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自诉刑事案件是可以附带民事诉讼的。不论是提起公诉还是自诉的刑事案件都是可以附带民事诉讼的,附带的民事诉讼申请必须要建立在刑事案件的基础上,不能单独的提起,不可单独存在。
刑事自诉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吗?

一、刑事自诉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吗?

自诉刑事案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都是在刑事案件审判的同时展开民事部分的审判,两个案件是同时进行的。

二、刑事案件的起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刑事自诉

1、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

2、属于受诉人民法管辖的案件;

3、自诉人必须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用以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必要的证据

(二)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1、有明确的被告人;

2、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出的时间,应在提起刑事案件时起,到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

三、刑事案件中自诉人应提交哪些材料?

诉讼状应记明: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原藉、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5、应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如:一个被告交两份)。

身份证明:

1、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对被告人提起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诉讼的自诉人须提交伤情法医鉴定书。

刑事案件的自诉是可以附带民事诉讼的,并且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的刑事案件,都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但需要注意的是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建立在刑事案件的基础之上,单独的附带民事诉讼申请是不能够独立存在独立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的。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3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自诉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吗?
一键咨询
  • 166****55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6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1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5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7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5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7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6****57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2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0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7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8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2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6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5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自诉·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如何提起
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需要当事人准备诉状与身份证明。诉状按照被告的数量多准备一份交给法院。诉状中包含起诉书与证据目录。由于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关于损失的证据可以直接引用刑事侦查案卷中的记录。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能否附带民事诉讼
17浏览 2024-11-28
自诉刑事案件能附带民事诉讼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自诉刑事案件能附带民事诉讼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自诉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吗
41浏览 2024-12-05
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国法律制度中没有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效,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意味着附带民事诉讼是依附于刑事诉讼的,如果刑事诉讼已经终结,自然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0w+浏览
行政类
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交诉讼费吗
7浏览 2024-12-07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指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什么意思<br/>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请求人民一并解决与该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民事争议。<br/>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审查范围有哪些<br/>1、对行政处罚行为时附带民事诉讼。在对民事纠纷的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未作处理,民事纠纷中的当事人如对该行政处罚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或变更该行政处罚,同时可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一并解决其民事纠纷。<br/>2、对行政裁决行为时附带民事诉讼。在对民事纠纷一方当事人刻以行政处罚时,又作出行政裁决行为,责令或裁决被处罚人向被侵害人进行民事赔偿。被处罚人既对行政处罚不服,又对民事赔偿裁决不服,或仅对民事赔偿部分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裁决部分的同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取消或减少民事赔偿。被侵害人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加重对侵害人的行政处罚的同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被处罚人增加民事赔偿。这种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占多数,如治安行政处罚行政裁决中附带民事赔偿案件。<br/>3、对行政确认行为时附带民事诉讼。的行政行为对民事争议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民事权利义务给予了确定、认可、证明,当事人可以在对该行政确认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重新予以确定、认可。如某县政府给甲颁发了宅基地使用证,乙认为自己已享有了该处宅基地的使用权,县政府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其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县政府给甲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的同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其对该处宅基地享有合法使用权。<br/>4、对行政登记行为时附带民事诉讼。如二人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其中一方认为自己是因受到欺骗、胁迫而办理的结婚登记,向人民请求撤销结婚登记,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对双方的财产争议予以解决。
416浏览
附带民事诉讼适不适用自诉案件
附带民事诉讼是适用于自诉案件的,法律规定的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被告信息明确,相关财产损失是由于被告的犯罪行为造成的,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及相关的事实根据等,并没有规定自诉案件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吗
刑事自诉能否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取决于以下条件: 刑事诉讼已启动,被害人遭受实质损害,且损害是由被告犯罪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若涉及国家或集体财产损失,检察院可提起公诉时附带民事诉讼。
27浏览 2024-04-08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自诉可以诉讼几次
法律对民事诉讼案件开几次庭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只要案件审理需要,法院可以开庭数次,法律只对审限有规定。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件单独一审只开一次庭即可定案。开庭审理的时间长短或者天数根据具体案件而不同。当在第一次开庭时出现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时,就同一案件就会开两次庭。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可以附带民事诉讼么
0浏览 2024-12-06
民事附带刑事诉讼名词解释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出现民事附带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呢?民事附带刑事诉讼的定义是什么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民事附带刑事诉讼的知识。<br/>民事附带刑事诉讼是什么意思<br/>民事附带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在审理民事案件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发生的刑事责任。<br/>一、解决附带民事诉讼问题时所依据的法律具有复合性特点<br/>就实体法而言,对损害事实的认定,不仅要遵循刑法关于具体案件犯罪构成的规定,而且要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br/>就程序法而言,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诉讼原则、强制措施、证据、先行给付、诉讼保全、调解和解、撤诉反诉等,都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br/>二、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br/>⒈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r/>⒉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根据中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均限定为物质方面的损失。但法律在不同场合表述又有所不同。刑事诉讼法第77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用的是“物质损失”;同条第2款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用的是“财产损失”;刑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用的是“经济损失”。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理解为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上,物质损失、财产损失、经济损失三词同义,逻辑上属于同一概念。尽管在其他场合,三者的内涵并不完全相同。<br/>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应否包括精神赔偿问题,许多国家都经历了一个由不承认到承认的发展过程。随着人们对精神损害认识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精神损害纳入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br/>中国法学界对于附带民事诉讼是否应包括精神赔偿也存在不同的看法。有人主张,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理由主要是,1979年颁布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时,民事损害赔偿的理论与实践都没有扩大到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限定为物质损害是有道理的。1982年民法通则通过后,中国请求民事侵权赔偿的范围已扩大到侵害人身权。侵害人身权包括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由于附带民事诉讼在性质上属于民事诉讼,在程序上应当受民事实体法的调整,因此,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应同样适用。<br/>应该承认,这种观点是有道理的,也代表了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一般发展趋势。但中国在1996年修正刑事诉讼法时,考虑到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没有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作出修改。因此,在现阶段,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仍限于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最高人民2000年12月4日发布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1款明确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2款进一步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失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不予受理。最高人民2002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都不予受理。<br/>⒊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对这一条件的理解要注意两点:<br/>⑴这里的犯罪行为是指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指控的犯罪行为,而不要求是人民以生效裁判确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只要行为人被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追诉,因其行为遭受损失的人就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即使被告人的行为最终没有被人民以生效裁判确定为实体意义上的犯罪行为,也不影响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进行。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01条规定:人民认为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br/>⑵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换言之,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据此,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既包括犯罪行为已经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例如,犯罪分子作案时破坏的门窗、车辆、物品,被害人的医疗费、营养费等,这种损失又称积极损失;此外还包括被害人将来必然遭受的物质利益的损失,例如,因伤残减少的劳动收入、今后继续医疗的费用、被毁坏的丰收在望的庄稼等,这种损失又称消极损失。但是,被害人应当获得赔偿的损失不包括今后可能得到的或通过努力才能争得的物质利益,比如超产奖、发明奖、加班费等。至于在犯罪过程中因被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损失,则不应由被告人承担。此外,因民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而引起的刑事犯罪,不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解决,也不能就刑事犯罪之前的债权债务问题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r/>⑶被害人受到的物质损失必须是因被告人对其人身权利进行侵害的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损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br/>第一条.<br/>第五条之规定被告人以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常见的如诈骗罪,又如抢劫过程中的被抢财物。这是因为无论是诈骗罪中被骗的财物价值,还是抢劫罪中被抢的财物价值,均已经过价值鉴定,在刑事审判过程中都是明确、可知的,无需经过审理程序即可判定。而因人身权利遭受到的损失,例如故意伤害造成的人身损害、抢劫罪过程中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财物损失(这里指由于暴力行为造成的损失,例如衣服扯破等等),则需要经过审理才能判定赔偿数额。前述无需经过审理的物质损失,合议庭在判决时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该份判决生效后可以作为执行依据,无需被害人走其他诉讼途径,可以说是节省了诉讼资源。<br/>三、范围:<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br/>第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br/>第九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如下:<br/>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r/>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br/>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br/>第三条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br/>第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br/>第五条 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br/>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347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自诉 > 刑事自诉可以附带民事诉讼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苏州135****2051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78****286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0****2250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