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检察院如何拘留犯罪嫌疑人?

最新修订 | 2024-08-3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如何拘留犯罪嫌疑人?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公安机关、检察院如何拘留犯罪嫌疑人?

关于公安机关、检察院如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公安机关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拘留证》,进行出示,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

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相信看到这里你已经对公安机关、检察院如何拘留犯罪嫌疑人有了解答。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公安机关、检察院如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6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7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安机关、检察院如何拘留犯罪嫌疑人?
一键咨询
  • 132****24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1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5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1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6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6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6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5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8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5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0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2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2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5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2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强制措施·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宿迁180****725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8****472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0****957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公安机关、检察院如何拘留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等。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公安没认定是嫌疑人的检察院能认定吗
在身份不明的犯罪案件中,公安司法机关应持续侦查,直至缉拿归案。据我国法律,一旦检察院、公安或国家安全机构启动侦查,或法院受理案件,罪犯若逃避调查或审判,其追诉时效不受时间限制。
27浏览 2024-04-01
请问一下检察院怎么对嫌疑人拘传
[律师回复] 1、案件的经办人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签发拘传证(法院称为拘传票)。<br/>&nbsp;&nbsp;&nbsp;&nbsp;2、拘传应当在被拘传人所在的市、县内的地点进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作单位所在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在本辖区以外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通知当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当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协助。<br/>&nbsp;&nbsp;&nbsp;&nbsp;3、执行拘传的公安司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对于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其到案。<br/>&nbsp;&nbsp;&nbsp;&nbsp;4、被拘传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然后应当立即进行讯问,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被拘传人拒绝填写的,公安司法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br/>&nbsp;&nbsp;&nbsp;&nbsp;5、讯问结束后,如果被拘传人符合其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的条件,应当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果不需要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将其放回,恢复其人身自由。<br/>&nbsp;&nbsp;&nbsp;&nbsp;6、一次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办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多次拘传,但是对于两次拘传之间的时间间隔问题,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我们认为,为了防止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羁押被拘传人,保证被拘传人有一定的正常的生活和休息时间,两次拘传之间的时间应以不少于12小时为宜。<br/>&nbsp;&nbsp;&nbsp;&nbsp;7、需要对被拘传人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拘传期间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拘传时限届满仍不能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br/>&nbsp;&nbsp;&nbsp;&nbsp;【法律依据】<br/>&nbsp;&nbsp;&nbsp;&nbsp;《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446浏览
公安机关、检察院如何拘留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等。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公安机关、检察院如何拘留犯罪嫌疑人?
检察机关准备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侯,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是否给予拘留的意见,然后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由检察长决定拘留,决定拘留的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特殊情况,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与此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无论是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亦或者是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的,都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公安机关、检察院如何拘留犯罪嫌疑人?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公安机关、检察院如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局执行逮捕,
[律师回复]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第七十二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七十三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374浏览
检察院存疑不起诉公安机关有责任吗
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不予起诉时,公安机关是否担责应具体分析。不起诉包括酌定、法定及存疑不起诉,并非仅酌定不起诉。不起诉不等于无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后认为行为虽符合犯罪标准但未达判刑程度,故决定不追责。因此,是否担责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公安机关、检察院如何拘留犯罪嫌疑人?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56****4861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88****935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4****8551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