件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的形态条件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犯罪未遂的主观条件。在这三个条件中,前两个侧重于揭示犯罪未遂的客观特征,第三个侧重于揭示犯罪未遂的主观特征,这三个条件以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揭示犯罪未遂的本质。<br/>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br/>刑法<br/>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br/>第<br/>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第<br/>二,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第<br/>三,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br/>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点。<br/>所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行为,如《刑法》第236条罪的着手实施行为就是对被害妇女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以达到强行奸淫的目的。可以这样认为,犯罪预备行为是为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行为的实行和犯罪的完成创造便利条件,为其实现创造可能性而犯罪实施行为则是要直接完成犯罪,变预备阶段实行和完成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为直接的现实性。<br/>从时空阶段上看,犯罪预备只存在于预备阶段,犯罪未遂只存在于实行阶段,而犯罪中止则既可以存在于预备阶段,也可以存在于实行阶段。<br/>犯罪未遂的类型有两对: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二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其中,不能犯未遂又可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前者以犯罪实施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后者以行为的实行能否实际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br/>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r/>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r/>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br/>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br/>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474浏览
与犯罪未遂相比犯罪中止有什么特殊的特征,有哪些法律规定
10w+浏览2024-02-20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犯罪未遂和中止那个重,犯罪未遂的特征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77****9483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徐州134****648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8****7718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