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共同买房离婚归谁所有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婚前共同买房离婚归谁所有问题带来帮助。
婚前共同买房离婚归谁所有

一,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

夫妻双方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屋,并于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情况下,认定房产归属时的直观依据就是房产证上所登记的名字。

但这并不是认定房产归属的唯一证据。如果未登记方能够提供如下证据,房产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

2.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

二,房产证登记在双方名下

夫妻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并且房屋产权也登记在了双方名下,这种情况,在离婚时依据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诉讼中,根据婚姻存续时间、出资比例、还贷情况大致有如下三种处理方式

1.若婚姻存续时间以及共同生活时间长,且双方出资均等,则一般采用均等分割的标准。

2.若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相对较长,但购房时一方出资较大。则需先从分割房产时房屋的市值中扣除双方婚前出资的部分,剩余财产再进行均等分割。

3.若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相对较短,则会按照购房时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三,离婚时,未取得房产证

因某些原因,导致夫妻双方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至离婚时还未能取得房产证的情况,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即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夫妻离婚时,对于家庭房屋的归属,也成为夫妻财产分割的主战场。就离婚中所涉及到的房产类型,可根据房屋购买时间,分为婚前购房和婚后购房。如根据婚前购房出资来源,又可将婚前购房细分为婚前一人出资购房、婚前双方出资购房和婚前父母出资购房三类。离婚时,对于婚前所购房屋,夫妻双方可进行协议处理。如双方不能就房屋分割协商一致,就需要通过向法院起诉进行分割。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婚前共同买房离婚归谁所有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8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婚前共同买房离婚归谁所有
一键咨询
  • 178****72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1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8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6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2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7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0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3****17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3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8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7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0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2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4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5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财产分割·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连云港152****187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5****386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6****104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婚前共同买房离婚归谁所有
夫妻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并且房屋产权也登记在了双方名下,这种情况,在离婚时依据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1.若婚姻存续时间以及共同生活时间长,且双方出资均等,则一般采用均等分割的标准。2.若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相对较长,但购房时一方出资较大。则需先从分割房产时房屋的市值中扣除双方婚前出资的部分,剩余财产再进行均等分割。等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前共同买的车离婚后归谁所有
37浏览 2025-01-27
婚前共同买房应该归谁
10w+浏览2023-09-15
婚前房子归谁所有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婚前房子归谁所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前房子归谁所有
婚前购买的房产归一般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除非存在以下情况的,则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一、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二、房产证虽然没有登记夫妻双方名字,但存在以下情况:(一)没有出现在房产证上的一方能够证明共同出资。(二)房产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但婚后是由夫妻共同还贷的。
19浏览 2024-10-25
婚前购买的房产归谁所有
8.7w浏览2023-09-21
婚前财产离婚后归谁所有
婚前财产在离婚后一般是归财产所有人,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依旧属于个人,但如果双方约定了婚前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那么则不属于个人。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产权归谁所有
婚前同居期间购房,通常视为共同共有资产,房产证婚后获取,标注双方姓名。即使一方出资较多,如无明确赠与协议,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平分。若父母在婚前出资购房赠予双方,将被视为共同权益。
45浏览 2024-06-14
小区停车费归谁所有,小区地下停车库归谁所有
[律师回复] <br/>一、小区停车费归谁所有《物业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有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可以看出:<br/>1、开发商没有计入销售成本、公摊面积的车位或车库其所有权归于开发商,开发商可以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给小区内的业主使用。此时所得的上述停车费应根据约定归开发商或业主所有。<br/>2、若开发商利用业主共同所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并进行收费的,此时所得收益应归全体业主共有。《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br/>二、小区地下停车库归谁所有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现代化社区大量出现。因小区内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以及停放在小区内道路上车位收费问题而引发的纠纷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对此,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433浏览
结婚前买的房子归谁所有
10w+浏览2023-09-24
婚前财产离婚后归谁所有
婚前财产在离婚后一般是归财产所有人,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依旧属于个人,但如果双方约定了婚前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那么则不属于个人。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产权归谁所有
婚前同居期间购房,通常视为共同共有资产,房产证婚后获取,标注双方姓名。即使一方出资较多,如无明确赠与协议,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平分。若父母在婚前出资购房赠予双方,将被视为共同权益。
24浏览 2024-06-14
小区地下车位归谁所有,小区地下停车位归谁所有
[律师回复] <br/>一、小区地面停车位归谁所有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一般需要得到政府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标明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条明确规定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通常来讲,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并办理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便按份共有拥有了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由于地面停车位所在的地面面积包含在小区总土地使用权面积之内,因此,该种停车位的使用权显然属于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即业主。地面停车位只是通过划线分割而成,不具备建筑物所要求的遮蔽性,即不符合构造上的和使用上的性标准。但不管其性质如何,该种使用权所产生的收益必须归全体区分所有人享有。结合我国实际,应该由地面停车位的使用人向业主委员会交纳使用费或租金,同时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后,才能设立和运营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br/>二、小区地下停车位归谁所有所谓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是指开发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胀,现代建筑不得不更多地向上下空间发展,包括地表上空和地下空间。正是对地下空间的充分利用,才导致了地下停车位的出现。确认地下停车位产权的归属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对地下停车位的权利结构有非常清楚的认识。只要具备构造上和使用上的性,即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也就是说,在我国的房地产管理中,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合一。业主购买了房屋,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即属于业主所享有。住宅房屋的地下设施,也必须依附于土地。因此,我们说地下车库、车位等设施是业主花钱买地、开发商花钱建设的。所以,如果单纯从地下车库、车位作为商品性质来看,其价值是业主和开发商共同创造的。当住宅小区的房屋出售完毕以后,开发商如果还享有住宅小区地下车库,车位所有权,则意味着业主在享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开发商也同时享有部分土地使用权,违反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合一行使原则。地下停车库(场)四至界明确,与其上的房屋有墙壁相隔,已成为与住房相区别的、的特定物,可以成为单独所有权的客体。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该种停车位建立在全体业主所共同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自己不拥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无法取得产权证的。因此,实践中,开发商在售房合同中约定的“停车位的产权属于卖方”的条款应当属于无效条款。该种地下停车位的权益应由小区的业主共同享有,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是无权擅自处分的。当然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委托,将停车位予以出租,所得租金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物业管理费用开支。同时,停车位使用人必须相应交纳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看管费用。
433浏览
婚前共同买的房应该归谁
10w+浏览2023-09-07
婚前房屋财产归谁所有
根据新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二婚婚前财产归谁所有
再婚夫妇的婚前财产通常视为各自独立所有,不会在婚姻中自动转为共同财产。双方如有其他书面协议,则按照协议规定处理。因此,在再婚前,明确财产分割和约定是解决未来财产纠纷的关键。
43浏览 2024-06-09
离婚后共有房屋怎么分割,如何判房屋归谁所有?
[律师回复] 案情分析——双方共有房屋闹分割。小李和小孙结婚6年后,前年经诉讼离婚。当时两人达成调解,对婚后买的一套天通苑的住房进行折价分割,房屋归小李所有,由他负担剩余贷款,并向小孙支付当时房屋评估价50%的折价款约50万元。但此后小李未支付折价款,小孙便向海淀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找到小李。小李说:“我们买房时房价低,在家人帮助下,仅共同支付了约10万元首付款。可离婚时房价已大涨,即便房价一半的折价款也翻了好几倍,我一下子也拿不出50万。我只能先向家人借10万付给小孙,其余的从6000余元月工资中扣除房贷和生活费,每月还2000元,以后再想办法。”小孙却不同意,她很气愤。“他若不付钱,我没办法再买房,他必须卖房来付款!”见小孙不理解自己的实际困难,小李也很生气。两人的关系再次降到冰点,甚至在谈话时,也吵得不可开交。最终经法官劝解,小李自己卖了房,支付了折价款,两人离婚后再次发生的激烈矛盾才算解决。法官解释——离婚后共有房屋怎么分割,如何判房屋归谁所有共有房屋分割要协商好据海淀杨法官介绍,目前,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房屋进行分割,一般采用折价分割法,即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房屋折价款。但在房价高涨的背景下,这种方式却很难执行。因房价升高,房屋折价款的金额已高达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一些案件中,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实际并不能一次性付清折价款,双方之间极易因此再发纠纷。所以,杨法官提醒大家:离婚夫妻可在分割共有房屋时协商,希望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在诉讼中支付房屋折价款,或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再确定房屋所有权归属。若双方都无力支付房屋折价款,也无法就分期还款达成一致,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处理共有房屋。如维持房屋共有现状,仍在房屋内居住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费用并适时调整,待条件成熟时再分割;又如,出售房屋,双方分割售房款,再购置新房。总之,分割共有财产的过程中,双方应充分协商,避免再次发生矛盾。
498浏览
婚前共同买房的应该归谁
10w+浏览2023-09-11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婚前共同买房离婚归谁所有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52****8245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52****676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0****2378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